美國一聯邦法官近日拒絕了東方紙業要求駁回原告起訴的申請,此項裁決可能標誌著美國法院願意審理反向並購證券欺詐案。
美邁斯律師事務所(O'Melveny & Myers)8月4日向外界發表了上述觀點。
該律所稱,美國加州中區地區法院法官Valerie Baker Fairbank7月20日作出的這項裁決,是美國法院首次對此類訴訟發表意見。儘管原告的一切指控幾乎完全依據渾水公司(Muddy Waters)的報告,在Henning訴東方紙業案中,法院依然認定原告根據《私人證券訴訟改革法》充分證明了證券欺詐的存在,拒絕了被告要求駁回原告起訴的申請。
渾水研究2010年6月28日公布了對東方紙業的研究報告,強烈建議售出,這是渾水首次將矛頭對準中國概念股。之後的情節已為投資者熟知:對中國概念股的打假浪潮一直持續至目前。
美邁斯稱,2011年對中國反向收購公司提起的證券集體訴訟案已超過了24起,多起是在匿名賣空者出於私利發布詆毀性報告後提起的。這些案件中有幾起目前處於被告要求駁回原告起訴的申請後,律師提交辯論意見書的階段。
美邁斯稱,如果加州法官的意見能預示未來的趨勢,且被告不能在答辯階段對賣空者報告的真實性提出異議,那麼這些案件的大部分很可能在答辯階段過後繼續進行。其推測,更大的可能性是法院按照簡易判決的申請,對這些案件中的問題作出裁決。被告可能會被迫全面披露證據,對案件被確認為集體訴訟提出異議,在法院判決之前耗費花費大量的時間、人力和財力。
東方紙業是河北省一家紙品生產和銷售商,渾水公司作為一家空頭,從東方紙業的質疑和其後的股價下跌中獲利。渾水公司發表聲稱揭露東方紙業財務報表造假的報告後,東方紙業的股價在一夜間下跌13%,在其後的六週中又狂跌32%。在這份報告發表兩個月後東方紙業遭遇了證券欺詐集體訴訟。
美邁斯稱,東方紙業案中,原告稱被告沒有披露與主要供應商的重大關聯交易,其2008年和2009年年報中嚴重謊報了財務數據。原告還稱東方紙業的審計機構無證執業,經其審計的財務報表是不可靠的。東方紙業否認報告中提出的指控,併進行了一次內部調查,調查的「結果對東方紙業是有利的」。
法院最終認定,原告已充分證明了損失的因果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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