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運人士、作家呂耿松在被監禁4年後,週二(8月23日)從杭州西郊監獄刑滿獲釋。
呂耿松著有《中共貪官污吏》等書,2008年2月被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及「非法持有國家機密罪」判刑4年,剝奪政治權利1年。
據知情人士說,呂耿松被放回家後,當地居委會立即要求他簽署一份保證書,保證遵守關於剝奪政治權利者的規定。呂耿松拒絕簽署保證書,並撕掉了這份規定。
知情人士還說,西郊監獄獄方沒有歸還當初沒收的呂耿松的6本筆記和他的一本書的手稿。
因言獲罪
呂耿松的《中共貪官污吏》一書2000年在香港出版,他還寫了許多反貪、公民自由和宗教方面的文章,比如《建立公民彈劾制度》和《建立刑事連帶責任制度》等。
呂耿松在2007年8月被杭州當局拘留,第二年定罪判刑,據報,判決證據是根據他在海外網站上發表的19篇文章中的470個字。
1958年出生的呂耿松1983年畢業於杭州大學歷史系,曾在浙江高等公安專科學校任教,但因支持民運,在1993年被開除公職,此後成為自由撰稿人。
昨天呂耿松被釋放時,近百人前去西郊接他,致使當局如臨大敵,幾乎出動杭州所有的國保人員圍堵迎接人群。
他的一些朋友說,他們在呂耿松釋放的前一天就受到杭州當局 「被請客」或「被旅遊」的待遇,有些人則被公安人員帶走,在近郊的一個風景區被拘押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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