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貿易組織把中國定義為非市場經濟國家,其理由是,由於政府對市場的干預,交換的不夠自由,市場的價格偏離了均衡價格,因此在國際貿易中,有可能使衡量國際比較利益的尺度發生錯誤,應該進口的變成了出口,或者相反。
中國要爭取成為市場經濟國家,必須在交換的自由方面有所改進。這方面已經取得很大的進展。糧食、日用品由於自由集市的逐步開放,已經做到自由交換。我們用人民幣可以在超市自由選購成千上萬種商品。前幾年開放了黃金買賣,百姓可以用人民幣自由買賣黃金。對買賣外匯的管制也越來越松。現在每人每年可以買賣相當於5萬美元的外匯,而且不需要任何證件(過去只有因公出國可以換匯200美元)。人民幣能直接購買各種用品,能夠和黃金、美元互相交換,它越來越具備衡量價值的功能。這些措施也使中國越來越接近市場經濟國家。
可是,最近政府出臺的一些限購措施,包括對房地產的限購、對汽車的限購,由於是一種對貨幣使用的限制,使得中國又朝著遠離市場經濟的方向走。限購使得市場價格發生更多扭曲。民眾原本用來買房買車的錢,因為限購而買了別的商品,市場的均衡遭到損害。而這完全是人為的。
不錯,中國的房地產價格高得離奇,因此對房地產限價似乎是有理由的。限購能夠抑制房價。但是房地產價高的根本原因是土地被壟斷,缺乏其他良好的投資機會,收入差距太大。不在這些方面想辦法,用簡單的行政手段來處理,雖然房價可以被壓抑,但是會引起其他的經濟問題。
用行政手段限制貨幣的使用,是一個需要特別謹慎的措施。大權在握的政府往往不顧市場的規則肆意橫加干預,或者限購,或者限價,或者設置審批要求,結果都是削弱貨幣衡量價值的功能,也破壞市場的均衡。上世紀50年代初,政府對農產品[15.430.33% 股吧研報]統購統銷,當時絕沒有想到計畫經濟的後果,導致經濟效率的大倒退,最後瀕臨經濟崩潰邊緣。改革以後,回歸到市場經濟,走交換自由化的道路,才獲得空前成功。
從更為根本的憲政角度看問題,限制貨幣的使用相當於侵犯百姓的私人財產。貨幣是百姓持有財產的一種方式。限制它的使用,即使不是完全的剝奪,也是一種蠶食。如果限制的範圍擴大,貨幣的用場越來越小,那就無異於是權力逐步代替貨幣在配置資源。這是一種不聲不響的邁向權力經濟的嬗變。我們需要對此加以高度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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