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監獄:北閣飯店
江蘇省南通市「據江海之會、扼南北之喉」,隔江與上海相依,被譽為「北上海」,是中國首批對外開放的14個沿海城市之一,被稱為「中國近代第一城」。改革開放30年南通發生了巨變,繁華不用說了,但是繁華之下卻有無數悲涼的故事,一幢幢民房遭暴力拆遷。
一
2007年6月15日一早,南通市崇川區洪江村十組村民胡遂祥夫婦被區法院騙去就拆遷問題進行協調。胡夫婦一直本著真誠合作的態度,沒有過分的要求,只求政府部門拿出合法的拆遷批文,遵循拆一賠一的安置方案。《江蘇省城市拆遷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貨幣補償金的定額,根據被拆遷房屋的區位、用途、建築面積等因素,以房地產市場價評估。」第十六條規定:「房地產市場價評估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第十七條規定:「評估機構不得與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拆遷人和被拆遷人有利害關係。」第十九條規定:「對被拆遷房屋進行房地產市場價評估的機構由拆遷人和被拆遷人共同選定」。但拆遷公司及政府有關部門,對此置之不理,唯按照他們說的辦,胡家的一幢小洋樓只給28萬的賠償,他們自然不接受。
胡遂祥夫婦被騙至區法院,軟禁到晚上6點多鐘,才被用警車送回。回到家,他們的房子已變成了一堆廢墟。胡遂祥很難過。忍不住砸了推房的鏟車的玻璃。於是,衝過來10來個打手,將胡打倒在地,並用硬物砸他的頭。胡被打得滿地爬,渾身是血。胡的妻子向110求救,但110卻說不認識路。胡的妻子向110哭救,說:「再不來,出了人命你們負責!!」待110姍姍而來,打手們早已散去。這場暴力拆遷是區法院、拆遷公司和警方串通好的。
2008年3月29日凌晨0時45分,一夥手持鐵釺、凶具的人,用鐵錘砸開崇川區桃園村張明貴老人的家。他們衝進來,將張的全家從床上拖到地上,不問青紅皂白地毒打。張明貴的兒子張玉良被打得遍體鱗傷,左腳被鐵釺戳了兩個大洞,右腳被刀劃有七八處深口,渾身是血,隨之慘叫,昏迷了過去。他的妻子和年僅8歲的孩子,也被這些人拖至門外,他們家近3萬元的財產也被掠奪一空。這夥暴徒是來強拆的,張家的房子隨即被鏟車推倒。張明貴甦醒後,撥了「110」,待警察遲遲來到時,張家的房子已成一堆廢墟。事後,張家得知,附近的鄰居事前已被警告,所以任張家哭喊,卻無人救援。
二
張進林和戴寶健的港建王鴿鴿場位於港閘區,該鴿場建於1997年,有鴿舍1459平米,配套的辦公房209平米,租用的生產隊倉庫200平米,水泥平地412平米,圍牆593平米,監控調度設施一套,40平米冷庫一座,另外配有5項產品的設備,有12,000對優質種鴿,鴿場佔地6.5畝,跟鄉、村簽有租賃協議、有全部的合法營業手續,是南通市農業口龍頭企業。最保守的估計,該企業資產有300萬元。但在強遷中,政府只補償他們了78萬元,不足三分之一,且不談停業、商譽等損失。
逼迫強遷:今年3月6日,順達拆遷公司的7人以談判之名,強行闖入併進駐了鴿場。他們白天休息,晚上折騰,不允許場主戴寶健睡覺。如果戴要睡覺,他們就拍桌子、踢酒瓶,有意騷擾。3月12日又來了10個不明身份的人,對戴進行辱罵、挑釁。戴被迫報警,他們才撤走了7人。但留下的人繼續輪番「作戰」,折磨戴,不許他睡覺;他們賭博、下棋,強制戴陪他們觀看黃色錄像(有全套錄像視頻為證),並且還要戴給提供早餐和夜宵,連順達公司頭兒的父親去世,戴也要在效勞作夜宵。他們折磨了戴18個晝夜,用此方式逼迫他搬遷。
同年4月6日,拆遷公司打電話叫戴寶健去談判,戴如約來到街道辦,但隨即就被軟禁起來,說籤了拆遷協議才能走人。隨後,20多人對戴進行圍攻、辱罵、推搡、毆打,甚至扇耳光、掐脖子。戴被持續折磨50多小時。其間,戴多次用手機報警,他的妻子也去派出所求救,但警方置之不理。由於持續折磨,致使戴頭痛、噁心、心慌,被送到醫院就診,但就是在醫院中,他們也繼續騷擾戴,有意加快吊瓶的速度,使戴的心跳加快,神志模糊。打過吊瓶,戴被架進汽車,拉回街道辦,他們繼續對他逼迫、威脅。最終,戴在神志不清的情況下,簽署了協議。隨後,鴿場就被拆毀,成為廢墟。從拆遷開始到結束,戴再三要求對方出示拆遷文件,但他們始終都沒提供。
三
在南通到處可以看到圍圈的土地,許多良田變為了垃圾場,曾經的大片的樹林也被砍伐。政府圈佔農民的土地已經成了災難。
崇川區新港鎮軍山村和新鳳村早在一年多前就拆遷了,政府於此圈佔了3000多畝土地,卻又拋荒不用,致使雜草叢生。為了免遭國家追究拋荒的責任,當地政府留下一批拆遷舊房,讓村民出租,以掩人耳目。港閘區僅北高新產業園就非法圈地達11,500多畝,其中侵佔基本農田6490多畝。陳橋鎮新204國道和集賢村兩處1000多畝耕地自2006、2007年拋荒至今。唐閘街道尖溝頭村耕地自2006年被圈佔,拋荒至今。
自今年4月,港閘區政府繼續對抗中央政策,進行突擊性大範圍騙拆、強拆,百姓說是害民工程。幸福鎮、陳橋鎮被圈佔農田達30多萬畝,受害農民高達60萬人之多。當地農民靠種田養家,但失去土地後,每人每月只發250元生活費,百姓欲哭無淚。南通市國土規劃局的土地拍賣價格已高達每畝1000萬(中國的GDP位於世界第二可想而知),南通當局就是這樣巧取豪奪,將農民世代生存的土地掠奪一空,置他們的子孫後代而不顧。
四
南通政府的暴力行徑不僅體現在拆遷上。迫於強遷、圈地,南通的百姓紛紛去北京上訪,但南通政府委派各鄉各村各居委會的幹部看管上訪公民,對他們進行截訪、抓捕、毆打。
2011年7月7日,李玉英、諸文英、施滿英、葛玉娟、葛紅英、包水英、葛漢山、朱萍、夏萍9位訪民在北京久敬莊上訪,而南通信訪官員申進生和駐京辦事處的韓錦泉則僱用40多個地痞流氓,在久敬莊將9名上訪人非法抓捕,將他們塞進黑車,沒收手機,截回南通。其間,他們遭到毆打,18小時的路途,不讓吃飯睡覺,甚至路過服務區,也不許他們買食品、上廁所。最後在哀求下,9人只能於路途中在汽車邊大小便,毫無隱私可言。
南通政府迫害訪民是一貫的。2006年10月7日,狼山鎮城山村李玉英在北京上訪,崇川區政府信訪局局長申紀生帶人去京將李玉英抓回南通,非法關押4天;同時還有11名訪民被非法拘禁。2007年,狼山鎮洪江村胡遂祥和陳道如在去北京的路上,被南通中級法院的楊志南等人抓捕,非法關押。2007年10月15日,截訪人員孫進生帶領一夥人,在半夜將崇川區的訪民嚴美蘭從家裡抓走,非法拘禁10天;同時被非法拘禁的還有8人。2009年12月10日,嚴美蘭在北京上訪,被南通截訪人員韓建抓住,交安源鼎保安押送到南通。我也曾被非法關進崇川區如意賓館11天,同時有7人被非法拘禁。
人們說「南通是迫害訪民第一城」。上訪人被抓後分別遭到洗腦、不讓睡覺、餓肚子、毆打、辱罵等種種暴行,政府還逼迫訪民接受強遷安置條款,寫「不再上訪」的保證書,否則不予釋放。每到敏感的日子,如重要節假日、「兩會」等等,訪民就成為重點的監控、打擊對象。南通的法制教育班設在當地各旅館,如北閣飯店就是有名的黑監獄,專關押訪民。該飯店的二、三樓被各級政府包了下來,有一大批專職人員負責看管、「教育」訪民。
五
2011年7月29日,江蘇省人民政府十個行政部門組成糾風辦,在南通市聯合辦公,聽取市民的意見,現場辦公的地點在南通市體育廣場。訪民聞訊後奔走相告,紛紛準備前去控告南通的暴力拆遷。但當日,訪民胡遂祥、李玉英、張秀琴等人,被所在地居委會或村委會以約談為名,軟禁起來,不讓他們出門。有些訪民想方設法擺脫監控和盯梢,趕到體育廣場,但是警察和便衣到處都是。北濠橋70多歲的訪民張斌剛到現場,就被保安們連拖帶拉塞進了汽車,還有一位在現場攝像的年輕女子也被強行拉進了汽車,不知道他們的後果如何。
2011年8月8日
附件:
江蘇南通侵犯人權20名訪民討公道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二百三十八條規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具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為索取債務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2011年8月11日,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的20名訪民根據上述規定,聯合控告:崇川區政府信訪局局長申紀生;南通市駐京辦事處公務員韓錦。
控告書
南通市檢察院:
控告人: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訪民
被控告人: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政府信訪局局長申紀生;南通市駐京辦事處公務員韓錦泉
申訴如下:申紀生,韓錦泉濫用職權,違憲及信訪條例,限制訪民人身自由,非法剝奪訪民權利。其捏造罪名,非法抓捕訪民,送進學習班,非法拘禁。
2011年6月10日,申紀生、韓金泉動用黑道抓人打人,將上訪者陳淑媛的手打斷,非法抓捕,押送南通,五天後醫院才給手術,致使陳殘 疾。
2011年7月7日,在北京久敬莊,申紀生、韓錦泉動用黑道40餘人,非法抓捕9名南通訪民:李玉英、諸文英、施滿英、葛玉娟、葛紅英、包水英、葛漢山、朱萍、夏萍,強行將他們拖上汽車,押送回南通。9人被沒收手機,限制人身自由,並遭到毆打。如李玉英的膝蓋被打青,至今未消腫。
在汽車行駛的18個多小時的路途中,9名訪民受到虐待,不允許吃飯,也不允許上廁所,只允許在路邊大小便。
2007年3月13日,胡遂祥、陳道如兩人在北京被抓帶回南通,關押至北閣飯店3033和3011房間。2006年10月8號,申紀生用同樣手段將訪民梅夏萍、高進仁、姚漢清、朱萍、石建如、李玉英、嚴美蘭、張 斌、包美華、葛紅英、仇連英等,從北京抓回南通,並在路途中虐待訪民,如餓肚子、挨凍、不給上廁所等。回到南通後,這些訪民遭非法監禁和虐待,如吃餿飯喝鹽湯。
申紀生、韓錦泉作為國家公務員知法犯法,侵犯公民權利,其行徑已觸犯國家法律。我們聯名控告申紀生、韓錦泉,要求嚴肅追究他們的法律責任,並要求賠償。
聯名控告人:
諸文英、施滿英、葛玉娟、葛紅英、包水英、葛漢山、朱萍、夏萍梅高進仁、姚漢清、朱萍、石建如、嚴美蘭、張斌、包美華、葛紅英、仇連英、胡遂祥、陳淑媛、李玉英
2011年 8月11日
被打傷的張玉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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