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又爆發假唱風波,前幾天大陸《央視》舉辦的中秋晚會,被眼尖的網友踢爆疑似全程假唱。其中,被點名的還包括臺灣歌手範瑋琪和大陸天後那英,《央視》官方立刻否認,解釋是直播過程中衛星信號出現故障,更改傳輸方式導致不同步,但香港歌手譚詠麟卻在鏡頭前大方承認,當天應主辦單位要求,的確是「對嘴」演出。
《央視》中秋晚會「假唱門」越演越烈。歌手譚詠麟日前與那英、容祖兒等多位明星,參加了《央視》在廣東江門舉行的中秋節文藝晚會,眼尖的觀眾發現歌手在台上「對嘴」假唱,更有歌手對口型的時候連歌詞都唱錯。
譚詠麟接受電臺訪問時被問到「對嘴型」事件,他慨嘆「身不由己」,在旁的鄭裕玲問譚詠麟,有沒有要求唱現場?譚詠麟無奈的表示自己無法提出要求,因為這個中秋晚會是《央視》的兩大秀之一,不容有失。
歌手刀郎,與內地女歌手雲朵演唱《愛是你我》時,被網友發現連口形也對不上。
湖北武漢《中國》雜誌社記者劉逸明:「明星假唱在中國是非常普遍的現象,既使在春節聯歡晚會上,也有很多明星在假唱,如果是假唱過假,這個危害性就很大了,因為一旦開了這個先例,以後就會有很多人模仿他。」
自從08年北京奧運開幕式,爆出9歲女孩「林妙可」在台上對嘴假唱後,中共當局規定,所有商業活動一定要真唱,2009年10月1號施行《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其中提到假唱、假演奏公然違反法律法規,侵犯觀眾合法權益。
大陸律師李天天:「這個規定本身就有問題,因為你既然是演唱,等於是人家來買票,你告訴別人,我收你的錢,我要唱給你聽,而不是我要放錄音給你聽,所以我認為不要假唱這個事,就相當於不要說假話一樣,這是不用什麼規定的吧,不應該有這樣的規定,如果有規定反而有點奇怪。」
這個《條例》還規定:「演員不得以假唱欺騙觀眾。演出舉辦單位不得組織演員假唱。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為假唱提供條件」,「演出舉辦單位應當派專人對演出進行監督,防止假唱行為的發生」,並規定了相應處罰措施。
前《中國民營》雜誌記者、專欄作家劉逸明:「中國的規定是很多,規定也很好,但真正要落實下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法律上規定與重婚罪一樣,事實上犯重婚罪的人太多了,但是沒有一個重婚的人被制裁的。」
廣電總局局長王太華,在關於「研究部署2009年中央電視臺春節聯歡晚會」的會議中,要求杜絕「央視春晚假唱」作法。幾年下來,「假唱」依舊,廣電總局也從未就「央視春晚假唱行動」開出過罰單。
湖北武漢《中國》雜誌社記者劉逸明:「假唱也一樣啊,每年都有假唱,但是沒有哪個明星被制裁啊,但在香港可能就不一樣,如果香港的明星在香港假唱,我估計就算沒有部門去制裁,後果應該也會很嚴重,因為香港是一個講誠信的社會,這個明星一旦讓別人覺得你不誠信,你可能在這個地方就沒有市場。」
面對各界的質疑,《央視》雖然提出解釋,但歌手都承認「對嘴」,主辦單位解釋再多,似乎也是自打嘴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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