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徑是奧運會的金牌大戶,也是備受關注的大項目。田徑就是跑跳投,可以說從古到今,天天都有人在參加田徑運動,只是很多人的成績沒有記錄傳世罷了!但根據史料東拼西湊的我們也可以找到一些我們祖先從事田徑運動的記錄,不但有趣,還可以從中瞭解到我國古代也是不乏田徑人才的。
一、長跑:根據元末明初陶宗儀所著的《南村輟耕錄》中記載:元代有一種比賽,叫「貴由赤」。「貴由赤者。快行是也。每步一試之,名曰放走。在大都則自河西務起程。若上都,則自泥河兒起程。越三時,走一百八十里,直抵御前,俯伏呼萬歲」。古代一天以12個時辰計算,三時即現在6小時。6小時跑完180里路,平均1小時跑15000米。若按照奧運男子跑10000米比賽算的話,則需要時間40分鐘,但我們不能夠從中截算,按照奧運會長跑距離最長的馬拉松比賽的42公里195米算,元代「運動員」需要2小時50分鐘左右,考慮到當時的路麵條件,加上是雙程馬拉松的越野跑,則元代的「運動員」來參加今天的奧運會,是很有可能打破馬拉松奧運會記錄的。
二、短跑:《北史·揚大眼傳》記載:大眼「出長繩三丈許,系髻而走,繩直如失,馬馳不及」。這裡雖然沒有具體的成績,但可以想像出3丈長的繩子,跑起來使之拉成一條直線,沒有100米10秒的速度是不行的。
三、跳高:《南吏·周文官傳》記載:「周文育年十一,能反覆游水中數里,跳高六尺,與群兒聚戲,眾莫能及。」周文育是陳朝人。陳朝因年代短,沒有發現當時的尺子。按其前朝的梁尺計算,「六尺」等於現在的1.50米。如以後朝隋尺計算,則是現在的1.77米了。一個十一歲的孩子可以跳1.77米,可見前途無量。
四、跳遠:根據《南史·黃法傳》記載:「黃法,巴山新建人也。少勁捷有膽力,日步行二百里,能距躍三丈。」距躍就是跳遠。據《中國歷代度量衡變遷表》,梁朝的一尺相當於現今的0.2505米,那麼三丈就是7.5米,那麼黃法的跳遠記錄就是7.5米。這離8.9米的奧運會記錄還有點差距,但若有了好的跑鞋和科學的訓練,爭塊獎牌也未嘗不可。
五、鉛球:《漢書·甘延壽傳》記載,甘延壽「投石拔距」《范蠡兵法》說:「飛石重十二斤,為機發,行二百步。延壽有力,能以手投之。」甘延壽可以把重「十二斤」的石頭,投出二百步(應為二十步)。漢朝一斤為258克,十二斤等於3公斤多。一步約等於漢尺六尺四寸。漢尺一尺等於0.231米,一步約合1.40米,二十步等於28米。就是說,甘延壽能把重六斤的石頭投出28米。這在距離上超過了奧運會男子鉛球22.47米的距離,但正是比賽的鉛球的重量為7.26公斤,在這上面還有點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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