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克來了,說明死神近了(網路圖片/看中國配圖)
推土機來了,自由也跟著來了(網路圖片/看中國配圖)
1989年在亞洲的中共(以下都以兲朝稱之)爆發了學生與民眾的大規模遊行示威活動,但這沒有為他們爭取到自由與民主,反而迎來的血腥鎮壓,成為兲朝史上臭名昭彰的「六四事件」。同年東歐也發生大劇變,許多地區爆發大規模的遊行示威活動,其中包括在11月9日拆毀柏林圍牆,投向自由的東德。尤其東德人民的成功,更帶動許多國家擺脫共產主義。這一切都發生在六四事件之後。把「六四事件」和「柏林圍牆倒塌」這兩件事相比,同為共產國家,結局卻大不同,令人不禁為六四的死難者感到哀傷,也同時慶幸「兲朝模式」沒有在東德和其它東歐國家重演。以下為兲朝「六四事件」和東德「柏林圍牆倒塌」的一個簡單比較。
事發經過與兩國人民的下場
兲朝:胡耀邦去世後,大批學生前往天安門廣場進行悼念,同時大膽發出要求自由與民主的願望。採取的方式不外乎是非暴力的和平請願,如靜坐、遊行、罷課等等,但這個兲朝政府竟在各大喉舌發表《必須旗幟鮮明地反對動亂》社論,將和平請願活動稱為「反革命暴亂」,導致事情越演越烈,引來更多知識份子、工人和普通民眾加入聲援,成了更大規模遊行示威。但方式仍是靜坐、絕食、遊行等非暴力活動。沒想到最後迎來的卻是一顆顆無情的子彈和不長眼睛會輾人的坦克。
東德:自柏林圍牆建立後,兩德民眾對它恨得牙痒痒,東德人還採用許多方式,如:跳樓、挖地道、游泳、乘熱氣球等等,都只為了穿越這道牆以奔向自由。因此當東德中央政治局委員誤解上級有關放鬆對東德人民的旅遊限制命令,錯誤地宣布柏林圍牆即刻開放時,數以萬計處於極度興奮狀態的東德人湧上街頭,爬上柏林牆,用錘子等各種工具拆毀圍牆,柏林牆就這樣倒塌了。當時許多人還在牆上塗鴉,拆下建材當成紀念品。然而這種攜帶危險物品(錘子)、破壞公物(柏林牆)、私佔公有財產(拆下的建材)並沒有為他們帶來任何危害,而是提早迎來了東德共產政權垮臺與兩德統一。
同樣的共產國家,不同的處理方式
兲朝:面對群眾的非暴力和平請願活動,兲朝政府先是稱學生背後有人操縱,頒布《國務院關於在北京市部分地區實行戒嚴的命令》,開始戒嚴,並派出大批軍隊駐守天安門。然而,群眾不為所懼,甚至舉行大規模遊行,此舉讓主張流血鎮壓的中共元老和強硬派有了好藉口,發出《緊急通告》調集數十萬來自各地的軍隊,對示威人群進行清場、鎮壓。但見不得人的事,果然要摸黑干,軍隊先熄滅廣場上所有照明燈具,接著大批坦克車和裝甲車朝著人群和帳篷碾壓而去,軍人同時用機關鎗向民眾掃射,造成恐怖死傷人數,使廣場上的血清了很久才清完。在天安門之外,也有零星的針對學生和民眾的戰車碾壓、機槍掃射行為。
東德:在離柏林圍牆倒下來的一個月前,10月9日在萊比錫有個大規模的和平示威活動,但由於示威規模巨大,許多人擔心會暴發嚴重衝突。畢竟,同樣為共產國家,中共在六月來了一場大屠殺,人們擔心東德領導人也會採取「兲朝模式」向示威者開槍,當時還有消息指出晚上警察和部隊將開槍鎮壓示威者。就在示威人群在街上聚集的時候,萊比錫的領導和東德共產黨中央經過一次又一次的緊急商討對策。最後,萊比錫共產黨領導人「絕對不能出現流血大屠殺」的意見佔了上風。但事情的發展其實也可能走向「兲朝式」的結局,因為在前萊比錫秘密警察總部,即後來的博物館中展示著一排排的步槍和當年示威者在那裡發現的物品清單,其中包括上百萬發子彈,機關鎗等等。
執行命令的軍人,換來不同的代價
兲朝:戒嚴部隊中有兩支軍隊常被提出來討論,一支是第28軍,另一支是第38軍。第28軍在前往天安門中,由於看到人們拿出的血衣,使不相信有大屠殺的官兵氣憤地撕掉領章,扯下帽徽,把槍枝丟進護城河,拒絕執行上頭的命令。六四事件後,被兲朝當局視為表現最差的一支部隊,以「執行命令不力」進行了長逹半年的清查整頓。而其他如期執行清場任務的軍隊,受到兲朝領導人鄧小平的讚揚:「我們軍隊在那場政治暴亂中的表現是合格的。為了保衛社會主義祖國、為了廣大人民的利益,作出了犧牲。解放軍擔負起三大神聖職責:保衛祖國、打擊外國侵略者;時刻準備著,為祖國統一大業等候黨的召喚;維護社會主義建設正常秩序,保衛人民的生命、財產。」除此之外,第38軍還獲得其他部隊望塵莫及的「御賜獎賞」如:有一個連被授予「衛國英雄連」,兩個連被授予「衛國先鋒連」,二個連得到集體一等功,只因他們是殺人最狠、最多的軍隊。值得一提的是第38軍中唯一對兲朝高層下逹的「屠殺令」說不的卻是第38軍的軍長徐勤先,但他的命運卻比第28軍之相關人員更慘,被剝奪一切職務送上軍事法庭後,以「抗拒執行命令」更重的罪名處罰。
東德:為了奔向自由的西德,許多東德人冒著生命危險來翻牆,在柏林圍牆在推倒的9個月之前,2位年輕人在偷偷攀爬柏林牆中被士兵發現,頓時轟轟幾聲槍聲,一位被子彈擊中腳踝,另一位則被子彈打中前胸,當場死亡,成了這堵牆下最後一個亡靈。打死人的士兵叫英格•亨里奇,他萬萬沒想到短短9個月之後,自己會因那一顆射得太準的子彈而站在法庭接受審判,與他一起接受審判的還有3人,他們4位都30歲不到,也曾都是柏林圍牆的東德守衛。律師為他辯稱,指他們僅僅是執行命令,沒有選擇的權利,罪不在己。但柏林法庭最終還是判決英格•亨里奇三年半徒刑,不予假釋。因為法官指出:「東德的法律要你殺人,可是你明明知道這些唾棄XX而逃亡的人是無辜的,明知他無辜而殺他,就是有罪。作為警察,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打不準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厘米的主權,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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