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高官的命運,是如此的不同(圖)
Rod Blagojevich(中文翻譯繁瑣,我簡稱其羅省長,州長和我們的省長平級)是伊利諾伊州的第四十任州長,他有點潮,錢不多,挺愛擺,打色彩鮮艷的高級領帶,對自己的髮型要求苛刻,說話還愛帶髒字。歐巴馬當選總統後的一天,羅省長抄起電話和他的朋友聊天說:「我手裡有這麼個東西,可真值錢,我不會讓它白給人。」他的電話被聯邦調查局竊聽了,他說的「東西」是指歐巴馬在伊利諾伊州的參議員席位。
羅省長的厄運開始了,罷免,被捕。保釋後,面對他的是有條不紊的審判程序。羅省長在位子上時也沒摟多少錢。所以,丟了工作後,還要利用庭審之外的時間去賺錢,他上電視真人秀,寫書,售書活動時還標價八十美元合影一次,五十美元簽名一次。人家採訪他,他說兩個孩子要上學自己也沒什麼錢,總要出來賺點。不過,這廝也是覺得自己沒什麼大事,又沒賣那個席位,他說,他電話裡是說著玩的,被人斷章取義了。他到處聲稱,他覺得他自己清白,別人搞他是出於政治原因。
這可惹得法官、公訴人等一干人很不爽。美國的法律絕對也是要考慮輿論和社會影響因素的。法官大人想,你丫作為人民公僕竟敢打算買官鬻爵,我靠,我們揪你出來,你還老大不情願,還嘴硬。你即使沒賣出去,至少也是有了貪字一閃念。我們接著挖你材料。
一挖,還是有點問題,東沾點小便宜,西沾點小便宜,加了一起湊了幾萬美元。審了三年,上週,宣判十四年。羅省長最後還是服了,深揭狠批自己,說都怪自己,怨不了別人。
法官最後說,「省級高官濫用職權對國家的損害僅次於總統。他在職期間也做了一些有利於人民的事情,但是,我更憂慮的是在那些場合——當他完全為了一己私利而濫用職權的場合。」
其實,羅省長拿的不多。美國的人均生產總值是中國的幾十倍。按這個比例一算,核算到中國,他的問題只有幾萬人民幣。而且,錢是用於競選,只不過是伸手要的。
美國把對榮譽的玷污看得非常之重,他們把高官身份看做是一種人民給予的榮譽。羅省長的定罪不是按金錢數量來算的,而是按他玷污了人民賦予的榮譽的程度而處罰的。麥道夫貪了五百億美元也只是終身監禁。不是錢的問題,是性質的問題。
在民主體制裡,官員的權力是被異常明確地界定的,是無時無刻都在被以各種形式監控的。羅省長因為罪行的嚴重,最多只可能被減刑兩年。他將至少坐滿十二年監獄,他在監獄將每天工作八小時,基本是做衛生清潔工作,州政府按規定付給他每小時八十美分的報酬。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