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駐美人員劉姍姍(新世紀網站)
臺灣外交部派駐美國堪薩斯市辦事處的處長劉姍姍因為涉及外勞雇佣詐騙案,當地法院訂美國中部時間27日上午,也就是北京和臺北時間28日凌晨宣判。由於檢、辯雙方已經達成認罪協議,如果法官接受的話,劉姍姍將可以在最近幾天內離開美國,返回臺灣。
劉姍姍是在去年11月11日被美國聯邦調查局逮捕拘禁,指控她涉及「外籍勞工契約詐欺罪」。美國的檢察官說,劉姍姍強迫他的菲律賓籍家庭女佣超時工作,而且只付給對方三分之一的薪水,還禁止她外出,並裝設閉路電視監視女佣。
聯邦調查局找到劉姍姍服務單位的三名職員擔任證人,證詞都對她不利。劉姍姍的律師很早就提出了認罪協議,也支付了八萬多美元的賠償金給兩位被虐待的女佣。按照認罪協議,法官將判決把劉姍姍交給聯邦警察與移民部門,讓她盡快離開美國。
關於這個案件,美國國務院曾經表示,臺灣派駐美國的代表,享有的豁免或特權,是根據臺美之間的「特權免稅暨豁免協議」,根據這個協議,劉姍姍享有和領事官員相同的地位,但她的豁免權只限於執行職務的範圍內。這是臺灣的外交官為什麼會在美國被逮捕拘禁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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