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現在離市場經濟有多遠?我想至少還有三百年,或者至少還有兩百年。因為我們的經濟是建立在特權的基礎上,而不是建立在權利的基礎上,也就是說我們並沒有建立起市場經濟的真正的基礎。
那麼市場的基礎是什麼呢?我想就三點,第一是自由,第二是產權,第三是企業家精神。
自由是人類追求幸福的基本權利,是一種基本的人權,如同生命一樣,不經正當程序不可剝奪。自由不是特權,它是rights,不是特權,所謂權利就是理通天下,每個人都平等擁有,而特權,一部分擁有,另一部分沒有;權利是不可任意剝奪的,但是特權可以給你,也可以剝奪。
在一個特權盛行的社會當中,不可能有真正的市場經濟。進入某個產業,生產某種產品,成立某個組織,這其實都是公民應該享有的權利,但在我們國家現階段這些仍然都是特權。特別是產業政策,使得我們在歧視著相當一部分企業家。去創業,有關係的人可以得到審批進入這個行業,沒有關係的人進不了。我們最近看到國務院決定拿出150億支持微小企業,但我們想一下,如果我們讓公民有自由成立金融機構的權利,我們需要政府拿出這150億嗎?
第二個基礎是產權,產權在某種意義上是一種人權,它是對我們自由的保障,如果一個社會不能保護私有財產不可侵犯,我們老百姓不可能有真正的自由。
產權是社會道德的基礎,道德的基本要求就是不損害他人。我們看不到一個社會不尊重產權的情況下,可以有很好的道德。產權也是社會信任的基礎,如果沒有產權,沒有企業考慮長遠,我們就會看到大量的坑矇拐騙。產權也是創新的基礎,因為只有企業家,只有每個人對自己獲得的東西充滿了信心,他才會願意投資,才會願意花幾年甚至幾十年的時間去追求一種新的但具有不確定性的東西。
第三個基礎是企業家,企業家是市場當中的靈魂,市場本身就是企業家不斷創造和創新的過程,沒有企業家可能有交換,有物的交換,也有簡單的產品交換,但是不會有真正的市場經濟。
過去200年人類的發展成果,可以說在企業家精神的推動下取得的;中國過去30年的發展,也是由於發揮了企業家的作用。所以任何阻礙企業家創新的政策都是反市場的。限制企業家活動最大受害者是誰?是普通的老百姓,是消費者。如果一個社會自由不足,產權得不到保護,特權盛行,政府控制的資源太多,企業家的活動就可能導致尋租,而不是為消費者創造價值。
如果公民不能夠充分享有言論和行動、創業的自由,如果私有財產權利不能得到有效的保護,如果企業家精神得不到有效地發揮,我們不可能建立真正的市場經濟。
我們改革的路還很漫長,計畫經濟本質上是強盜的邏輯,中國過去30多年的改革,就是逐步從強盜邏輯走向市場的邏輯,就是給中國民眾更多的創業自由、賺錢自由,鼓勵企業家精神的發揮,調動中國人的創業精神,這就是為什麼在1992年之後中國經濟出現了高速的發展。我們取得了很大的進步,但是我們仍然是一個特權基礎的經濟,而不是權利基礎上的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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