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根斯展出的屍體標本絕大多數都是中國人。哈根斯的徒弟,後來的對手大連教授隋鴻錦,由他提供屍體展覽的美國公司免責聲明承認屍體來源都是中共警方。隋鴻錦屍源問題比哈根斯更嚴重。兩人的工廠都開在大連。哈根斯的工廠是薄熙來親自批准。兩人的工廠為何都選在大連?
人們無法減低對屍體展中一位孕婦和肚裡胎兒標本的震驚:她們不是死刑犯!她們到底怎麼死的?她們是誰家妻兒?!大陸網路議論紛紛,是薄熙來的小三,政治犯,還是法輪功學員?
1999年7月中共江澤民正式開始鎮壓法輪功,大批法輪功學員被抓。一些法輪功學員沒有說出姓名和籍貫。
1999年8月薄熙來批准在大連成立「哈根斯生物塑化公司」,2003年此公司成為全球最大人體標本基地。
2002年,薄熙來升任遼寧省委副書記、省長。馮•哈根斯,大連工廠的經理,主要負責人,操作的人是大連醫科教授隋鴻錦。到了2002年他開了一家自己的公司,大連醫科大學生物塑化有限公司,也是做同樣的人體塑化。
隨著王立軍夜奔、薄熙來倒臺、薄谷開來庭審,迷霧重重中揭開了黑幕一角,大陸網路也開始熱議薄谷夫婦和哈根斯和隋鴻錦在大連的屍體加工廠的關係和罪惡。甚至有大陸作者創作了段子戲說孕婦和胎兒身世:
【大連哈根斯人體標本展屍源】@作家陳嵐:好吧,寫個微小說:某郡王,取一紅牌為寵姬,姬有孕,招搖過市逼宮,夫人怒,囚之於館。姬不知所終。王思之,某日,夫人的人偶工坊開張,邀王剪綵,王至,見一人偶懷抱一胎兒坐於展臺正中,王忽有所思,夫人笑曰:眼熟否?
有人就此猜測孕婦為原大連電視臺美女主播、薄熙來的情婦、現已失蹤多年的張偉傑,並有指認「頭顱形狀頗像張偉傑」。
不過原來網上流傳的張偉傑照片都是假的,是另一位大連美女主持,所以一般人無法判斷頭顱像不像張偉傑。
從截止到目前的報導和網路流言中,還沒有過張偉傑為薄熙來懷孕的說法。
依據中國法律,不可能有懷孕的女死刑犯。創作「郡王寵姬」微小說的「作家陳嵐」還質疑:此有孕女子怎會無家人?若是無主屍應火化安置,怎可售為商用甚至收藏品?
因此有懷疑說孕婦標本來源為被中共當局關押的異議人士。也有法輪功人士說這家屍體加工廠的屍源來自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當局處理法輪功人士、特別是鎮壓早期上訪時不報姓名的法輪功人士,可以不遵循法律及倫理為所欲為。
和薄熙來和大連有密切關係的人體展
隋鴻錦和哈根斯的關係
一直追蹤中共的人權迫害的生化專家橫河在希望之聲評論說:2004年,德國的《明鏡》週刊發表了一篇報導,就是關於德國人馮•哈根斯的人體塑化加工廠和人體展的這件事情。馮•哈根斯的人搞了一個人體展,正好當時在世界各地巡展。這個人體展是怎麼回事呢?就是馮•哈根斯最先發明一種人體塑化的技術,就是用塑料來替換人體的組織,這樣人體組織就不再腐爛,就是塑化了。然後把這塑化的人體拿到世界各地去展出。
塑化是個非常複雜的過程,所以他設立了工廠專門把人體組織,或者完整的人體進行塑化。他有三個工廠,一個在德國,一個在中亞的吉爾吉斯坦,最大的一個是在中國大連,在中國大連的工廠佔他總的生產量的80%左右。大連工廠建立的時間是1999年8月。
後來由於人體展在世界各地的巡迴,各地的主流媒體都有不少的報導,因為爭議非常大,牽涉到倫理和屍體來源,所以爭議非常大,因此各地媒體都報導了。其中比較著名的就是英國《衛報》做了報導、美國的ABC電視臺有一個系列的報導,其中有一個節目就是「TWENTY-TWENTY」,就是「20/20」,這個調查是最為詳細的。國內有個媒體《瞭望東方週刊》也做了報導。
把這些報導綜合起來做一個要點的回顧的話,大概的內容是這樣的:馮•哈根斯,大連工廠的經理,主要負責人,操作的人是大連醫科教授隋鴻錦。隋鴻錦在一年以後就和馮•哈根斯分道揚鑣了。到了2002年他開了一家自己的公司,大連醫科大學生物塑化有限公司,也是做同樣的人體塑化。也就是說跟馮•哈根斯競爭了,他聲稱他的背後是大連醫科大學。
隋鴻錦的人體展在美國是由一家叫做第一展覽公司代理的,這家公司英文名字叫:PremierExhibitions。這家公司不僅在經營人體展,同時還在網路上出售塑化的人體和人體的器官。第一展覽公司展覽的人體全部都是來自中國大連醫科大學生物塑化有限公司,就是它沒有其它的人體來源。儘管第一展覽公司的主辦負責人聲稱他的屍體沒有來自死刑犯,全都來自願捐贈的,但是他沒有辦法出示任何可靠的文件來證明他這個說法。
紐約總檢察長辦公室進行調查
在美國ABC電臺報導這件事情以後,2008年,中共外交部發言人劉建超在舉行新聞發布會的時候,有人問到這個事情的時候,他承諾說政府會組織有關部門進行調查,但是這個調查到現在都沒有聽到有下文。
同時,美國的紐約總檢察長辦公室也宣布進行調查,他們調查以後得到一個結果,就是第一展覽公司同意發表一個公開聲明,說這個公司展出的人體,包括有從中國警察局得到的,聲明說中國警察局可能從中國監獄得到人體;而第一展覽公司無法獨立證實你們現在看到展出的人體不是來自中國監獄監禁的人。也就是說在紐約總檢察長調查以後,他不得不聲明屍體是跟中共警方有關的。
加州通過提案沒捐贈者簽署同意書的人體禁止展出
而加州州議會也通過了州議員馬世雲的提案,這個提案提出來:沒有捐贈者簽署同意書的人體禁止在加州展出。這是人體展一個簡單的回顧:人體展是怎麼回事。跟人體展相關的爭議最大的是人體的來源問題,我們把人體來源問題在爭論什麼問題也跟大家說一下。
德《明鏡》週刊調查:屍源可能來自法輪功學員
《明鏡》週刊的報導說在哈根斯屍體加工廠附近,有三個刑罰關押營地。所謂「刑法關押營地」是從德文翻譯過來的,意思就是說監禁犯人的地方,可以是監獄,也可以是勞教所,它特別提到有省第三監獄和勞教所。文章里特別提到在臭名昭著的姚家監獄裡面專門關押的是政治犯,其中有法輪功學員。談到這裡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經常被報導說他們被酷刑和性虐待的事情。這是西方主流媒體這一類報導當中,最早也是唯一一個提到法輪功學員有可能是這裡展出屍體來源的一個調查報告。
隋鴻錦從哈根斯徒弟到競爭對手
這裡頭又提到哈根斯從前的合作夥伴隋醫生,後來成為他不愉快的競爭對手。報導說,據說他得到中共政府的支持,要自己在2008來夏季奧運會之際辦一個人體世界展,目的是能爭取到更多的遊客和外匯。這里特別提到隋鴻錦醫生得到中共政府的支持,但是這裡沒有提到得到哪一級政府的支持。
馮•哈根斯本人他堅持說自己展出的人體是來自歐洲人的自願捐獻,沒有來自中國的死刑犯,但是他沒有說那些沒有展出的,來自中國的人體來源是什麼。不過,當時ABC電視臺採訪過一位證人,這個證人是為馮•哈根斯蒐集屍體的,當然後來他轉而為隋鴻錦工作,他就翻供了,說當時是馮•哈根斯讓他撒謊的。
不管他撒謊不撒謊,撒了什麼謊,說了什麼,這個跟我們今天談的內容沒有關係,關鍵是當時他給ABC電視臺出示了兩件證據,一個是一大堆蓋著公章的介紹信,說明瞭他蒐集屍體不是非法的,是得到中國大連官方支持的,或者說他是在為官方工作。
另外一個證據就是,他提供一張幾個被反綁雙手、雙腳,面朝下扔在雪地裡面的屍體照片。也就是說不管他是為誰工作,他蒐集屍體是得到官方支持的,因為一般的人根本就不可能看到處死刑的屍體,更不要說去把這個屍體給拿走了。
這裡我們就要談一個瓶頸效應,就是和器官移植一樣,人體塑化這一行也有一個瓶頸,就是新鮮人體。器官移植有兩大限制因素,第一是組織配型,第二是器官供體。當有效的免疫抑制劑廣泛應用以後,組織配型問題就不再是限制器官移植的瓶頸了,最主要的限制因素就是器官供體。
當時中國官方有一種說法,就是當人們在質疑為什麼中國的器官移植在1999年以後有這麼大的數量上的擴張?他們回答是說解決了免疫排斥等技術方面的問題。這個是公然的撒謊,因為沒有供體的話,技術再突破也沒有用。人體塑化也是一樣的,馮•哈根斯解決了技術的問題,一旦這個技術問題解決了以後,唯一的限制也是人體供應上。
哈根斯為何要選大連?
這裡就有一個問題了,為什麼當時他的工廠要選大連?大連當時的市長是薄熙來,大連政府給馮•哈根斯提供了什麼樣的條件,使得他在中國考察了4、5個城市以後,最終確定選定大連?這是一個德國的獨資企業,立項註冊是要經過市政府批准的。他在選大連的時候,屍體的來源是不是一個重要考量?這個我們現在不知道,但是可以作為一個參考的因素來考慮。
同樣的道理,隋鴻錦在把技術學到手以後,他要另開爐灶的話,他也只有兩個限制,因為他引進技術了,所以技術不是限制了。一個限制是後臺,因為畢竟是處理人體,他需要鑽法律的空子,他要鑽法律的灰色地帶,沒有後臺是不可能的;況且2006年以後,中國通過了法律不准出口人體屍體,他是怎麼進行的?所以沒有後臺,這是不可能進行的。這一點也是我們質疑的主要因素。
另一個限制,就是人體來源。事實上這兩個限制是連在一起的,就是人體來源也必須要有相當硬的後臺才能夠實現,如果不能保證足夠的人體來源的話,沒有人是敢開這樣一個公司的。
隋鴻錦的公司聲稱他的屍體都是來自大連醫科大學。這個公司在ABC暗訪的時候,他說大連醫科大學原來擁有70%的股份,後來曝光以後考慮到形象不佳而撤出去了。而大連醫科大學的校長在接受ABC電話採訪的時候一口否認和這個公司有任何的關係,就是他不承認給這個公司提供過屍體。
即使真的像隋鴻錦所說的,由大連醫科大學提供屍體的話,一般醫學院校他們自己的教學人體標本來源都不是很夠用,怎麼可能會有如此大量的提供給他來作為商業運作?所以這個說法也是值得懷疑的。
從西方媒體和他們所得到的證據,他們所質疑的大部分都集中在屍體是不是來自死刑犯。當然第一展覽公司是一口否認的,他說是來自中國的自願捐獻。這個說法和當時中共對器官供體的說法是如出一轍的,就說中共當時對器官供體先是一口否認來自死刑犯,後來又說幾乎全部來自死刑犯,以便掩蓋它的真實來源,就像外界所指控的是來自法輪功學員。
其實作為人體展,自願捐贈的比例要比器官移植還要少的多,因為器官移植還有一個親屬可以自願捐贈對稱器官當中的一個,比如說捐贈一個腎給親屬或者朋友,但是這種願意捐贈一個器官、一個腎臟的人,絕對不會說同意捐獻自己死後的身體做標本拿到大庭廣眾之下去展覽,這根本不是一回事,在心理上、文化傳統上更難突破。
時間和空間的巧合
如果說中國這幾年還能找到幾個捐贈器官的人的話,捐贈自己的身體做展覽的恐怕一個都不會有,就是死刑犯都不會有。這兩個人體工廠都聲稱得到大連政府的支持,除了每個城市對於外資企業都同樣會提供的場地、稅收上的好處以外,還有什麼是大連政府能夠提供人體工廠最需要的東西?這個是我們需要提出來的問題。因為任何一個城市的政府在2000年前後招商的高峰期間,都能夠提供場地和稅收上的好處,都是一樣的,大連有什麼特殊的,能夠提供什麼是人體工廠最需要的?
《明鏡週刊》在報導當中說到,在一份可靠的報告當中,部門經理建議他的老闆用以下可能渠道獲取捐獻屍體:一、警察局;二、火葬場和敬老院;三、監獄和醫院的太平間;四、其他醫療機構;而屍體捐獻欄目排到了最後一位,並且被加上「超極慢」的備註。也就是說這些工廠人體來源是得到大連公檢法大力支持的。
你看第三個監獄,那就是要有法院的,就說來自法院、監獄的支持。他們可以是提供死刑犯屍體,因為執行死刑是法院的法警執行的,而人是從監獄提出來的,所以這二個部門可以提供死刑犯屍體。
但是警察局也就是公安,公安和死刑執行是沒有關係的,所以說如果有持續不斷來自公安提供人體的話,那會來自什麼人呢?誰又有權力可以統管分屬政府和人大的不同系統的司法機構?因為公安是歸政府管的,是屬於政府的,而監獄和檢察院是向人大匯報的,它們來自不同的系統,誰能夠統一管?
通過重慶的唱紅打黑和薄熙來的倒臺,我們都可以看到薄熙來在他統治的地方是有絕對的權威和絕對的獨裁的,你像這個公檢法的系統僅僅在重慶就有上千警察被他打黑。如果說公檢法系統有人敢於瞞著薄熙來搞大批和器官移植、屍體買賣那一類的事情,而不得到他同意的話,是不可能的!在重慶的事情我們已經可以看到是這樣,也說明在大連的時候就是那樣。更何況當時在大連的時候還有他的死黨車克民,作為國安局的黨委書記當他的眼線看著其它的部門。
唯一的例外是除非公檢法的人面對的是薄熙來的夫人谷開來。谷開來一發火,重慶四大警察頭子都得乖乖的就範。我們現在不是看了嗎?審這四個重慶的警察,關於殺海伍德的事情,他們掩蓋,為什麼掩蓋?是因為谷開來說話了。
而谷開來本人她絕對不是一個家庭婦女型的人物,她在大連開了律師事務所,和另外一家她做後臺的投資公司,按照姜維平的說法,她幾乎壟斷了大連所有外資投資領域,只要是外資來大連投資,沒有她不經手的。這個屍體工廠是獨家外資,跟她有沒有關係?
最後我們再看一下時間上的巧合,1999年7月開始迫害法輪功,馮•哈根斯大連工廠1999年8月建立,一個月以後;大連醫科大學生物塑化有限公司2002年成立,正好是迫害法輪功最嚴重時期,也是中國器官移植暴發性增長的時期;活體摘除法輪功學員器官事件,也是從遼寧瀋陽曝光出來的,2006年曝光的。
而這段時間正好是薄熙來在大連和遼寧執政這一段時間。薄熙來是從1993年到2001年1月在大連擔任市長,其中1999年9月開始還兼任大連市市委書記;此後又到遼寧任省長一直到2004年;2004年任商務部長以後,繼續保持對遼寧的影響力。
那一段時間也正好是谷開來利用薄熙來的地位和權勢,通過律師事務所和其它她所能控制的商業機構大筆撈錢的時期。一般認為,她後來所說轉移出國的60億美元,基本上是在那個時期撈到手的。如果說我們開始講的,谷開來如果在那個時候和海伍德合作,而海伍德後來威脅要曝光,而使谷開來起殺心的事件,最有可能的是什麼事情呢?這個是不是值得我們深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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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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