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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第一年
我們甜蜜恩愛,如膠似漆,見別的夫妻打架吵嘴摔東西竟然還能過的下去,覺得不可思議,覺得那種吵鬧離我們很遙遠。
結婚第二年
我們開始吵架。吵架時我摔壞一隻精緻昂貴的鐘錶,哭了40分鐘,然後挽包袱回娘家。心想,離婚!我不和一個與自己吵架的人繼續生活。每天下班後,他都會跑到單位去接我,主動認錯讓我跟他回家。我冷著臉即不理他也不回家。直到半月後,他買了一大束鮮花來接我,主動陪我逛超市,我歷數他的罪狀達10分鐘,最後加上一句警告;你以後再這樣,我絕不原諒你。他沉默表示同意。
結婚第三年
吵架時,我摔破幾隻廉價的玻璃杯,哭了30分鐘,然後到朋友家住了幾天,他給我打了幾個電話,我就和他將地面上的碎玻璃渣清除乾淨。但我依然不理他,吃飯時躲在臥室裡不出來。他在外面敲門說;小雞燉蘑菇做好了出來吧!他敲了兩次門,我出來和他一起吃飯。他告訴我他錯了,願意改正,問我能不能原諒他?我沉默。
結婚第四年
吵架時,我摔壞了一盆自己培育的小吊蘭。哭了20分鐘,然後到樓下溜躂了一天。回家後,見他若無其事的在沙發上看電視,客廳依然一片狼藉──吊蘭的碎葉和花盆的碎片攤了一地。我主動將其打掃乾淨。他做好晚飯自己坐下來吃。我自己盛了一碗坐在他對面,和他理論誰是誰非,他不置可否。
結婚第五年
吵架時,我將一隻靠墊從沙發扔到地上,哭了10分鐘,然後從客廳衝向臥室晚飯沒人做,他站在窗前抽煙。我主動從臥室出來,將靠墊拴起來,做了一頓自己愛吃的晚餐,吃完後上床睡覺。他到外面的餐館吃晚飯,回來後主動和他說話,和他講道理。他言辭激勵的說:我沒有錯!
結婚第六年
吵架時,我沒扔東西。只哭了5分鐘,呆在客廳裡只換了個姿勢。他到朋友家住,幾天未歸。我給他打電話,懇求他回家。主動做一頓他愛吃的晚餐,為他盛飯,告訴他我錯了,願意改正,問他能不能原諒我?他沉默。
結婚第七年
吵架時,我沒有哭。並且早上吵架下午就認錯了。主動陪他看球賽。他將我的罪狀歷數10分鐘。最後一句警告:你以後再這樣,我絕不原諒你!我沉默,表示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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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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