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中央文件中有兩個數字,薄熙來直接收受他人巨額賄賂數字是600萬,而且只是徐明一個人行賄的數額。另一個數字是通過家人收受他人巨額賄賂,數字是2千萬。這兩個數字在口頭向處級黨員幹部傳達時被省略。為什麼被省略?也引發黨內爭議:為什麼只公布薄熙來直接收受徐明一個人行賄數額?是別人沒有行賄,還是薄熙來沒有收受其他人的賄賂?另外薄谷開來是按照「故意殺人罪」的單一罪被起訴的,現在又出現2千萬的受賄罪,是對薄谷開來案審理失察,還是準備發現漏罪後再補充審理?
更大的爭議在更高級的幹部中出現,在薄熙來違法違紀問題徵求意見時,已經向中委和中央正部級以上部分高級幹部透露了薄熙來對專案組查證出的貪腐一個億的罪行全部認賬,並且簽字畫押,為什麼中央文件只提600萬和2千萬,數額相差為什麼如此巨大?
這不禁令人產生薄熙來案將和谷開來案一樣,就像鮑彤說的,是「審不清楚的案子」。審理薄谷開來,當時為了保其性命,也為了和薄熙來切割,掩蓋了她的不少罪行,比如聚眾吸毒後混交,現在又出現巨額受賄。而對於薄熙來則是放大抓小,既要掩飾貪腐數額及人命案,來保其性命,有傳大連的賓館女服務員與薄懷孕後,流產致死。又要從小處羅織罪行,盡量搞倒搞臭。
(有刪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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