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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院成打壓工具 遇「大事」即關押

 2012-10-11 00:19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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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0日是世界精神衛生日,中國民間《中國精神健康與人權》月刊向當局發出公開信,呼籲當局在即將出臺的《精神衛生法》中,尊重《憲法》賦予人的尊嚴,徹底遏制「被精神病」,保護公民的基本權利。另外,四名「被精神病」的受害者本週二寄信給500家精神病院和法院,提醒當局尊重人權。

10月10日星期三是世界精神衛生日,湖北民生觀察工作室與其《中國精神健康與人權》月刊當天向政府發出公開信列舉了發生在各省市民眾因維權而「被精神病」的案例,以及近年來,大陸媒體不斷曝光精神正常之人被當作精神病,強制收治的案例,如湖北武漢徐武、竹溪郭元榮、十堰彭寶泉、河南漯河徐林東、江蘇南通朱金紅、上海周鳴德等。其中有的從二十世紀90年代便被關押在精神病院,至今已十幾年;有的已經在精神病院去世。「被精神病」已成為違法、違紀的地方政府打壓維權上訪人員的一種工具。

精神病院成打壓工具

公開信還稱,即將出臺的《精神衛生法》草案提出,「被精神病」行為可能獲刑,但是,地方政府、公安、法院、檢察院和精神病院往往互相勾結串通,並質疑「這樣的紙面文章能真正落實多少呢?」況且,《精神衛生法》關注的主要是國民精神衛生層面的權、責、利,而非以限制公權為主要內容,更不是規定犯罪與刑罰的刑事法。

長期關注受到「被精神病」迫害的湖北民生觀察工作室負責人劉飛躍星期三對本臺表示,維權者「被精神病」的現象,非常嚴重:「很多正常的公民,因為他進行維權活動,被政府長期關在精神病院,這個現象大家批評了很多年,但是現在愈演愈烈,尤其是‘十八大’要到了,維權人士、異議人士、特別是在訪民中, 不斷有人被強制送到精神病院去」。

劉飛躍通過對精神受難者的情況調查,曾在2009年發表《中國精神病院受難群體錄》,引起外界關注。他說,訪民被送精神病後:「強迫他吃藥、打針,這是一個非常殘忍的事情,這是對公民權利非常粗暴的踐踏,這次我們民生觀察以及《中國精神健康與人權》月刊在這樣一個機會,我們有責任發聲,對這種現象進行譴責,要求政府採取措施,徹底改變這一現象」。

有大事即關精神病院

近年曾多次被關精神病醫院的武漢訪民胡國紅告訴記者,他被強行送入精神病院的經歷:「完全是一種迫害性質的,你要是說話,他給你打電針,沒有二話講,就是不允許你上訪,每天中午把我們捆在板凳上,不聽話就打電針,給我吃的藥,比正常病人的用藥,還要多一到三倍。求死不得,求生也不能,慘無人道」。

他說,目前還有多位訪民被關在精神病醫院:「有一個叫彭永康(音)的紅安的,現在還關著」。

記者:您前後被送到精神病醫院有多長時間?
回答:第一次是奧運會被關了70天,2009年兩會關了15天,六四週年關了11天.武漢有不少,鄒永康(音),鄒桂蘭,一大批,還有馬月英(音),還有叫李亞紅(音)。

北京公益團體益仁平中心常務理事陸軍表示,即使在一些民事糾紛案中,一方因不服判決而提出申訴的,也會被送精神病院,而訪民被送精神病院的現象更為普遍。認為中國精神病衛生法律方面有很多問題:「首先是中國到現在還沒有一部精神衛生法,現在世界上,沒有精神衛生法的國家已經很少了,但是中國不幸成為這少數幾個沒有精神衛生法的國家之一,沒有這樣一個法律,送精神病院的行為,一個剝奪人身自由的行為,要通過什麼樣的規定來進行規範呢?就是根據地方的精神衛生條例,還有就是精神病院的行業標準,公安部門制定的行政規定」。

受害者致函吁重人權

他說,部分醫院為了經濟利益,只要地方政府付錢,就接受所謂的精神病患者:「所以在昨天,精神衛生日前夕,有四位‘被精神病’的受害者,他們給全國五百多家精神病院和法院寫信,給他們進行普法,呼籲他們重視醫院重視在收治病人過程中,執業倫理的問題,還有一個是對人身自由的剝奪」。

這四名「被精神病」親歷者,來自北京、河北、江蘇和福建,希望通過自身經歷,提醒當局尊重人權。

原題目:精神衛生日民間致函政府 受害者500封信警示「兩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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