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土改消滅地主,集體化消滅自耕農,土地公有國有,其實就是黨有。全國唯一的大地主就是這樣煉成的!
姚依林之妹姚錦女士編著的《姚依林百夕談》一書裡記載:「當時農民仇恨地主,往往一來便把地主打死,不打死也整得很厲害。如搭個‘坐蔣臺’,讓地主站上去,下邊拆臺,把地主摔下來。晉綏行政委員會主任、共產黨員牛蔭冠的父親是晉西北興縣首富、大地主兼工商業主,在縣城有四萬白洋買賣。他因是開明紳士,曾捐款一萬元抗戰,成為邊區參議會議員。土改到來後,他被鬥,用繩牽鼻,讓他的兒子牛蔭冠拉著遊街,牛蔭冠不敢不劃清界線。」
土改中,對付地主富農的辦法五花八門,慘絕人寰。除了用棍子打、錐子捅、繩索捆、石頭砸、火鉗燙、石灰扑眼、耳朵插捻點燈之外,還有好多種。比如磨地,把棱角鋒利、黃豆般大小的料炭和菠菜籽撒在地上,然後把要鬥的人衣服脫光,推倒在地,提住他的雙腳在這上面來回拖,拖到他半死不活為止。
另一種辦法叫坐圪針櫃。把放衣服存糧食的躺櫃拿來,中間去掉隔板,在裡面撒上剁碎的棗樹圪針,把被斗的人全身衣服扒光,扔進躺櫃裡,蓋上蓋,然後來回搖櫃。櫃裡的人從這邊滑到那邊,又從那邊滑到這邊,全身被圪針刺得肉腫皮爛。
還有一種辦法叫扔四方墩。四方墩就是長城的烽火臺,有三丈高。墩下鋪滿碎石頭,被斗的人從上面被推下,不死拉上來再推,再推還不死,那就乾脆拿大石子朝他腦袋砸去,直到腦漿迸裂,七孔冒血才住手。有個姓韓的教書先生,其妻被一個姓田的土改分子認定是壞人,從四方墩上將她摔死。田某還有意在推前鬆開她的腰帶,拉住她的褲角管,讓她赤裸下身而死。她的褲子被沒收,轉手分給其他婦女穿。
一個叫週二的藥鋪掌櫃,被剝光上衣,頭朝後著地,腳朝前,被人拉著一路狂磨。他的身上還坐著一個女人,壓著一個石磨,為的是增加身體與地面的摩擦力。沒多久,後腦杓被磨塌,脊背上的肋骨全部磨露出來,一根一根的,腦漿與鮮血一路都是,慘不忍睹。
牛蔭冠晚年編寫的《牛蔭冠紀念集》中這樣寫道:「曾經看到一位鄉長被捆在樹上,被人用樹皮刮出骨頭,慘死在路邊。」
王若飛的夫人李佩芝,從延安到晉綏邊區從事土改工作。她所依靠的土改積極份子,有一個是有小偷小摸毛病的二流子。因為小偷小摸,曾被村裡一個富裕中農打過。土改時,此人公報私仇,把那富裕中農打死。
群眾對此不滿,李佩芝卻回答說:「你們怎麼不懂得貧雇農的窮苦呢?正因為貧窮,所以才去偷東西。不能因為有這樣那樣的毛病就模糊階級界限。」此人極不爭氣,後又偷了軍區的一匹布,讓軍區給抓了起來,當做鬥爭對象押到會場。李佩芝端著碗飯送到會場給這個人吃,當即遭到群眾圍攻,李又振振有辭地推銷她那套階級界限理論。群眾心裏好壞分明,此事後來鬧得很大。
鬧得最大的是分老婆和分閨女。在分房分地結束之後,土改積極份子又忙著分起地主的老婆和閨女來。地主都被斗死了,或逃亡失蹤了。這些女人被農會幹部統統招來,作為財產再分配給村裡討不起老婆的男人。有些地主命大,沒被斗死,可他的老婆還是被農會幹部強行奪走,再分配給別的男人。《山西日報》記者魯順民在《「左」傾風暴下的黑峪口》一文中說:「不僅僅地富和鬥爭對象的女人被分配掉,就是富裕中農也不例外。富裕中農馮萬禮的閨女就分配給了貧雇農。」
一些地區在1947年冬至1948年春,挖財寶成為風潮,還發展成掃堂子運動。開始以村為單位,即讓地主、富農淨身出戶,把他們的財物拿來分掉。後來覺得本村互相都是熟人或親屬,不好下手,便發展成為以區甚至以縣為單位的聯合掃蕩,村與村、區與區之間互相掃堂子。不僅僅是地主,一些中農也未能倖免。在山東黃縣,同一時間封了全縣各村地主、富農和部分中農的門,將其全家掃地出門,沒收全部財產,實行武裝管制,並責令一切富裕些的農民獻房、獻地、獻東西。
歷時一年半的土改運動使解放區的整個農業生產受到極大破壞,許多地區幾乎顆粒無收,餓死的黨員幹部、普通群眾不計其數。《山西曆代紀事本末》於《老區土地改革運動》一文中寫道:「據1948年6月22日統計,興縣8個區域290個村,打死1050人,其中有地主380人,富農382人、中農345人,貧雇農40人。自殺共863人,其中地主255人、富農285人、中農310人,貧雇農11人。被鬥爭掃地出門後凍餓而死的6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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