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許多大陸公知們不知是出於對傳統的茫然,還是中了邪黨文化的毒太深,總愛把中共的眾多劣行賴到傳統文化身上,或是賴到傳統政治上面。他們居然把中共的邪教統治稱之為人治,而且說這種人治在中國已經有了三千年的歷史了,好像中共暴政就是傳統政治的延續。還有人說因為中國歷來都是人治社會,沒有法治,所以才會有中共專制的土壤。這種論調從小處講是食古不化的半調子,古代邯鄲學步的翻版;從大處說是對中華禮樂政治的歪曲,對中共暴政的美化。
什麼是人治?如果從廣義上說,人類的一切政治制度都是人的設計,一切的政治都是人在治理,都是人治;從狹義上講,那就是當政者沒有法規、條文憑據,僅依照自己的個人喜好來治理國家。許多人所說的人治,我想大概是後者,如果對照歷史或現實,這種說法是不成立的。其所謂的人治在人類歷史究竟有沒有出現過,筆者沒有考證,但在中國歷史上根本就沒有過。只要我們用常識想一想都不難得出結論。中國這樣一個大國,自秦始皇創立中央集權的大一統帝國開始,從中央到地方,有一個龐大的政府機構,如果官員們都是這樣以個人喜好治理社會,沒有一套制度,那一個國家豈不是亂套了,也許一個月都維持不了,怎麼可能持續兩千多年的歷史?
中共的政治是人治嗎?這也太抬舉中共了。如果沒有一個高效的作惡運行機制、邪惡的政治理念,僅憑中共黨官們的個人喜好,怎麼可能在六十年裡屠殺了八千萬中國人?怎麼可能把五千年傳統文化連根截斷?怎麼可能讓一萬里山河毒污橫流?怎麼可能讓千萬的中國人斷子絕孫?怎麼可能讓上億的法輪功修煉者承受十三年的殘酷迫害?這分明是魔鬼臨世,一個魔治的社會,哪裡是什麼人治?中共不是人,也不是什麼正常的人類組織,而是一個魔教組織。它不是在治理社會,而是目標明確的在腐化社會、魔化人類,就像是癌細胞一樣,直至把人類社會變異成魔的世界,這不是魔治是什麼?或者說魔制、魔窒更為確切一些,因為其目的是為了控制社會、窒息人類。其與中國傳統的禮樂政治一個天上、一個地下,相差何止十萬八千里!
即使是魔治,也是有一整套的規則來運作的,中共官員們也不是隨心所欲,也要處處與黨的反人類理念保持一致的。這種魔治本質上也是一種法治,只不過其用的不是人類的正常法律,而裡是其獨有的一套惡法或「魔法」。這套惡法並不是中共擺在台面上的所謂法律,而是中共的黑幫教規、邪教教義,是見不得人的。台面上的法律只是它用來麻痺人心、忽悠民眾的,不是用來制約黨官的,臺後的黑幫教規才是中共用來「治國」的真正「法律」,是每一個黨員必須遵守的,即使是其黨魁犯了法也是嚴懲不殆的。其核心就以暴力摧毀一切人類文明體制,創造一個紅彤彤的共產魔界,中共的一切惡法都是圍繞這一目標來制訂的,六十三年來,它們的行為始終是以黨為本、以害人為本、以禍國為本。
人類之所以會出現這種邪惡的魔鬼政治,並非是單純的制度問題,而是人類在道德墮落之後的結果,所謂人心不正,為魔所乘。什麼樣的道德水準就會造就什麼樣的政治制度,中共帶來了它們的魔鬼政治,這種政治又反過來讓大面積的人群發生魔變。很多公知們只是從制度表面來分析問題,而看不到人心才是這一切問題的根本。剛剛結束的美國大選,搞邪惡共產主義的劫富濟貧那一套的歐巴馬不是又連任了嗎?為什麼那麼多的人選他呢,不就是人心的貪婪、好逸惡勞招來的嗎?當年的中共不也是靠「打土壕、分田地」來欺騙人加入的嗎?為什麼有那麼多的人跟隨它呢,不就是人心的墮落的結果嗎。
當然筆者並不是說制度不重要,只是想說制度背後看不見的人心,才是一切世事變化的起點與根本。那麼今天許多人推崇的現代法治究竟是什麼呢?在筆者看來,所謂的現代法治就是一種強制力,是以國家機器為後盾的一種強行規範。其立法的原則很多時候不是根據道德,而是根據贊同人數的多少來決定,只要大多數人認同,哪怕是天理難容的事人們也會通過立法而合法化。西方一些無恥政客們為了選票,不是一心要推動同性戀、墮胎合法化嗎?法律墮落到這種程度,不僅不能能維護人類的道德,反而成了人們作惡的保護傘。這種單純的法治其實是一種沒有辦法的辦法;他只能從表面上、形式上使社會暫時得到一定的維持,卻無法使人群得到真正的和諧。因為強制是改變不了人心的,人心不向善,在別人看不見的時候,是還會幹壞事的,不改善人心是永遠也無法使天下長治久安的。
現代法治國家的立法機構就像是一個補漏工,社會哪出問題了,他們就相應的來立法補漏,而不是從本質上改善人心以達到防患於未然。補到最後,法律就成了人類作繭自縛的工具,人們可能稍不注意就會犯了法。在許多法治國家,不是有些人管教一下自己的小孩都成了被告嗎?戀人雙方結婚前還要財產公證,連見義勇為都需要靠立法來保護,親情、友情、愛情、道義等等都被換算成了金錢,這樣的社會還有什麼溫情與關愛可言?人心無善念,必然是惡欲橫流、情偽萬丈,社會將會大亂不止。
法律是最低的道德,也許很多學過法律的人都知道這句話,這句話其實道出了人間法律的本質。法律是人類道德在最低層次的體現,它是以利益來劃分種種社會關係的,只關心利益,不關心道德。當人們都把法律當作一切行為的準繩時,人類的道德已經下滑到了最後的臨界點,離魔界已是一步之遙,往前一步就是共產主義的魔治社會。所以法治是人類政治的最低層次,而中共的魔鬼政治是反人類道德的,哪裡還是什麼人治。很多中國人動輒就以中國沒有發展出現代法治而對傳統政治大加批判,其實他們根本就沒搞懂中國傳統政治的本質是什麼,更沒有看清傳統社會的真相。
翻開中國歷史,從《周禮》到《大清刑律》,中國的法律典章可謂是汗牛充棟,從經濟、政治、司法、文化、選舉、教育等等社會的各個方面,都有相應的法律與法規,而且每一個朝代都有完善與補充,說中國沒有法治,簡直就是睜眼說瞎話。那麼為什麼傳統中國在三千年的時光裡,沒有發展出現代西方式的法治社會呢?問這種問題的人犯了兩個錯誤,一是西方中心說,一是把法治社會當成了最佳的政治模式。第一種錯誤是站錯了位置,是以西方的文化系統作衡量標準的結果,但這種標準是不成立的;第二種錯誤是站低了境界,站在現在中共的魔鬼政治環境下看法治,當然就是羨慕的一塌糊塗。
在中華先賢的治世理念中,治理國家的首要問題就是如何治理人心的問題,而人心是善惡同在的,現代西方的法治恰恰是忽視了人心,它只是用強制的力量來禁止人們惡的行為,把心靈問題交給了宗教。在傳統宗教強勢的時代,確實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人心的惡念而發揚善念,但當傳統宗教沒落、變異或被形式化後,特別是在現代科技與商業的衝擊下,人的種種惡念被成百倍的放大,而善心卻越來越稀薄,人們信神佛的底線十分有限。這種趨勢僅僅靠法律的力量根本就無法扭轉,因為現代的法治無法引導人心向善、提升。
傳統中國的政治只所以沒有像現代西方式的法治概念,就是因為中國的傳統政治是更高一層次的道德政治,禮、樂、刑、政分別從四個方面來規範人群、社會,崇禮以節制人欲,制樂以平和人心,修刑以防民之惡,行政以調節社會分工。這裡的刑也就人現代人說的司法,作為一種威懾力它僅僅是政治上的一種補充。由此我們可以看出,中國的傳統政治是以善化人心為主,發揚人類先天的善念、德性;以懲罰惡行為鋪,以震懾人心的惡念。簡單的說就是崇善抑惡,他能讓人從內心不想犯罪而不是不敢犯罪,如此達到社會的長治久安。傳統的中國社會是沒有警察的,縣以下的民間社會都是宗族自治,而且官吏相當精簡,這都是禮樂政治的最佳證明,今天的西方式法治根本就做不到的。
傳統中國的這種禮樂政治如果非要作一個現代式的定義的話,我們可以稱之為德治或禮治,而非什麼人治,法治僅是禮治的一個補充。何為禮?禮者,禮儀也;他是上古聖賢依照天道而制訂的一套人群的行為規範,其核心在於強化人的道德意識與規範社會秩序。人們依照各自的階層、身份、性別而修習不同的禮儀,以明君臣、別內外、定倫理,達到社會的有序與和諧。他是儒家天道觀在政治領域的投射,所謂大禮與天地同序,大樂與天地同和;禮樂並施,則民心歸璞、天人合一,社會自然會清明無波,天下大治。傳統中國能領先世界兩千餘年,能保持長期的穩定正是這種禮治的功勞,所以才被稱為禮儀之邦。這種禮治在傳統文化中稱之為禮教,政治也常稱政教,都說明瞭傳統政治的理念在於教化人心。
既然法律是最低的道德,我們也可以反過來說,道德是更高一層次的法律,是約束人心的法律。法律是人訂的,而人類的道德卻是天定的,是上天賜予人類維繫生命不致於墮落、散滅的至寶。從這個意義上說,傳統中國的禮治其實是更高一層次的法治,也就是天法、天理在人間的體現;而現代西方的法治,只是人從權利角度上制訂的一種社會契約,這才是真正的人治,因為沒有更高一層次的法理指導,所以它只能治人,不能治心;只能堵漏,無法防漏。
那麼這種禮樂政治為什麼會讓現代的一些公知們產生人治的錯覺呢?筆者認為原因有三:
一是他們只會用西方的那一套政治學理論,或中共黨文化的觀點來理解中國的傳統政治,而不知中外之別,得出的結論當然就是相當的偏離真相。傳統中國的這一套政治架構是西方文化中沒有的,西方的那些政治學名詞並不完全適用於傳統中國。但是一些人除了用專制、人治這些名詞定義中國傳統政治外,就再也沒詞了,豈不是邯鄲學步。
二是站在現代人類的道德水準中去理解古代的道德政治,不知古今之變。在現代社會,法律其實是人類行為的底線;而在傳統社會,道德才是人們判斷是非的圭臬。一個人若違背道德、倫理或禮教被懲罰是很自然的事;孔子誅少卯正,男女亂倫、通姦被殺,在今天的很多人看來是沒有法治、是恐怖行為,那是今天人類自己道德下滑的結果。
三是以點代面,把一些制度之外的變通手段當成了制度來批判。常言說,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古代社會沒有今天這樣方便的及時通信技術,現實中的有些事例是需要臨時變通的,但這些並不是社會的常態。還有一些是屬於人事上的事情,而非制度範疇,這些都造成了傳統中國是人治的錯覺。另外說傳統皇權不受制約、以權干政,只是從制度層面上的觀察,事實卻遠非如此。天命、道德、輿論、政治傳統等等都對君權起到了制約作用,這裡筆者就不一一舉例了。
有人會問,傳統禮治這麼好,為什麼中國幾千年來會有那麼多的貪官污吏、改朝換代?問這種問題的人有一種潛在的邏輯,那就是好的制度就應該什麼毛病都沒有,就應該把人類變成天堂。別忘了這裡是人間,那些負面的東西是人心的問題,而不是制度的問題。人類永遠也不會有十全十美的制度,而且任何一種制度都會日久生弊,除非人心沒有了惡念。
有人說中國人重道德而不重制度,這句話相對於西方人而言是對的,如單獨使用並不完全符合事實。中國的每一朝代都會有新的制度,唐、宋、明、清各有特點,但其都是在禮治這一大的框架下的建構,這種天人合一式的大的政治系統是無須變動的。晚清的腐敗並非禮治的腐敗,而是滿族政權的腐敗,只是後來一些道德低下的知識份子們被西方的物質文明沖昏了頭腦,把一切罪過都推到傳統禮治上去。作一個不太恰當的比喻,日本的天皇制度保留至今,日本不也是取得了舉世矚目的發展成就嗎?即使如此,民國先驅孫中山不也是創建了三民主義、五權憲法的政治新制嗎?只不過在大陸,橫遭中共打斷而已,所以傳統中國人確實重道德,但並非不重制度,至於民間的普羅大眾那就不能做過高的要求了。
看到這裡,也許有的人可能又會說筆者是在鼓吹皇權政治了,其實禮治並非就是帝制,本人只是為了揭示所謂人治與法治的真相,至於中共倒臺後中國用什麼樣的政治制度則非筆者所關心,只要它倒臺就好。而且禮治是需要一定的道德基礎的,今天大陸人的道德水準與實行禮治還有很大的距離。很多公知們愛說道德是不可靠的,只有制度才是可靠的;而我卻想說,不要迷信制度,制度雖然重要,但卻不是根本,只有提升人類的道德才是萬世太平的基石。不過對於中共的魔鬼政治,連法律都不講,談道德就更是貽笑大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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