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英美等國際媒體上曝光率最高的中國人,是一位嫁到陝西省安康市鎮坪縣的名叫馮建梅的中國母親。
6月4日,馮建梅在宮內被注射強力殺菌劑之後36小時,產下一名7個月大的嬰孩,胎兒已經發育完全,因為藥物的作用躺在母親身邊掙紮了3個多小時,身體蜷縮成一個問號,死在母親的目光中。
中國人面對胎兒的生死
當一週後此消息在網路上廣傳而引發公憤時,地方官員的回應是︰引產,是徵得母親同意的。在外界壓力下,有關責任人被停職;6月14日安康市副市長去醫院看望馮建梅,表示誠懇道歉,希望得到諒解。
免費為馮建梅維權的律師張凱披露,在與馮建梅夫婦交談的過程中,他驚訝地發現他們是一對基督徒夫婦,而張凱本人之所以投入公益維權,也是出於他的基督信仰。
有基本宗教常識的人都知道,基督徒認為孩子是上帝賜給人的禮物,人無權傷害生命,因此不贊成墮胎。可以想見,馮建梅夫婦所遭遇的是身體與心靈全方位的摧殘。隨後,其他越來越多不忍卒讀的事件被披露。例如,婦產科醫生們在專業論壇裡討論,如何在大月份引產時避免讓孩子活著出來等等。
《人口與計畫生育法》是在將人類視為「零件」的「人類工程學」前提下出臺的,對這一政策的經濟考量,已經有越來越多理性、中立的學者發表了不同的意見,甚至計生系統內部的官員也開始反思。即便檢索《人口與計畫生育法》,也僅規定「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至少在國家層面上並未公開認可「強制一胎」。
鎮坪事件成為眾人一致批評的靶子,並有婦產科醫生在網上發起「寧可失業也不做大月份引產手術」的呼籲。值得一問的是,如果是小月份引產或個人自願人流(以解決自己的「一不小心」),輿論態度是否就會發生360度轉向?
究竟受精卵發育到第幾週之前,可以不被視為人?時間相差1週可以不算是在殺人嗎?相差1天可以通融嗎?即便是美國法律採納的標準——24週至28週以後的嬰兒禁止墮胎,也依然面臨強烈質疑。科學被迫要完成一個不可能完成的任務——承擔人們選擇時,內心必須自己面對的生命倫理的壓力。
美國人墮胎爭論的焦點
眾所周知,墮胎在美國也是個爭議日久的議題。但美國人面對的不是國家的角色,其爭論焦點之一是女性的權益保障。例如,非自願懷孕或無撫養能力的母親,如何應對不確定的未來。因此,許多不主張墮胎的社群目前廣泛採取的,是以各種方式救濟有實際困難的懷孕女性,使她們不至於因為擔心自己未來的生活,而放棄腹中的生命。
筆者妻子在懷孕期間,就曾參加一個美國專門關懷孕期女性的NGO(非營利組織)的活動。該組織由當地幾家教會聯合資助,不分國籍、種族、信仰,為所有的準媽媽提供包括從懷孕、分娩到哺乳的實用知識培訓、心理輔導。
不願告訴家人的未婚媽媽,是他們重點關懷的對象。她們全程照顧陪伴,像親人一樣分擔未婚媽媽的各種壓力,保護她們的隱私,為母親和孩子禱告。有困難的準媽媽只要出席,就可以免費獲得各種嬰兒用品,從衣服、奶瓶到嬰兒床等等。
如果未婚媽媽沒有能力撫養孩子,他們會出面幫助聯繫收養家庭。筆者的一位美國朋友就成長在領養家庭,他的母親讀大學時懷孕,教會機構幫助他成為一個新家庭的成員。
得知這一切之後,他能夠理解生母的決定,雖然這個決定並不完美,畢竟世上沒有一個人的愛是完全的。這反而令他更依靠上帝,更為自己能擁有生命而感恩。目前他和養母、生母都保持著很好的關係,並且他與上帝的親密關係,更是令人羨慕。上帝的愛幫助他在各種境況中站立得穩,大學畢業後他就帶著這樣的愛,蘋身遠赴南美、日本、中國。
反觀中國,從前的民間故事和當代版的肥皂劇裡,充斥著對後媽的恐懼,對血緣關係圖騰似的膜拜。似乎只要是血親,就大可以關起門來愛個夠。其實,這多半是社會惡性競爭與生存壓力的扭曲反映。到頭來,「兒女皆冤家」,「父母皆禍害」,社會生態裡的毒素早已滲入家庭。
此刻,已經沒有選擇的中國母親馮建梅,還躺在醫院裡。我們的鄰居——一位3個孩子的美國母親,看了馮建梅和她的7月嬰兒的故事和照片,泣不成聲。唯一能安慰她的是,筆者告訴她,死亡必將不再成為,中國母親能為孩子做出的唯一選項。
7月嬰兒比許多人更早的在天堂裡微笑,為他的母親代禱。
願上帝的愛,醫治中國母親。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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