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6歲的孫子小虎躺在病床上,王奶奶萬分後悔,自己不應該帶著孫子騎自行車進入機動車道。發生事故後,王奶奶被鑑定為九級傷殘,孫子小虎顱腦嚴重損傷,構成十級傷殘。昨天記者獲悉,通州法院判決王奶奶自己承擔事故的一半責任。
幾個月前的一天早晨,王奶奶騎自行車帶著孫子小虎,欲送孫子去幼兒園。見機動車道內車輛不多,王奶奶便偏轉車輪進入機動車道內騎行。這時,張某駕駛的轎車從後方駛來,轎車右前側撞上自行車左側,王奶奶和小虎摔倒在地受傷。小虎顱腦受到嚴重損傷,經鑑定構成十級傷殘;王奶奶自己的傷情被鑑定為九級傷殘。
交警對事故責任做出認定,張某與王奶奶為同等責任,王奶奶的孫子小虎無責任。事故發生後,肇事司機張某墊付了醫療費1.7萬元。為了索要其餘的醫療費用,王奶奶將張某起訴到法院。
通州法院馬駒橋法庭經審理核實,小虎的合理損失共計6.9萬元。被告張某的車輛已投保交強險。
法院經審理認為,王奶奶與張某在該事故中負同等責任,對於小虎的損失均負有過錯。法院判決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範圍內進行賠償,由於肇事司機張某墊付的費用已經超過了其應當賠償的部分,無需再賠償。判決做出後,雙方均未上訴,現該判決已履行完畢。
法官提示,非機動車在機動車道內行駛具有一定的危險性,而且違反相應的交通法規,發生交通事故時亦要承擔不利於非機動車一方的後果。因此,非機動車駕駛者應當遵守交通規則,莫在機動車道內行駛。
原標題:奶奶帶孫子闖入機動車道遇車禍 被判擔責稱後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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