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時間,我在給BBC中文網的評論《有什麼力量可以替代共產黨》一文中提出,衡量政治改革是否發生的關鍵在於是否開放黨禁,統治黨是否與其他政黨競選並承擔可能敗選的風險。 該文引起了讀者的熱議。
中國的維穩費驚人
「美國的民主,只是有錢人的遊戲,兩個競選人,大把地撒錢,沒有上億美元,普通人能當選嗎?總統不過是今天是這個集團,這夥有錢人的代表。」
這個評論非常耳熟,是中國官方灌輸的一個觀點。它涉及的是財富與民主的關係,是對民主政治認識、評價的一個重要方面,或許有必要給予特別回應。
的確,在美國,政治競選是昂貴的。前不久剛結束的美國總統大選,兩位候選人的花費總計達22億美元,創下歷史新高,激起人們的陣陣驚嘆。
不過,中國的維穩費更驚人。官方公布的國內安全支出從2010年開始超過了軍費。普通人無從知道剛剛落下帷幕的中共十八大花了多少錢,但是看其草木皆兵、如臨大敵、刀具銷售也禁止的架勢,花費也必定不低。
在此,我將美國競選費與中國維穩費的來源、目的、效果,以及通過競選產生的政府與需要高額維穩費維持的政府,做一比較。其中的差異,即便有些是你不難想像到的,也依然意味深長。
表達與反表達
美國高額的競選費來自於公民個人的自願捐助。雖然聯邦設有公共競選基金,供有需要的議員、總統候選人使用,但那並不是公共財政撥款,而來源於納稅人自願捐贈,而且基金的使用設有上限,申請使用必須放棄自主籌款,所以,候選人往往選擇自主籌款。
公民個人可以直接捐款給候選人的競選團隊,也可以花錢為自己支持的候選人做廣告。一個候選人能左右逢源、籌到大量的錢,表明他有相當高的支持率,雖然籌款最多的未必能當選。候選人也可以自掏腰包捐款給自己的競選團隊,但沒有任何人可以依靠自己的財力當選。
理解美國競選經費的一個關鍵在於,個人給候選人捐款或花錢做廣告的行為在法律上屬於表達自由。公民通過出錢幫助自己支持的候選人競選,是他表達自己的觀點和政策主張的重要方式。
美國法律對個人捐款的數額設有限制,但對非捐款性支出,也就是公民個人花錢為某個候選人做廣告、宣傳,並沒有限制。在1976年的巴克萊訴瓦里奧一案中,美國最高法院推翻了《聯邦選舉活動法》中對非捐款性支出的限制,認為它侵犯了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的言論自由。
與美國的競選經費來自於自願捐助不同,中國的維穩費則來自於強制性稅收,屬於公共財政開支。它的目的也相反,在於壓制人們的表達,用於監控網民、訪民、異議人士,控制、鎮壓頻繁發生在全國各地的「群體性事件」等等。
我們不知道每年政府究竟投入了多少錢「維穩」。但是,如果你查一下國家統計局的網站,就會發現,「公共安全支出」是過去20多年中政府各種支出中增長最快的,要比教育、公共醫療、社會保障支出增長快,也比軍費增長快。
多數與少數
一般而言,富有或出身高貴的人總是有更多的機會參與政治,從政府那裡獲得特權、好處。但是,只有民主社會才有可能較好地抑制金錢對政治的不良影響,最大限度地實現機會平等。
為了防止金錢扭曲選舉、腐蝕政治,美國有法律禁止公司給任何候選人或支持他的外圍競選組織捐款,對公民個人的捐款也是有限制的。在巴克萊訴瓦里奧一案,最高法院在裁決非捐款性支出違憲的同時,維持了對個人捐款額度的限制。
個人捐款的最高額度目前是2400美元。超出這個限度,必須向聯邦選舉委員會登記,從而向全社會公開。由於這一限制,候選人籌款不能將眼睛只盯在社會中只佔少數的富豪身上,而必須與許多人建立聯繫,爭取他們慷慨解囊。
這裡要特別提到的是,民主的原則是一人一票。它意味著即使少數富有的人拿出更多的錢參與到競選過程中,但控制選票的是大多數普通人。任何人要當選,都不能冒犯普通人,而必須考慮他們的利益。
在這次美國總統大選中,歐巴馬團隊的一個戰術,就將在商界取得了巨大成功的共和黨候選人羅姆尼描述成只關心富人利益、而對廣大中產階級(也就是工薪階層)和底層人缺乏同情心。這一招數奏效了。
在中國,由於政府不是一人一票自由選舉產生的,多數人便沒有必要的政治手段制約少數人。相反,掌權者、富人不受制約。1949年以來,掌權者、官僚集團構成了一個新的權貴階層。1970年代末開始經濟改革以來,權錢交易、錢權交易得不到控制。
中國社會科學院有人做過一項統計,佔人口總數0.4%的控制了中國70%的財富。誰在這個幸運數字「0.4」之中呢?他們主要是高級官員家屬、親戚。他們沒有艱苦的創業故事,似乎生下來就是巨富。
過去數十年,中國經濟經歷了高速增長,但是,普通人從中所得到的好處是不成比例的。他們本來可以比現在生活得更好。
每當中國領導機構換屆的時候,嚴密的、如臨大敵似的安保維穩措施,
將他們與民眾遠遠隔離開來
服務與榨取
在民主政治下,一個政治人物要想有前途,就必須與民眾建立聯繫,照顧好他們的日常生活需求。候選人之所以需要籌措大量的競選經費,是因為他需要利用各種機會推銷自己、解釋自己的政策主張,爭取民眾的支持。這個過程,在民眾方面,則是瞭解鑒別候選人、挑選合適的投票對象的機會。
我2008年剛到美國時,曾在紐約市皇后區住過一段時間。有兩次,我清晨在地鐵口看見一個人衣冠楚楚、笑容可掬、要跟我握手,原來他們在競選議員。不幸的是,他們並不知道我是新來的中國人,沒有投票權。
中國呈現的是另外一幅景象。每當領導機構換屆的時候,「代表」、候「選」人們不是離民眾更近了,而是更遠了。嚴密的、如臨大敵似的安保維穩措施,將他們與民眾遠遠隔離開來。沒有人知道他們的政策主張、以什麼方式給民眾帶來好處。
這兩種不同的過程所產生的政府,前者是服務性,後者是壓迫性、榨取性、掠奪性的。其中的區別之大,要說的很多,這裡只引用知名經濟學家陳志武的觀察結果:
——政府財政收入增長高於GDP和城鄉居民收入增長速度。例如,2009年預算內財政稅收6.85萬億元,相當於近4億城鎮居民2008一年的可支配收入,也等於13.3億農民2008年全年的純收入;
——2010年,「美國政府財政開支的73%用於社會保障、醫療衛生、教育文化等公共產品,行政開支只佔10%,而中共政府開支只有25.5%用於社會保障、醫療衛生、文教和科研事業,行政開支卻佔了38%,養著龐大的官僚隊伍」;
——中國人一年工作時間屬世界最高之列,平均約2200小時。阿根廷一年人均工作1903小時,巴西人1841小時,日本人1758小時,美國人1610小時,英國人1489小時…… 「但是,跟這些國家比,中國的人均收入卻最低」。
在此,我比較了中國巨資維穩所維持的政府與美國燒錢競選及其所產生的政府的不同。我並不是說美國是完美無缺的。世上沒有烏托邦,美國也不例外,也有弊端,也有不公不義。但是,中國卻陷入了不公不義的深淵。
我當然也並不是說,一旦中國民主化了,所有問題就與專制一同消失了。但是,天價維穩不如燒錢競選,只有民主化,才有希望走出不公不義的深淵。民主將提供必要的政治前提,為建立一個公平、合理的社會進行持久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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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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