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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網路實名制即將立法(組圖)

 2012-12-25 13:25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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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政府經營多年的網路實名制終將立法。專家認為沒有言論自由的保護性法律,限制性法律難以實施。

「人民日報等媒體忙活好幾天,原來是為網路實名制準備輿論條件啊!」今天很多中國網民都和@張文祥一樣恍然大悟。新華社消息說,加強網路信息保護的決定草案24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草案規定實行網路身份管理。

決定草案規定:網路服務提供者為用戶辦理網站接入服務,辦理固定電話、移動終端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服務,應當在與用戶簽訂協議時,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對於用戶的網路身份管理,可以通過後臺管理進行,用戶發布信息時仍可選用其他名稱。

這就意味著在中國備受爭議的網路實名制即將立法。財新網報導稱,「如無太多爭議,這一草案將在28日被常委會表決通過」。

政府多年苦心推進,實名制終於修成正果

「中國人大應該禁止任何人網上匿名」,清華大學新聞學教授李希光2002年談及新聞改革時提出這樣的建議,被認為是中國網路實名制的源頭。李希光的建議遭到網民的普遍反對和斥罵,被稱為"李希光事件"。從2003年開始,中國政府部門從網吧、高校、網路遊戲、博客等各個方面開始推進網路實名制,每一次都遭到網民的強烈反彈。

網路實名制立法提案始於2008年。當年10月,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答覆網路實名制立法提案,雖未通過提案,但表示「實現有限網路實名制管理」將是未來網際網路健康發展的方向。

2012年一開始,中國政府就收緊了網路管控,3月16日,新浪、搜狐、網易和騰訊微博共同正式實行微博實名制。

從本月18日起,《人民日報》連續4天發表題為《網路不是法外之地》、《網際網路:依法監管是各國慣例》、《網路需要依法運行》和《依法才能更安全更方便》的文章,強調要立法對網際網路進行管理。

中山大學傳播與設計學院教授展江在接受德國之聲採訪時認為,這次人大《決定》並不是突然出現的,而是年初加緊網際網路輿論管控的一部分動作,由於官僚機器運轉很慢,到現在才將草案制定出臺。


實名制是否關上了網路反腐的大門?

言論自由不予保障,實名制沒有前途

展江教授認為,中共十七大以後,胡錦濤提出要保障人民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大多數中國民眾通過博客、微博等網路平臺,才有機會實踐這些憲法早已賦予的權利。而在中國言論自由得不到法律保障,網民上網發言面臨風險,例如著名的重慶任建宇案中,年輕的村官竟然因為轉貼被判勞教兩年(後因輿論反彈及王立軍、薄熙來事件影響,重慶方面宣布撤銷其勞教決定)。展江說,類似的事件,重慶的做法雖然很典型,但是其他地方也有發生。網民們擔心實名制令風險增大,乃在情理之中。

韓國從2002年開始推行網路實名制,2007年正式實施,成為中國官方媒體反覆借用的宣傳材料。然而,韓國網路實名制實施後,網路攻擊有增無減,個人信息頻頻泄漏。2012年,韓國憲法裁判庭經全體法官一致同意,宣布「網路實名制」違憲。展江認為,網路上固然有部分虛假信息,但並不足以令人擔憂,令人擔憂的是對個人隱私的侵犯。從這個立足點去加強網路管理,他並不反對。但是韓國的教訓證明,網路實名制導致更多的隱私安全問題。

網路揭發和「人肉搜索」是中國民眾反腐的一個主要渠道。網民@張顯說,「網路實名萬民為先,財產公示領導在後」。@郭小芋頭則認為,「讓你們公布個公務員財產,你們說侵犯公民隱私,現在天天喊著網路實名制。我只能認為你們怕人舉報,從源頭管住舉報人。」展江教授建議,應該首先將《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上升為法律,並擴大政府信息公開範圍;同時對言論自由制定保護性法律,然後才能進行限制性立法。否則,網路實名制最後可能法不責眾,不了了之。

来源:德國之聲中文網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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