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臺州經租房業主討房(資料圖/看中國配圖)
跨越半個多世紀的中國私人房屋歸屬權案,也即首例經租房業主告政府多個部門侵佔私人業權,上週四在溫州法院開庭,當天吸引了眾多民眾到場旁聽,庭上控辯激烈,法官擇日宣判。該案代理人認為,判決結果將反映政府對處理經租房問題的立場。
左起:溫州市經租房業主王瑞忠,代理人王季勇,傅濤,攝於開庭前。(林大剛提供)
因私人房屋的業權歸屬問題,中國各地每年發生數十起經租房業主維權事件,但成功狀告並被受理開庭的首例案件,上週四在溫州中院開庭。原告人是溫州經租房維權代表王瑞忠,他的經租房於2006年被強拆,他委託兩名代理人控告政府侵佔私有財產。本案的開庭吸引了許多經租房業主到場旁聽。代理人之一的傅濤星期四告訴本臺,辯論焦點集中在1958年私人房屋被政府侵犯的這一歷史遺留問題;而作為本案的當事人,他的房子究竟有沒有經過國家經租也是一個焦點:「我們談經租房的這段歷史,我們主要從政策的層面、法律的層面、以及當時的社會背景,全面地對經租房的歷史進行一系列的剖析。我們根據國有資產管理局以及建設部1995年對它的最後界定,經租房的產權狀況應當仍然屬於經租房的產權狀況,維持現狀,說明瞭對經租房的產權仍然應該屬於老百姓所有」。
產權歸屬法律依據成焦點
傅濤介紹,案件的被告方均屬政府部門:「被告方是溫州市人民政府,第一被告;第二被告是溫州市房管局,第三被告是溫州市永川路拆遷指揮部」。
據介紹,庭審由下午2點半至晚上九點,在長達六個多小時的審理中,座無虛席,控辯雙方在庭審中,對房產歸屬權進行了激烈辯論。傅濤說:「政府方關於本案的焦點,他認為我們1954年發的產權證作廢了,我說,作廢或不作廢,你應該拿出法律依據,依法作出解釋」。
五十年代將私房改「經租」
在五十多年前的政治運動中,各地大量的私有房產被房管局統一租賃,稱為經租房。八十年代,各地經租房產權人及他們的後代,不斷要求政府糾正歷史錯誤,歸還房產。然而,多年前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已經下令全國各地法院,所有經租房問題不予立案。而此案的審理,被看作是溫州法院突破法律禁區的大膽嘗試。曾從事法律工作的傅濤說:「法院工作人員跟我們講,是全國首例,確實在我們實踐中也是首例,也許是法院一個進步的表現,但是我們也不奢望他們能恩賜我們什麼」。
近年,浙江,上海、山東等地的經租房業主上訪維權行動時有發生,但政府部門始終未作出正面回應,或以「政府沒有新的政策」搪塞。傅濤說,各地經租房業主人數多到無從估計:「全國各大中小城市都有類似的情況,這是一個歷史遺留的問題,這個數字我們很難講,有的說百萬,像我們揚州有三千戶都不止」
專程前往旁聽的經租房業主林大剛週四對記者說,業主代表在庭審中講述了經租房的來龍去脈:「是怎麼被共產黨收為國有的,因為經租房產權沒有變更,到了現在,我們仍然認為產權沒有變更,還是我們的。1985年建設部出臺文件,收歸國有,但沒有法律依據,所以我們經租房業主維權,一定要討回我們的祖產」。
他說,中共十八大之後,新領導人提出治國理念:「習近平總書記講了,以憲治國,1954年憲法出來以後,就保護私有財產,58年他們違反憲法,剝奪我們私有權,他們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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