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即將破產?
有關社保基金缺口的輿論,近年來連綿不絕,一浪高過一浪。前不久流傳2013年社保基金缺口將達到18.3萬億元,最後鬧到官方出來澄清。18萬億元缺口的數字最早出自一篇名為《化解國家資產負債中長期風險》的非官方研究報告,18.3萬億元是該報告測算今後38年養老金總缺口,該數據建立在今後就業人口與退休人口會達到1:1的預測基礎上,怎麼可能?以訛傳訛變成一年缺口18.3萬億元,更加荒誕不經了。
延遲退休年齡的話題自2004年出現以來,也是經久不息。2012年6月5日人社部官員宣稱:「相應推遲退休年齡已經是一種必然趨勢。」面對洶洶反對聲浪,人社部領導又表態:「延遲退休政策要非常慎重……不會在近期立刻實施。」民意稍稍平息,又出現「階梯式退休」的新提法,聲稱對不同群體差別對待。隨後人社部又以「十年內不太可能」給社會消火。人社部聲音的反覆,看來是急於令公眾對延遲退休麻木,形成心理預期,再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推行自己的方案。
2007年出臺《勞動合同法》前後,媒體爆炒勞資糾紛,把《勞動合同法》捧成是保護勞動者權益的尚方寶劍。在《勞動合同法》生效以前,員工可與企業協商購買社保與否。《勞動合同法》追究企業不給員工購買社保的責任,等於禁止企業與員工協商,不但剝奪企業,也剝奪員工的選擇權。受社保遷移困難、急需用錢供養父母等因素影響,農民工購買社保的意願非常低,更願意多領現金。
2008年《勞動合同法》實施,使得此後社保費收入大躍進,越是農民工流入大省受益越大。農民工的老年長輩要麼受惠不了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要麼領取的退休金遠不如農民工繳納的社保費。社保收取農民工繳納的社保費,除了少量結余之外,大多轉移支付給了國企退休職工,等於農民工不但要供養自己和父輩子輩三代人,還要供養國企退休職工,自己的養老金卻因社保關係遷移困難沒有保障。
社保部門在輿論界異乎尋常的強勢,疑似已形成利益集團與利益相關部門互為呼應。在社保制度構建初期,社保資金頻頻出事:1990年代廣州8.9億元養老保險金被挪用;2003年6月,太原市財政局科員挪用社保基金8609萬元;2006年,上海市社保局局長祝均一違規拆借32億元社保基金……近年來由於嚴格監管社保資金用途,窩案似乎減少了,但是資金收益率低於通脹率,在合乎規範地虧蝕。
根據鄭秉文測算,1997年以來中國五險基金利息損失高達6000億元以上。有人虧蝕就有人賺錢,目前社保五項保險資金結余總量已超3萬億元,金融機構對此巨額資金結余垂涎三尺,各級政府融資平臺也視其為廉價的資金來源,中央政府最強勢,向社保基金髮行2萬億定向國債將其大部分攬入懷中。總之,社保費只要繳納上去,無論如何監管,最終都會變成官員可以支配的錢,所以在各級基層官員看來養老金結余多多益善,公眾對養老金缺口的擔憂愈烈對他們愈有利。
社保真相:增大的不是漏洞而是結余
事實上社保養老金開支大於收入的情況只在極少部分地區存在,通過各級統籌不難解決,不會威脅到社保制度,全國社保養老基金結余從未減少,而是急速攀升。
根據2012年8月國家審計署公布的信息:截至2011年底,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數為20611億人,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城市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參保人群為3.61億人,加總已達6.22億人,預計2012年基本養老保險參保居民總數將達到7億人。
上述社保養老金在領取和參保兩個方面的覆蓋率都很高,但是支付水平很低。2011年全年養老保險基金總支出12765億元,1.8億人平均分下來每月才590元,即使在農村也不能讓老人過上有尊嚴的生活。
養老金不僅支付水平低,而且差距大。最高等級是600萬公務員,不用繳納社保金,卻領取高水平的退休金,少者數千,多者過萬,直接從國庫開支。第二等級是3000萬事業單位職工,多是文教衛生系統,雖然沒有行政權力,但是有話語權,影響力大,他們的退休金有些從單位領取,有些從社保領取,正在逐步納入社保體系。第三等級是國企職工,人均養老金為1531元,勉強夠生活,壟斷國企一般有補充養老金。第四等級是非國企職工和城鄉居民,他們是繳納社保費的主力,但是年屆退休的比例不高,領取養老金的人數不到7000萬。第五等級是農村居民,多的能領300∼500元,最少的農村養老金每月僅3毛錢,徒具形式。
雖然國家連年增加養老金給付標準,但是與徵繳的養老金收入增速相比遜色不少。2011年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總收入同比增長25.9%,開支同比增長20.9%,相差5%。2010年社保基金收入完成計畫的111%,支出只完成98%,收入超計畫,支出計畫完不成。連年入超,再加上財政補貼,結果是全國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滾存結余增速迅猛,2003年底為2200萬,2006年底為5500萬,2010年底約1.5萬億,2011年底約2萬億。
雖然近年來財政開支對養老保險基金補貼的絕對值是增加的,但是相對值較五年前小有倒退。在全國人大決算報告中,社保養老基金隸屬的「社會保障和就業」領域的支出,在總的財政支出這本大賬裡所佔比重,2008年以來分別是10.9%、9.97%、10.2%和10.2%,2008年之前,該比重在10%∼11%。
在本世紀初制定的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十五」規劃當中,曾提出「逐步將社會保障支出佔財政支出的比重提高到15%-20%」的目標,但是期末遠未達到目標。儘管此後官方仍不時提及「逐步提高社會保障支出在財政支出中的比重」之類的說法,具體的數字目標,已不再出現。可資對照的是,其他民生領域,比如教育、醫療和住房保障,在全國財政收入中所佔比例一直在提高。
為打破既得利益格局,須將社會保險改革的主導權從社保局身上剝離出去,確保社保局為單純的執行機構。
改革方向:提高水平,降低費率
2011年,1.8億老人退休金人均每月僅590元,即使在農村也不足以過上有尊嚴的生活。養老金不足,不但削弱了老年人的消費能力,而且抑制了中年人的消費慾望,世界各國多以40歲至60歲這一年齡段的消費佔比最高,獨中國例外。
近年來人社部幾次10%的比率上調基本退休金,但是基本保險費收入年增長速度在20%以上,單從收支比來看,就可以加大上調退休金的幅度,更何況財政補貼那部分潛力尚未用上。如果財政補貼佔比達到十五規劃中制定的20%,以2011年的財政收入測算,補貼金額高達2.5萬億元,足夠給1.8億老人每人每月發1000元退休金。
老人不缺消費慾望,只缺錢,尤其是農村的老人。向老人增發養老金可以迅速拉動消費,它滿足的是真實的需求,刺激的是真實的生產力,跟政府花錢用於建設形象工程的社會效果完全不同,個人花錢也比政府花錢更加「有效」,因為其中沒有代理人腐敗,花的都是自己的錢。所以錢與其放在國庫讓政府「集中力量辦大事」,不如交給公民改善個人生活,一旦對退休後的擔憂減輕,40歲至60歲的人群噴發出來的消費潛力更加可觀。
欲提高養老金支付水平,又不引起爭議,最簡便的方法是在現行基本養老金制度之外,不分職業身份,按同一標準,由中央財政專項撥款發放養老金。對老人來說,無論適用哪種社會保險制度,都是淨增加一筆收入。技術上很容易實現,只要校驗身份證,再加指紋識別即可避免冒領。有了這筆財政補貼的養老金保底,使其他類型的養老金改革與整合變得從容起來,加速實現養老金制度的統一和高效。
養老金在世界各國都屬於社會政策,由工作的中青年人繳稅,政府再分配給老人。我國有關部門創造性把社會政策說成是社會保障,又由保障曲解為保險,再以社會保險去搶奪商業保險的飯碗,形成社保基本養老金腳踏再分配和積累性養老保險兩條船的局面。
雖然名為基本養老保險,但社保五項合計佔去工資收入40%,剩下的要供樓和消費,工薪階層極少還有餘力去購買補充保險,國內商業壽險業務基本上淪為收益固定,與壽命關係很小的理財產品,失去養老保險的意義。
由於體制性的劣勢,社保基金餘額的投資收益率無法跟金融企業相比擬。政府經營積累型養老金,相當於以負利率強迫儲蓄,不但不是福利,反而是變相徵稅。它又不像個人所得稅那樣具有累進位的特點,基本養老金越是低收入群體,享受到的退休金的比率越低,地地道道的負福利。
基本養老保險只是在徵收環節當成積累性保險宣傳和記賬,在資金調度上還是作為轉移支付在統籌管理的,形成所謂「個人賬戶空賬」的說法。「個人賬戶空賬」本來是社保部門管理中出現的漏洞所致,他們卻以此向公共財政討要補貼,可見其腳踏兩條船的優越性,好處佔盡,壞處撇清。
為今之計,當釐清基本養老金的概念,政府管理的社保只做再分配,,積累性養老金服務留給金融企業去提供,比如企業年金、商業壽險之類。欲留出收入空間給工薪階層購買市場化養老金,勢必降低政府收取的社保費率,應當從現在的40%,降低到20%左右。20%的比例並不低,因為另外還要負擔個人所得稅。政府收取的社保費實際上就是一種直接稅,跟個人所得稅的效果完全一致,長遠來看,社保費應該與個人所得稅合併。社保局只管發放,不管資金運營和徵收。
多留收入給工薪階層支配,也有利於提升養老效率。本來現實社會就存在多種多樣的養老方式,出租屋養老、子女養老、投資養老……政府沒有必要大包大攬,否則會將養老風險集中在政府身上,降低社會抗風險能力,對誰都沒好處,歐洲人正在感受其後果,中國不能不引以為戒。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