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懷疑浙江杭州市國土資源局公務員聯合喜得寶集團有限公司暗箱操作,致使家中千餘平方米老宅被拆除並拍賣,杭州市民張建中和馮安幸,1月23日上午,給杭州市國土資源局送去一面「史上烏龍獎」錦旗表達抗議和控訴。
在這面充滿反諷的錦旗上,繡著四行文字:敢於瀆職勇冒險,竊取他人房地產,暗箱簽訂假合同,得房得地共享利。
這場「烏龍」的背後是張建中位於杭州市下城區永康巷28號老宅的侵權糾紛:他們擁有祖屋的產權證,但祖屋已被拆毀多時,他們一家也沒有得到任何相關的賠償。
(南都圖片/看中國配圖)
根據張建中及妻子提供的老宅資料,這套自留房屋佔地0 .76畝,由其祖母朱素貞擁有房地產所有權。在「文化大革命」時期,由於遭遇批鬥、抄家,張建中的先輩被趕出老宅,而位於老宅旁的杭州漂染廠(喜得寶公司前身)便將這舊屋佔有使用至今。
2005年,喜得寶公司地塊被杭州市國土局土地儲備中心收儲,整個廠區外遷,該地塊被拍賣後成了「地王」,而在這場拆遷中,永康巷28號0 .76畝的宅地一併被收儲拍賣。令張建中一家不滿的是,自始至終都沒有人來找他們談過拆遷及補償事宜,「喜得寶把我們的私房以廠房的名義一併謊報了。」
據馮安幸回憶,2008年起張建中一家開始向杭州市下城區人民法院提起產權爭議訴訟,然而就在產權尚待確認的同時,喜得寶公司「指使下派了30多人將門踢破」,「用早已準備好的推土機把房子推倒」;而在2009年,當張建中一家對尚存的一間披屋進行證據保全,喜得寶公司再次強行將其私房進村部分拆除。
「我們去市規劃局、市房管局等各個單位問,都沒有對永康巷28號房屋的拆遷許可」,張建中表示,「國土局清楚他們(喜得寶)在手續不齊備情況下,已經涉及到違法拆遷,違法拍賣此地塊。」
針對張建中一家的維權主張,喜得寶公司認為,在1983年時,杭州漂染廠經審批與下城區房管所簽訂征地合同,合同中確定永康巷28號屬於下城房管所產權所有,下城房管所同意經過補償相應房屋作為對價後,杭州漂染廠徵用上述房屋宅基地,因而不存在房屋產權糾紛。
在杭州市下城區人民法院及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的一審、二審判決中,法院認可了上述說法,駁回了張建中一家的訴訟請求。然而去年11月,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通過再審最終裁定:確定永康巷28號宅屋系張建中家族所有,同時撤銷了上述一審、二審判決。
國土局相關經辦人陳軍23日表示,因當時沒有房屋所有權證及土地所有權證,當時辦理了拆房批准書。
雖然現在手握浙江省高院的終審裁決,張建中一家對後續的維權路仍有些悲觀。「省高院在撤銷一、二審判決的同時,也駁回了我們原告方的起訴」,代理律師鄭關軍透露,省高院的再審裁決,並沒有直接認定喜得寶公司存在侵權,張建中目前只能先針對下城房管所提起訴訟。
為了表彰好人好事而贈送的錦旗,近年來,開始有了另一種功能。去年5月,江西九江有市民為表達對當地廣電部門強制捆綁增值消費的「霸王行為」的不滿,向其贈送題有「要錢不要臉先進單位」字樣的錦旗;往前一個月,長沙市政府被贈送「截訪先進單位」錦旗;再往前2個月,廣東省廣州市城管執法局和市城管委聯合接訪日,14號住戶梁令德給市城管執法局贈送了「只准州官放火不讓百姓點燈」的錦旗……
杭州國土局獲贈「烏龍」錦旗:敢於瀆職勇冒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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