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衛組織與中國有關部門4月8日就H7N9舉行新聞發布會
針對H7N9禽流感的免費治療問題,中山大學林江教授近日曾表示:考慮到截止目前,確診病例都是散發病例,因此只能看做是個人衛生事件,只有人傳人的流行病才能算作公共衛生事件。政府的錢不能亂花,公共財政只能為公共衛生事件埋單等等。對此,有分析人士反駁說,林教授的話聽上去似乎很有道理。但對照國家相關法律條文,其理由是根本站不住腳的。究其原因,2004年12月開始實行的中國《傳染病防治法》第62條規定:國家對患有特定傳染病的困難人群實行醫療救助,減免醫療費用。
作者儺送的文章說,請注意,這裡的「傳染病」並未要求一定是「人傳人」,「動物傳人」也理應在此之列。換言之,「人傳人」並非免費治療的必要條件。至於說散發病例只能屬於「個人衛生事件」,意思無非就是說,患者得了病活該,誰叫你平時不注意個人衛生呢,現在想讓政府掏錢治病,門兒都沒有。這種說法,更是令人齒冷。到目前為止,H7N9禽流感的傳染源還沒找到,是雞是豬還是鴿子,尚且停留於猜測,如何證明患病就是個人衛生事件?
就算找到了傳染源,也不能說就一定是「個人問題」——就H7N9禽流感而言,人患病首先是因為禽畜患病,而禽畜患病說明政府的動物防疫工作沒做好,這個責任也不該完全由患者個人來承擔。這裡我還想請問林教授:什麼樣的個人衛生事件,會讓地方政府大規模撲殺禽類,並關閉活禽交易市場呢?又能迫使多個省市同時緊急啟動應急預案,並讓國家衛計委發號施令,要求盡快研製疫苗呢?
網友暗影巡林轉載的這篇文章又說,如果目前確診病例都屬個人衛生事件的話,則完全沒有必要像現在這樣如臨大敵,頂多提醒民眾多洗手、少買活禽就可以了。由此可見,此次H7N9禽流感疫情是不折不扣的公共衛生事件,誰也不敢說未來就一定不會「人傳人」。如果真要等到確定病毒可以「人傳人」時,再實施免費治療,只怕為時已晚,一旦患者沒錢治病的話,就可能被迫選擇放棄治療,這樣一來,病毒就存在進一步傳染和擴散的極大風險,到那時,恐怕就真的後悔莫及了!
因此,免費治療不僅僅是公共財政的應有擔當,同樣也是預防和控制的關鍵環節,應對H7N9這種難以逆料的病毒,沒有「時機成熟」,只有未雨綢繆。綜上所述,作者維揚臥龍反問道,全球一百多國家都能給國民提供免費治療,我們國家僅僅買單一些公眾負擔不起的病種治療,難道還不應該嗎?就連非洲國民都能享受到我國提供的醫療援助,為何我們自己國家反而沒錢給百姓免點醫療費呢?
林江教授認為,現在給禽流感患者治療費免單時機不成熟,因為沒有人傳人的證據,林教授的意思,給禽流感患者治療費免單于法不符,那我們給非洲國家免費醫療援助,國家哪條法律明確有這條義務呢?稅收取之於民用之於民才是正當,我們補貼著全世界,哪個國家都可以用我們的錢,反而我們自己的百姓不能用,這是什麼道理呢?
(原題目:輿論呼籲H7N9禽流感等到人傳人再免費治療就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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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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