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3日,網友微博曝光「名模和高富帥齊聚」的三亞海天盛筵涉嫌聚眾淫亂,據爆料人所描述,「海天盛筵」是三亞舉辦的所謂頂級精英富豪名流派對,有網友為此發明瞭新詞「爆炒黑木耳」。對於海天盛筵淫亂一事,官方予以否認,涉事受邀嘉賓忙著洗白自己......
如果將海天看做是一次娛樂事件,就大錯特錯了
這年月什麼是名人?大抵就是在各色媒體上時常招搖過市,如此在人們的視線中晃呀晃的,居然就晃成了名人,就擠進了名流,於是,也就有個更高的身價。是的,身價這個東西,才是衡量一個人價值最直接的數據。由這些身價高低的不同,才直接導致了層次的差別,君不見,一個普通妞陪睡大約只需要幾百塊,而一個睡著睡著就睡進了名流行列的綠茶婊,居然3天掙了60萬。唉,莫道是屌絲乍舌,實在是TMD肉貴!轉念一想,莫不是她們這些賤B搞亂了豬肉市場?
三亞海天盛筵女星現場照流出(看中國配圖)
海天事件得以曝光,並不偶然,在一個逐臭逐利大行其道的時代,異乎尋常地暴露癖致使任何一種醜聞,都會曝晒於輿論追索之下,在這些社會醜聞逐漸演變成不可收拾的政治醜聞的過程中,不只是民眾的好奇心讓這一切剝繭抽絲、歷歷在目,更多的因素來自於社會某一些階層對於法律法規的無視與踐踏,一切凌駕於道德制裁與法制懲治之上的肆意妄為,也許,在短時間內會受到各界變態的追逐,但是,那不過是人們在判定的過程中,必然要經歷的一個言聽傳說的階段,待一切事實塵埃落定,相信大多數人會做出自己的判斷,從中勾勒出道德底線與制度底線的範疇。我們說,一個人的成長是在疼痛中完成的,那麼,一個時代的成長,若非這些邪路與非常道的演繹,又怎麼會促進人文與法制的進展呢?
忽略了一票名人引發的聚眾淫亂罪的觸底,而順應娛樂中國的提法,不自覺地為這些位居上層社會的人開脫,實則反應了小民的一種無奈與順從,大抵是認為但凡這個階層能帶來娛樂事件,能逗大眾開心,就權當他們是舞臺的小丑就算了,小民是何等「品德高尚」啊,甚至不屑與這些舞台上的戲子作梗。殊不知,正是這些善舞的娛樂舞台上的小丑們,又同時是善舞在世界舞台上的風向標與統治者,由他們造成的輿論導向,正在一步步地侵蝕中國社會在整個世界舞臺的風尚與定位。若干年前,也許歐美還會認為中國女人還都在裹著小腳呢,但是,今時今日,由這些不斷傳遞到國際社會的娛樂醜聞與政治醜聞,正在給中國慢慢形成一種新的認知,那就是糜亂的中國將成為世界認知的未來定位。
這並非危言聳聽,隨著中國經濟的被世界矚目,人文發展趨勢勢必也會隨之引發世界關注。一個曾經的世界文明古國,一個曾經自詡為保守穩重的民族,一種嬗變不僅僅來自外部環境的誘導,更多的來自於本身對法制規則、道德規則的遵守與公平、公正、公開的治國理念。缺乏了這些最基本的框架支撐,演變成為有法不依、執法不嚴,甚至是違法成本低到可以忽略不計,或者是執法都要看人下菜碟的地步,法制尊嚴的消失殆盡,最終導致的法制悲劇勢必演繹在平民身上。
屌絲永遠不懂有錢人的寂寞,關係學的應用是必修課。
不管你是否認同屌絲這個詞帶來的貶損意義,也不管你是否跟著馮導一起有多抵制這個辭藻,用這個詞來形容廣大的中國國民,卻實在是一個再恰當不過的創舉了。一個可以肯定的結果是,中國八成人都屬於屌絲行列,正在和那一成準備脫離屌絲行列的人,一起被掌握了中國大部分財富的一成人統治著,並被愚弄著,而那一成正準備脫離屌絲的階層,正是統治者用來愚眾的工具。想必那些冠名磚家、老濕、叫獸、戴表的,大多就屬於這一類了。
因此說,屌絲試圖用自己的感知去搞懂非屌絲,也就是權貴階層的寂寞,這可真是個笑話。當你還在為了飯碗而奔走,為了蓋幾個乃至幾十個各個衙門審核部門的章,而賣笑塞錢托關係的時候,那些有錢人,卻將關係學當做是修身養性的必修課呢。他們之間錯綜複雜的關係,形成的學術教科書,不僅僅是各種高端培訓班中,用一種假正經一般的姿態去學習,而是依靠更為廣闊的見識,用一種最迅速的捷徑去掌握,並運用純熟。各種轟趴與會所聚會便成了快速躋身於上流社會的途徑之一。
身價的高低便決定了在這一階層的話語權,看得見的價值無非就是身上裝扮的名牌以及自身的派頭與氣質,而看不見的價值便是掌控關係學的能力了。屌絲用關係混口飯吃,大不了送煙送酒送金錢,而這些在有錢人看來就俗不可耐了,他們之間的交易不是以金錢往來的多少衡量的,而是人脈與權利的置換,誰能置換到更高一個階層,誰就處於被追捧的地位。至於那些只能算作是贈送品的小妞們,不過是充當了這些置換的潤滑劑而已,無非是潤滑劑也有檔次高低之分罷了。可想而知,中國的權利是在怎樣一種狀況下漂浮著了。就像一直霸佔著天空的霧霾,儘管惹老百姓厭煩,但是,卻真真切切地存在著,就漂浮在半空中,而且有越攪越混的發展勢頭,原因何在?只源於三權不分,規則的制定者、執行者、監督者都由他們一家自己玩了,讓他們左手打右手,除了一場遊戲一場夢以外,就是演戲給屌絲看,逗屌絲窮開心也就算了。
求新求變的時代背景下,有錢人也寂寞,有錢人卻搞聚眾淫亂了。一場場瘋狂的、麻痺的、愈發欲蓋彌彰的性愛派對,無不是來自於這些掌控著財富與特權的階層,而正是由這一階層人倫道德觀念的喪失,以及觸犯法律後的輕易脫身,無不成為了社會底線一再崩潰的主因。
聚眾淫亂是個人自由嗎?為何難執行?
1997年我國《刑法》將聚眾淫亂罪從流氓罪這個「籮筐罪名」中脫離出來,單獨制定了這條罪種。聚眾淫亂罪,是指公然藐視國家法紀和社會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體進行淫亂的行為。凡年滿16週歲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共秩序,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聚眾進行淫亂活動的,對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參加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在歷經了16年的實際操作中,這項罪名並沒有人們想像的那般有罪必罰。也就是講,在罪與罰之間似乎更平添了些許人為認定的成分,成為了這一罪種無法真正實施的主因。
中國的某些法律條文存在法理上的「強詞奪理」,經不起純粹法理上的推敲。離高尚縝密的成熟法制社會目標還有相當的距離。聚眾淫亂根本沒有一個權威解釋,立法、司法、學理都沒有解釋。公共場所與私密場所的性質是否一樣、幾個人算作眾?方舟子也表示自願參與「聚眾淫亂」不應該是一種罪,引發爭議。很多人認為即便聚眾淫亂也不該受干涉,聚眾淫亂是個人的自由嗎?
早在2010年,著名的性學專家李銀河也通過人大轉交提案,宣揚聚眾淫亂罪已落伍,是到了該廢止的時候了。她的理論依據是,只要是不違害其他人和不違害社會,只要符合「自願、成人、隱蔽」三原則,沒有直接的受害方,就可以「我的身體,我做主」,國家便無權過問。這種理論很有意思的,只不過這種極度宣揚個人自由主義的理論基礎支撐,怎麼看都很脆弱。這種完全不受約束的性自由並不存在。性並不是一種簡單的「娛樂」,性關乎人類的繁衍、種系傳續,更是婚姻、家庭等等社會關係的基石,深植於人類的倫理價值觀,人類共享著貞潔、廉恥的價值,並非只要當事人之間相互同意,國家就不能幹涉。
個人有支配自己身體的權利,然而,也要遵循法製法規、倫理道德的約束。正如刑法處罰醉酒駕駛從而避免了「舉杯消愁愁更愁」,刑法拘束了一部分人的自由,但卻創造了更多人的自由。雖然從犯罪學角度,聚眾淫亂與賭博、安樂死一樣,屬於「無被害者的犯罪」,但沒有被害人並不等於沒有實際社會危害。聚眾淫亂這種極度踐踏性道德準則、濫用性自由權利的行為,必然為社會道德和國家法律所不容許。
聚眾淫亂罪在我國實際操作中,的確存在執行難的現狀,除了2009年曾經轟動一時的馬教授換妻案,由5名參與換妻的網民抓獲,從而攤開了一個換妻為樂的圈子調查,一共牽扯出了22人最終受審,當時的馬教授就曾經舉著「換妻無罪」的大字牌四處招搖。而後,被判刑應用該罪名的大多是同性戀淫亂,或者是合租一處住房的打工者。連2012年曝光的某高校黨組成員聚眾淫亂事件,最終也不了了之。可以這樣說,這項罪名的判定,更多的硬套進去的。而那些真正涉及到權錢交易的聚眾淫亂,卻由於犯案人員的社會地位以及金錢打通關係,這些因素導致了這些人不過是開了一場不同於屌絲級別的排隊而已,和罪與罰根本不能同日而語。宰相劉羅鍋的歌詞裡不是這樣唱的嗎,說你是,你就是,不是也是;說你不是,就不是,是也不是。
當是非曲直混淆到了極致,只能在哭笑不得中參詳智慧。海天盛筵已進入調查階段,結果如何,且拭目以待。
(有刪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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