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從不同角度看了「聖地」延安的城管跳起猛踩商戶的頭部的時候,我們不禁為他的英雄行為叫了一聲好!
這一腳,踩出了「霸氣」,踩出了「勇氣」,踩出了「為人民服務」的金光燦爛!
不知道這位城管為什麼對腳下的人民抱著如此刻骨的仇恨!即便面對犯罪嫌疑人,或者就是已經被定罪的罪犯,也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至少在紙面上寫著可以用如此殘忍的方式來對待。更何況,他們面對的只不過在他們看來僅僅是犯了錯的一個普通人民!他們如何忍心下得去腳呢?當我們看到一群城管男女在圍毆一個人的時候,我們終於看到了他們的本相了!
延安城管的暴力「執法」場面(看中國配圖)
城管已經成為人民公敵,這是不爭的事實。其實,他們從一開始,就自覺地站在人民的對面,來管理、監督、控制、勒索人民了!他們從來就不曾有過為人民服務的念頭,也必然不曾探討過如何為人民服務才更盡職盡責。
請問,這些臨時工是不是代表政府執行公務?如果是,那麼執行者的身份重要嗎?請問是不是收入少就可以用暴力的手段來執行公務呢?如果是,所有的公務人員都可以認為自己的收入少,那麼他們是不是應該架上機關鎗來管理自己的業務範圍呢?請問工作繁重是不是就應該採取暴力的手段來解決問題呢?請問,在城管最暴力的城市裡面,城市管理真就好了嗎?
但凡有點智商的人,都知道,所有的理由,都不是理由!唯一的理由就是他們一貫地始終地以人民為敵!這才是不斷產生城管暴力的根本原因!
自從有了城管以後,倒是沒見到中國的城市管理提升了多高的水平,只見到他們已經成為貪腐群體中重要組成部分!
如果真的是公平執法,那麼誰能不服呢?問題是,你們公平過嗎?給錢的,你們放過;拒絕的,你們狠整。這樣的執法,必然引起普遍的不滿!至於小小不然的吃拿卡要,在哪個城管集體中沒有出現過甚至成為一種習慣呢?至於執法,倒是執行領導的心緒來潮的指示比執法更多些吧!最可笑的是,前些年,搞什麼創建衛生城,一來檢查,三天不讓小販開門,領導一走,立即恢復原狀!如此的執法,還有一點公信力嗎?遭遇到反抗不是很正常嗎?
最可笑的是,這位仇恨人民到了極點的城管臨時工,很敬業的將他的革命之腳踏向人民的臉的時候,也踏出了一個隱隱約約的貪腐大案的苗頭!30層高的城管大樓,超豪華的局長座駕,紛紛進入公眾的視野,我們有理由懷疑,如果沒有貪腐存在,你們從哪裡搞來那麼多錢為自己改善辦公和居住條件呢?如果你們不徇私枉法,怎麼肯有人將自己的轎車無償地借給你個局長用呢?沒有利益的交換,怎麼可能有這樣的好事?
「臨時工城管「的這一腳,踩得真好!這哪裡是踩在人民的臉上,這簡直就是踩在人民的靈魂上!還抱有幻想嗎?你看,一腳下去,幻想如果還不破滅,那你的幻想也太夠堅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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