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粵明與董潔
【看中國2013年07月09日訊】去年底,潘粵明以名譽侵權為由把董潔的經紀人及某家上海報紙告上法庭。昨日,案件在北京正式開庭審理,潘粵明經紀團隊及律師出席,但董潔經紀團隊並未到場。11時30分左右,潘粵明工作室負責人陳小姐與律師先走出法院,稱審理並無最終結果,同時證實董潔與潘粵明還未離婚:「他們是婚姻存續期間。」
隨後,被告某報代理律師介紹,庭審只進行了一半,主因是第一被告任佳鶯申請的幾個人證沒有出庭,此案還將擇日審理。
潘粵明工作室負責人和律師接受採訪
至於賭博,潘粵明方陳小姐稱:「他們並沒有掌握具體證據。」同時稱「連她(董潔)經紀人都不承認是她經紀人了。」第二被告方上海某報代理律師解釋:被告只是證實任佳鶯是他們工作團隊成員,但工作團隊成員是否等於經紀人,還需法庭傳她出庭進一步審理。至於被告報紙的責任,該律師解釋:「他們指責的是他們發表聲明以後,我們還在做董潔的聲明。那是因為報紙製作需要週期,所以是個誤解。」
(以上圖片來源:網路擷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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