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慧要求當地勞教委書面道歉的訴求近日被湖南高院終審駁回,僅獲得侵犯人身自由賠償金與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2,641.15元人民幣。圖為7月15日唐慧在終審法庭上。(Getty Images)
【看中國2013年07月25日訊】唐慧,湖南永州人。2006年10月1日,唐慧11歲的女兒樂樂在自家門前被人周某帶走,並在當晚被周強姦。10月3日,小樂樂再次被周某劫持到一家休閑中心。直到12月30日被解救,期間小樂樂被強迫賣淫百餘次,還被他人強姦,遭到多次毆打。
此後,為抗議當地看守所為犯罪嫌疑人作偽證,以及不滿當地法院的判決,唐慧開始了去省城與北京的上訪。唐慧說僅北京她就去了「二、三十次」,期間還被多次毆打、羞辱。
2012年6月5日湖南省高院對小樂樂被迫賣淫案終審裁定後,唐慧準備放棄上訪並租好店面準備開始新生活之際,2012年8月1日,永州市勞動教養委員會以唐慧多次上訪「擾亂社會秩序」為理由,對她作出「勞動教養一年半」的決定。唐慧被勞教的消息在網路上被披露後隨即引發國內外輿論的高度關注,並出現一邊倒的譴責聲浪。迫於社會壓力,湖南省勞教委在8月10日撤銷了對唐慧的勞教決定。
2013年4月12日,湖南省永州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唐慧起訴「永州市勞教委」案並當庭判決駁回唐慧的訴訟請求。
4月30日,一審敗訴的唐慧向省高院提出上訴。7月15日,湖南省高院終審判決,撤銷永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審判決,由永州市勞教委向唐慧支付侵犯人身自由的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2,641.15元,同時駁回了唐慧要求勞教委書面道歉的訴求。
唐慧勝訴了嗎?
7月5日的終審判決宣布後,國內媒體,甚至包括一些海外媒體都迅速作了「唐慧勝訴了」的報導。
從當地中院的一審到湖南高院的二審,唐慧的三項訴求沒有改變,只是當地法院駁回了她的全部訴求,省高院的終審判決依然駁回了唐慧最看重的要求永州勞教委書面道歉的訴求,只給予唐慧象徵性的2千多元人民幣的經濟賠償。顯然這樣的判決很難用一個「勝訴」來簡單的形容。
如果說當初帶給唐慧的女兒不幸的還可以說只是幾個小流氓,那麼自唐慧最初為女兒討回公道,以「強姦與被迫賣淫」去法院起訴,到發現警方配合嫌犯做偽證;從認為法院判決不公再到與上訪,直至被勞教,帶給唐慧這所有的一切的就是這個體制,這個公權。在目前這個體制的大背景下,從唐慧離開勞教所後,表面上看,唐慧是對永州勞教委的起訴,但實質上說對中共這個體制的起訴,是對中共維穩模式的起訴,因為當地政府將唐慧勞教,就是依據來自當局的「維穩」要求。
在當地法院一審至省高院終審期間,當地勞教委曾主動與唐慧溝通,希望通過10萬元的補償私下換取唐慧不再上訴,但唐慧以「不能在黑暗下接受他們的錢」為由予以拒絕,堅持要求當地勞教委書面道歉。因為6年多的上訪,唐慧經歷了一次又一次的羞辱、毆打,甚至勞教,期間遭受的苦難與的傷害,在唐慧看來遠不是終審庭前的10萬元的就能補償的,唐慧要的就是一個正式的道歉!而經高院的終審判決,道歉的訴求依然被拒,因為公權依然不承認當初對唐慧的勞教是違法,唐慧通過終審最後得到的僅僅只是區區2千多元人民幣的補償!這樣的結果能說唐慧勝訴了嗎?
誰是唐慧案的最終贏家
從中共自上而下的維穩思路與做法看,唐慧原本取得這樣的結果都是不可能的,因為這個體制不會,也不可能向唐慧這樣的草民認錯。唐慧能取得這樣的結果只是恰巧趕上習李新領導人迫於國際國內壓力對臭名昭著的勞教制度進行改革之際,趕上習近平需要對作惡多端而又時刻擔心被清算的江澤民、周永康的前政法系官員有所切割,正是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取得了湖南高院的終審結果。
上世紀末,當時已在中國存在了40多年的,中共從前蘇聯引進的勞教制度,因為中共對法輪功信仰群體的打壓而進入迴光返照的「全盛」期,在此後的10多年裡,有幾十萬人次的法輪功信仰者被強制勞教,各地的勞教所由於成為關押法輪功信仰群體最主要的場所,以及由於勞教所持續被曝出挑戰人類底線的酷刑而引起世界的關注和譴責。在國際社會,一提到中國的勞教制度,就會讓人想起被迫害的法輪功信仰群體。只是在近幾年,隨著各地維權上訪人數的增加,地方行政當局又開始將一些上訪人士與其他異見民主人士關進勞教所。
迫於國際國內的壓力,北京當局不得不從今年年初開始調整、改革勞教制度,但在此過程中官方輿論只將勞教制度與上訪維權群體的遭遇相關聯,依然刻意迴避法輪功信仰群體在勞教所遭受的迫害。「不對上訪者處以勞教」更是當局在當下官民矛盾與衝突都處在前所未有的緊張情勢下爭取民意打出的一張牌,利用這張牌,即能達到給民眾造成中共知錯就改的錯覺,賺取民意,又試圖借勞教制度轉軌甚至消失之際,掩蓋過去10多年利用勞教制度對法輪功信仰群體迫害的事實。
由此可知,唐慧起訴永州當地勞教委案的真正受益者和贏家不是唐慧,而是中共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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