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08月07日訊】薄熙來才受賄2000萬,貪污500萬,這一嚴重縮水的數字騙誰呢?他在大連市西崗區長江路518號萬達公寓28層的三套房子,就多達500多萬,為什麼不計算在內呢?這些都不講,只憑李俊提供的上述證據,就足以說明薄熙來為了拉攏軍頭搞政變,徇私枉法,黑打亂抓,造成了多達一個多億的經濟損失,還將李俊家30多口親友關進監獄,這一大罪,古今中外絕無僅有,難道庭審時,不應當邀請李俊等所有被「黑打」的蒙冤者出庭作證嗎?
圖片:李俊(前一)2010年2月底被重慶與成都檢警軍方人員包圍「調查」。(李俊提供)
人們常講,不算不知道,一算嚇一跳。在短短的5年時間裏,薄熙來任職於重慶,與黃奇帆,王立軍等人勾結施暴,胡作非為,給重慶的政治和經濟造成多大的損失?李莊近日在港披露了涉黑資金流失的情況,他說上千億的民企財產被沒收,但存入國庫的錢才9.2億,這驚人的數字顯示宏觀上的「黑洞」,而李俊僅就自已一家企業算的一筆賬,則表現的是微觀的財產損失,他在發給重慶有關部門的《國家行政賠償申請書》裡做了細緻而精確的描述,它有力地告訴了世人,薄王亂法給民企帶來了巨大的災難,其情節,手段,數字,後果等都是嚴酷的,空前的,它代表了其他的260多個被包裝的黑社會組織,不清算與平反這些最近距離,最直觀而影響面很大的冤假錯案,怎麼能徹底地追究薄熙來的刑事責任呢?
重慶新聞界消息人士說,目前李俊已奪回了企業的自主經營權,他克服各種難以想像的困難,不僅理順了與各方面的關係,招聘了新的人材,拓寬了房屋銷售渠道,而且還清了兩億多的銀行貸款本金和利息,令重慶商界刮目相看,按說,流亡海外的李俊似乎可以鬆一口氣,笑看薄熙來的受審了,但他不想止步,他要與薄熙來,王立軍等人算總賬,由於二者都已身陷囹圄,故重慶市沙坪壩區公安局就成了他告狀的賠償機關,李俊說,現任局長陳江渝也是過去被薄王整肅的人,他不想和任何無辜的人結冤,他也理解履新領導的處境和心情,但公安局是獨此一家別無分店的,沙坪壩區公安局應當承擔責任,所以有必要算清這筆爛賬。
李俊羅列的請求事項包括:1、請求賠償公安「監管」期間,被強迫支付的司法鑑定費損失34萬元;2、請求賠償被強行「監管」2億資金造成的利息損失980萬元;3、請求賠償被強行「監管」造成的逾期交房違約損失5657萬元;4、請求賠償被強行「監管」造成的納稅滯納金、罰款損失614萬元;5、請求賠償被強行「監管」造成的工期延長損失720萬元;6、請求賠償被強行「監管」造成的被強迫多支付給覃家崗建安公司的建設費用損失1200萬元;7、請求賠償被強行「監管」造成的被強迫結算多支付的施工費用損失2100萬元。總之,請求賠償以上各項損失共計11305萬元。
不必再複述過去幾年裡,李俊企業的慘痛遭遇,以上每一個數字都有故事情節的支持,我在報導和評論裡都有過描述,顯然,這是多麼驚人的一筆經濟損失,它僅僅是260多個黑社會組織裡的一家啊,就整成這個樣子,可以想見,薄熙來用「5個重慶」忽悠草民,用5年光陰打水漂,造成國庫虧空5000億,令人觸目驚心,這就是為什麼黃奇帆講話時提出「重慶學習美國底特律」的原因,美國城市破產的新聞掩蓋不住,重慶的真相卻可以永遠漂浮在雲霧中,李俊撕開的是一家民企的一角,類似的還有黎強案,龔剛模案,彭治民案,曾智強案,馬當案,樊奇航案,等等,組合起來視之,薄王徇私枉法搞「二次文革」,已經毀掉了重慶民企的成果和老闆的信心,只不過繼任者不想為其揩屁股而已。
現在,從官方透露的薄熙來將受審的情況,令人失望,一組數字已顯示了荒唐的「切割術」,薄熙來除了受賄2000多萬和貪污500萬之外,只有所謂「濫用職權罪」,好像與重慶的「黑打」有點關係,但我認為,官方可能僅限指控包庇谷開來殺人一事,也就是說,薄熙來「唱紅打黑」,包裝虛構260多個黑社會,抓捕了成千上萬的人,判刑了數千人,造成了難以挽回的經濟損失,這一點沒有錯,那些坐牢的人不會因為薄王倒臺而獲釋,更不用說上個世紀在大連的徇私枉法了,我等永無翻案平反之望,這是什麼道理呢?這自相矛盾的「分割術」,擊碎了受到薄熙來迫害的人們的期待,卻給「薄粉」留下一絲殘夢,又是什麼邏輯呢?這一切都是決策層自打耳光,好像在強調和塗抹內鬥色彩,自毀形象。
儘管薄熙來即將被拉上歷史的審判臺,王立軍與「四大金剛」,外加一個「唐副」都關進了大牢,但重慶還有許多奇案沒有查清:烏小青是怎麼死的?文強的兒子是如何抓與放的?王立軍單獨面見文強後,他上刑場前手裡那卷紙是什麼?檢察院的龔勇是病死的嗎?「319槍擊案」真的偵破了嗎?樊奇航對朱明勇律師到底講了什麼?龔剛模怎樣靠出賣別人死裡逃生的?王紫綺真的是老鴇嗎?她真的強迫婦女賣淫了嗎?常亮哪裡去了,他在飛機場舉牌自首是怎麼回事?重慶的法官張弢真的是貪官嗎?彭長健真的被王立軍刑訊逼供了嗎?李修武被判刑前,為什麼薄熙來要大張旗鼓地邀請海外媒體的記者雲集山城?等等,人們必須知道薄王亂法時代發生的所有的重大事件的真相。
但是,即將上演的濟南中法的審薄大戲裡,可能避重就輕,沒有這方面的內容,薄熙來才受賄2000萬,貪污500萬,這一嚴重縮水的數字騙誰呢?他在大連市西崗區長江路518號萬達公寓28層的三套房子,就多達500多萬,為什麼不計算在內呢?這些都不講,只憑李俊提供的上述證據,就足以說明薄熙來為了拉攏軍頭搞政變,徇私枉法,黑打亂抓,造成了多達一個多億的經濟損失,還將李俊家30多口親友關進監獄,這一大罪,古今中外絕無僅有,難道庭審時,不應當邀請李俊等所有被「黑打」的蒙冤者出庭作證嗎?難道大貪官薄熙來身上還有可取之處嗎?難道薄熙來的「分身術」使他變成了「打黑」的功臣了嗎?
在我看來,之所以在判薄的問題上有分歧,就是因為各級政府的官員一些罪惡與薄連在一切,這叫「骨頭連著筋」,不用說在遼寧和北京,他故意給利益集團的一些人送「蛋糕」,單是在山城一地就造就了一大批暴發戶,薄在搶奪民企時,首先用文強之死嚇傻了公檢法,又用物質利益捆綁了公安人員等,他們不同程度地從中撈到錢財或地位,所以,如果全盤否定「唱紅打黑」,就會波及更多的人。誰吃進肚子裡的「油水」還會吐出來?於是,不敢與薄熙來算總賬,只清算簡單的一部分,看似明智,實為愚蠢,因為它造成了極大的思想混亂,顛倒了黑白,矇蔽了群眾,給人的錯覺是,薄熙來死了一半,活了一半,「死」成了「過去式」,「活」的卻是「未來式」,當今後社會動盪之時,一些心術不正之人便會利用他的另一半,塑造出幽靈,蠱惑民心鬧事,因此,應當全面而徹底地清算「唱紅打黑」,把薄熙來繩之以法,重判極刑,至於跟隨他的人可以寬待,但必得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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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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