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火火的大市場從何而來?(圖)
【看中國2013年08月22日訊】「秦火火網路黑社會造謠被端」——無疑是輿論界的一件大事。在如此緊張的輿論氛圍下,在俗事纏身心情極度低落的情形下,本該噤若寒蟬,力求自保,但有些東西還是不得不說,原因是希望內心的困惑得到有理有據的釋疑。
秦火火等人「無中生有、造謠滋事」被定性為「黑社會」,有沒有言過其實的成分,不是我所要點評的。作為普通的網民一員,這也不在自己的權力範圍。相反,我鄙視所有的不實之詞,痛恨一切附著在「利益」之上的謊言以及為謊言製造的助推行為。
從新華網《秦火火網路黑社會造謠被端》的新聞報導中獲知,這些「網路黑社會」推手們此前製造了大量的熱點事件,「破壞」了社會穩定秩序,激起了公眾對政府的不滿情緒。我想,如果事實證明,這麼多的負面事件都是因為秦火火等人主觀惡意所致,那麼,對其採取任何制裁都不為過,畢竟大多數國民希望在和諧中享受生活。謠言,正是對國民樸素訴求的惡意破壞。
因言獲罪的網路紅人秦火火(看中國配圖)
據說,秦火火等人這些年來製造的「謠言」多達3000多條,其中不少謠言引發社會震動,比如「郭美美和紅十字事件」,比如干露露和鳳姐的走紅,比如「7.23動車事故賠償案」,還比如,近期仍然在發酵的「李天一案」等等。
先說干露露和鳳姐事件,這兩奇葩女走紅網路,我相信絕對有幕後推手,但很顯然主媒以及一些演藝公司的推波助瀾絕對功不可沒。試想,無論是脫得精光的干露露,還是目不忍睹的鳳姐,一打眼就是「三俗」不堪的貨色,可是就有一些主流媒體願意把她們端上前臺,就有一些演藝公司願意將她們再度包裝。所以說,始作俑者的「秦火火」如果有罪,那些冠冕堂皇的媒體又怎能脫得了干係?在追究主犯的責任時,是不是也應該懲戒一下那些從犯?
新聞報導稱,「郭美美和紅十字」也是秦火火所在的爾瑪公司一手策劃的。此消息等於向世界昭告:紅十字從始至終都是無辜的,是被水軍團隊陷害了。天涯網友@贛能向天笑 驚呼:我和夥伴們驚呆了,原來郭美美事件是陰謀啊!是啊,我想受驚的應該還有很多人。驚恐的緣故不止因為秦火火的能量,更有主流意識的「大義凜然」!
那麼,紅十字果真是「無辜」的嗎?果真是人為製造的「謊言」?如果這一聲明成立,那麼此前各大媒體、專家學者的言論豈不等於都在放屁?如果這一聲明成立,此前承認給郭美美送豪車,與紅會有千絲萬縷聯繫的那位是不是腦子有病?如果這一聲明成立,為何重啟調查「郭美美與紅會」一味受阻?如果秦火火等人蓄意造謠,讓「中國紅十字會及中國政府的慈善體系幾乎被郭美美事件徹底摧毀。」,那麼為郭美美微博認證的新浪公司是不是也應承擔傳謠的責任?而相反的事實證明,紅十字內部不但存在著管理混亂的問題,更有善款被侵佔的事實。比如2012年紅會在陝西捐贈劣質自行車的問題,該怎麼解釋?比如北京曜陽老年公寓涉嫌圈地,又該怎麼解釋?
有一個詞叫「無中生有」,還有一個詞叫「事出有因」。如果說秦火火們無中生有必須受到懲罰的話,那麼涉及到紅會內部的諸多問題是不是也應該對公眾有個合理的解釋呢?至少截至目前,我們還沒有看到合理的解釋。難道一句「爾瑪公司是郭美美事件的幕後炒作者」即可一言蔽之?這是不是有些厚此薄彼了?
秦火火和他的公司受懲,最高興的人莫過於夢鴿和她的律師團隊了。今天李天一案的律師顧問@蘭和律師 發微博稱:「網路黑幫秦火火團夥被查處,就李天一案而言,以秦火火為後綴的多個賬號大量製造關於李家和本人的各種謠言,我們正式宣告,將於近日向北京警方提交申請,要求徹底查處秦火火團夥謠言渠道及其客戶,查明到底是誰出於何目的在利用網路黑幫製造謠言,目的何在?」
看到@蘭和律師發表這樣的聲明,我的第一感覺是莫名其妙。秦火火等人「製造謠言」自有法律制裁,但濁者自濁清者自請,追究造謠者的責任難道就能抹去「李天一等5人輪流發生性關係」的事實?在這起事件中出現「諸多謠言」,難道執法機關沒有責任?一件普通案件歷時半年多,浪費了那麼多公共資源,至今也沒有一個答案,你怎麼打消別人的懷疑?你怎麼擋住眾口悠悠?事到如今,我們依然看不到該事件的真相,李天一案的律師團不是主動爭取結案,反而追究「造謠者」的責任,豈不可笑?真相既出,謠言不攻自破——蘭和律師團無視這麼淺顯的道理,是不是也別有用心,另有目的?
謠言是可恨的,但謠言並不可怕。尤其是加綴了「?」的「謠言」,我們完全可以把它看作是「求證」。如果求證的權利也被剝奪,豈不是放任謊話、假話、欺騙之詞大行其道?猶記得雷政富下作視頻流出之初,也曾有過闢謠情節。所以,在相對合理的情形下,是不是應該允許有質疑的存在,而不是固聽片面之詞,固信一家之言?
秦火火等人以造謠為生,居然搏得如此震撼的氣場,其原因何在,所有的人都應該思考!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