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10月09日訊】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星期三(10月9日)稱,已經決定受理薄熙來的上訴。
山東高院稱:「被告人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一案,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於2013年9月22日一審宣判。閉庭後,在上訴期限內,薄熙來不服一審判決,通過山東省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向本院遞交上訴狀。8日上訴期滿後,本院經審查,依法決定予以受理。」
山東濟南中級人民法院在9月22日以貪污罪、受賄罪以及濫用職權罪判處薄熙來無期徒刑。
《華爾街日報》星期三(10月9日)引消息人士稱,薄熙來是在9月30日正式提出上訴的。
《華爾街日報》稱,上訴決定通常在兩個月內作出,但特殊情況下也有可能需要更長的考慮時間。
《紐約時報》引與薄家有關係的消息來源稱,相信山東高院將不會開庭審理薄熙來的上訴,而是將根據濟南中院的審判材料等進行裁決。
分析人士指出,薄熙來在審判期間態度強硬,否認所有控罪,相信當局不希望在上訴時再度給他提供表現自己的舞臺。
同時對於上訴的結果,幾乎沒有人認為會存在一審判決被推翻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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