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10月18日訊】山西6歲男童小斌斌眼睛被挖事件剛剛過去不久。2013年9月11日,一位湖南7歲男孩內臟被挖,頭被剖開的消息震驚網路。不僅慘況令人髮指,事件也不免與小彬彬挖眼案聯繫在一起,究竟大陸是否存在器官販賣黑市成為揮之不去的問號。
何宇琦今年7歲,在湖南郴州市啟明學校讀二年級。因為父母打工,一直住在姨母蔣志芳的家中。8月27日中午12點放學後就一直沒有回家,焦急的蔣志芳和母親等人多次致電學校老師查詢,始終沒有結果,於是在下午3點到北湖區派出所報警。
蔣志芳說:「12點過8分從監控裡看到他出校門,往回家走,跟同班同學兩個人一起走,12點18分32秒還看到他的人。由於下一個路口的監控設施已損壞,有關何宇琦的信息就斷在12點18分32秒。」
蔣志芳一家人全體出動查找,並張貼尋人啟事。令她們生氣及失望的是,派出所並沒有派人一起搜尋。「8點鐘上班,我問值班的人,他們都說不知道。我一直等到9:50,袁副所長才來上班。我當時火了,他就說,我就是這能力。」蔣志芳說,在幾天的搜尋中,完全沒有看到派出所工作人員的身影。案件在8月30日被移交到北湖區公安局。
9月8日,因為北湖區爆水管停水,清潔工趁機清理下湄橋公廁的化糞池,結果在裡面發現了一具已腐爛的浮屍。蔣志芳一家人趕到現場:「屍體搞上來第一時間,我妹一看就暈倒了,她說這個就是她小孩。」孩子的爸爸從現場回去後就一聲不出,即不哭也不叫。
蔣志芳至今一提到屍體的樣子,仍忍不住失聲哭泣:「頭上沒有肉,最完整的部分就是兩個大腿,正面我只看到裡面有一個肝和腸子。手指和腳趾都是骨頭,沒有肉的,那個頭顱裂開起碼有3~4厘米,裂開很大。」
蹊蹺的是,郴州新聞網在該事件的報導中卻稱:「經法醫初步鑑定,該屍體全身無骨折,顱骨、胸廓完整。」似乎為否認器官遺失,連屍體腐爛都矢口否認。與山西警方迅速否認小彬彬一案與器官盜賣有關類似,令人懷疑事件背後是否另有黑幕。
犯案嫌疑人的信息最終由當天和何宇琦一起回家的同學爆出。他是一個鄰居家的孩子,之前雖然何家人再三詢問是否知道宇琦去了哪裡,但他什麼都沒說。不管怎麼問,都說什麼都不知道。
9月7日,這個同學的媽媽找到蔣志芳,說頭一天晚上,孩子說害怕、不敢上廁所。還說孩子這幾天老做噩夢,還一直哭。在媽媽慢慢詢問下,終於說出了真相:宇琦就在自己面前被一個開著小車的男子抱走,直接上了一輛黑色的小車。男子還威脅他,要是敢告訴別人就殺了他。那是一個穿著黑衣黑褲的男的,人比較瘦,高度比我老公矮一點,3~40歲左右。我們家小孩子一直哭,沒有哭出聲,在掙扎。
後來刑警隊在監控錄像中看到共有6輛黑色小車,但至今沒有進一步消息。記者致電市公安局北湖區分局,值班人員表示不方便接受採訪,通稿已發布在郴州新聞網上。
何宇琦,男孩,出生日期:2006年01月02日,失蹤時身高:115cm。其父何斌是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區魯塘鎮人,何斌表示自己和妻子在外打工十幾年,沒有結什麼仇人。
何宇琦是個非常可愛的孩子,很喜歡上學,成績非常好,放學後都很自覺的完成作業,他說長大後要當科學家。他和姐姐的關係非常好,有什麼好吃的都要留給姐姐,孩子的性格有一點點內向,很懂事,別人有的東西,他就是想要也不會去爭搶。也不調皮,喜歡籃球和動感超人。
何宇琦的老師說:「小宇琦笑起來時那麼明媚那麼招人疼愛,他說話時聲音略帶沙啞,他總說:‘老師,爸爸說不能抄答案’、‘爸爸說不能撒謊’。每次上課他總是高高的舉起小手,下課亦是特別遵守紀律從來不惹我生氣,學習成績在班上也是數一數二,看著班上那套空空的桌椅,心情無法言喻……」
何宇琦慘死的消息發到網上後,引發強烈關注,不少網友紛紛留言。
「小宇琦,今天居然有人說你是自己不小心掉下去的,大家覺得可能嗎?那個化糞池的蓋環衛工人都說專業的人都要用專業工具打開都需要5分鐘。這社會太可笑了。」
「現在新聞是越來越驚悚了
這個社會瘋了
太殘忍了,,,」
「沒膽子打開連接
光看標題就嚇死人了
尼瑪,現在變態越來越多了
這種案子不破,會有更多變態趁機禍亂社會。
不敢看。怎麼感覺是邪教組織?」
「看這種新聞真的不寒而慄!
上次還有親生父親針扎自己小孩的,真的汗毛粼粼。
我真的想逃出天朝!」
「現在到底怎麼回事啦。一會兒河南九歲小男孩跟父母去親戚家做客,被陌生男人挖眼殺害。一會兒山西男孩在家門口眼睛被挖。現在又出這個事情。我靠!!」這麼多起案件發生,懷疑是不是某種惡毒的邪教所為?
「邪教?販賣器官?我擦!!
太令人髮指了!!」
「是不是販賣器官啊?怎麼就突然這樣的事情多起來了。」
「一個民族,不怕窮和弱,就怕價值觀缺失和道德底線的淪喪!公秩良俗都孕育於民間,殘暴的社會性格是一種集體自殺。」
「家家都有孩子!未成年人是我們的未來!是我們的希望!一個無法保護幼者安全的社會比動物世界還不如!維護社會安全是政府的責任,我們交稅供養的不應是只吃不拉的廢物!為什麼會連續不斷的出現未成年人遭受慘不忍睹傷害的事件?有關部門不應該給一個說法嗎?最高層不應對此有所表示嗎?連最基本的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證,難道還有比這更重要的事讓高層無暇關注此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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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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