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3年12月14日訊】李天一一案塵埃落定,終審結束,李天一將在勞改場唱紅歌了。可他母親夢鴿卻是不服!廣西全州派出所所長呂宏犯夥同三人,帶頭強姦13歲幼女,只獲刑8年。雲南昭通官員郭玉馳,強姦4歲幼女,也同是獲刑八年。我家天一是強姦成年人,怎會獲刑10年?這是誰在玩弄法律?
夢鴿認為,我家天一雖然不是共產黨員,但他們強姦4歲和13歲的幼女,怎麼獲刑比我家天一少?難道說我李家的榮譽不夠格保住我家天一?我家天一從哪檢出精斑?加上我家天一在案發時「醉了睡了」,「啥都沒看見,啥都沒參與」。我家天一是要拿諾貝爾獎的,是要當大人物的,為國家、世界、宇宙做貢獻的,就算輪姦幾個女孩算個啥虹?咋就抓了判了呢?還10年哪!
根據刑法規定,強姦4歲幼女也是輪姦罪,也得十年以上!怎的他們強姦就可輕判?我家天一想做愛,不會缺少女人吧?主動獻媚示好的女孩多的是!天一有必要去強姦嗎?其實在酒桌上楊小姐已經知道了天一的根底,家庭情況,天一不可能在去強姦,我家天一智障嗎?而且楊小姐不喊,不叫,邁著雙腿走進湖北大廈賓館,主動躺在床上讓男孩子們順順利利的完成任務,這怎麼叫強姦給重判呢?
夢鴿不甘心的是!我夢奶奶操他媽的王八蛋!為黨的生存而立「法」,把本來屬於國家的法律變成了他們一黨的私法,輪姦的性質比我家天一的惡劣,卻輕輕一筆帶過,真是臭不要臉!這個國家還要不要邏輯?要不要公義?難道共產黨真的要為自己的流氓官員守底線?為這些無賴而奮鬥到底嗎?
我夢鴿花了上百萬想為兒子爭取一個嫖娼的「榮譽」,想不到卻給兒子買了個10年的徒刑,並且把自己全家搞的臭名昭著,黨官卻把無恥發揮到了極致,強姦4歲幼女也只是獲刑八年,想想都憋氣!當然,我家天一也可以邊唱紅歌,邊體驗一下革命先烈那種把牢底坐穿的精神,也算是當渡金、十年磨一劍吧。
後評:俗話說,人在做、天在看!不管你信也好,不信也罷,但天意難違,該報應的是會報的!種瓜得瓜,種豆得豆,會有應該的報應!這就是天意!儘管你們這類惡魔沒有信仰,但你們的內心是知道自己在作惡,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時候一到,一切皆報。呂宏、郭玉馳和李天一這等惡魔們,你們等著吧,誰也阻擋不了天意對你們的制裁。
正是:夢斷鴿飛花落去,空留水狗徒悲鳴。畫餅充飢舔菊急,誓為天一抱"不"平。
2013-12-11於佛山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来源: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