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4年05月01日訊】我叫郭斌,現年33歲,中共黨員,1998年入伍,2001年轉業到家鄉(息縣城郊鄉)2002年4月,按{2001}101號息縣人民政府文件,被安排到息縣城郊鄉政府司法所工作。工作期間愛崗敬業,無任何不良記錄。2005年機構改革中,時任鄉黨委書記的李學超,為達到安排親信及官員孩子的目的。以欺騙,威逼,利誘的辦法,找到我的父親(郭春山)說:「你替郭斌簽個下崗協議,並承諾只要簽了,我保證在一年內重新安排郭斌上崗。」於是我在《城鎮機構改革人員分流徵求意見表》上簽了郭斌的名字(為證實簽的人是郭春山,可進行筆跡司法鑑定)就這樣既沒有單位的通知也沒有辦理任何手續,我就被「辭退」了。很明顯,郭春山替其子簽名不具備法律效力,因其一:郭斌為成年人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其二:郭斌沒授權委託其父代為簽名;作為鄉黨委書記的李學超,利用卑鄙的手法逼迫郭春山代子簽名實屬嚴重違法。在「辭退」我的同時,其一:李學超同時安排妹妹李霞,表弟翁波(翁波是小茴鄉農村戶口,給李學超開車二年),原城郊鄉紀委書記盧偉之女盧楨,上班30天拿錢買集體指標也被留用上崗。原城郊鄉黨委副書記趙剛之妻楊霞(小學文化水平)原城郊鄉黨委副書記夏映金之女夏敏上班還不到300天,也都安排了工作。其二:原城郊鄉工作人員洪斌,上班不到半年,1999年買集體指標,說自己有病,被領導給予辦理了內退,內退時年齡不到26歲,原城郊鄉工作人員徐剛是一名退伍軍人,也是面臨下崗人員,徐剛當時找李學超理論,以死相拼,最後也被領導安排辦理了內退。至於錄用考試完全是走過場,考場混亂之極。原城郊鄉黨委副書記夏映金的女兒與我在同位考試,還照抄我的答卷。我是轉業軍人,是按政策安排的工作,因無權,無錢,無勢,所以被強權者「辭退」。天理何在,公平在哪裡!可以毫不誇張的說,息縣太黑了,從前人們說息縣還沒有解放。李學超的行為嚴重違法,請求息縣紀委查處,我被徇私枉法,無法無天的官痞書記非法「辭退」,請求息縣當局徹查此案,還我一個公道。我以一個公民的人格和我的生命擔保,我說的都是事實,我對我說的每一句話負法律責任。在推進社會主義法制社會的今天,請各級政府依法行政,依法治國的關鍵是依法治官,依法治官的主要內容是看管員能否依法行政。對於像李學超這樣的官痞,能越腐越升,一直爬到副縣長的高位,簡直咄咄怪事。蒼天有眼,公道自在人心! 附:1.強烈控訴息縣原城郊鄉黨政班子在鄉鎮機構改革中違紀操作徇私舞弊的錯誤事實 。材料一份。 2.息縣人事勞動局職工介紹信。 3.息縣人民政府息政文(2001)101號文件。息縣工業副縣長李學超時任息縣城郊鄉黨委書記時將邢望力(又名:吳全力)七歲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兒子邢鑒遭受車禍車方賠償款七萬元貪污,還將吳全力夫妻多次送入看守所、監獄,網上報導:《河南邢望力在押的妻子徐金翠透露獄中遭毆打苦勞》、《響應公安局長號召——到天安門自焚 》、《天安門警察擒拿下跪姐弟照曝光》、《為入獄父母申冤河南姐弟十一勇闖中南海》、《 河南訪民一家三口被拘押家中又遭縱火》等等,現在李學超已經升為息縣工業副縣長主抓信訪、公安、檢察院、法院等工作,一直不將吳全力的事情解決,現在吳全力依然被軟禁在息縣步行街向東300米處9+1賓館,妻子在鄭州市女子監獄服刑。 控告人: 郭斌 電話:15839769369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