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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三君子被判刑 盡顯中國法制悲哀(圖)

 2014-06-20 04:5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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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上午,江蘇省「新余三君子」案在新余市渝水區法院宣判。(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4年06月20日訊】(看中國記者端木珊綜合報導)6月19日上午,江蘇省「新余三君子」案在新余市渝水區法院宣判。劉萍與魏忠平兩人被當局以「尋釁滋事罪」等三項罪的名義判刑6年半,李思華被以「尋釁滋事罪」的名義判刑3年。有家屬表示,對三人的宣判是中國法制的悲哀。

案件在沒有開庭審理的情況下,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法院便做出判決,因當局通知的很晚,3人的6名律師中,只有北京律師周澤1人到場。宣判在上午9點開始,劉萍、魏忠平被判有期徒刑6年半,李思華有期徒刑3年。

宣判當日,法院周圍戒備森嚴,附近出現大量便衣、警察,並設置好幾道防線。當天前往新余市中級法院聲援的羅向陽、楊崇、孫濤、黃賓等人均被警方強行帶走,另有一重要證人劉喜珍也於18日被警方控制。

劉萍在法庭的最後陳述中堅信歷史會宣告她無罪,她說:「我從一個看新聞聯播唯命是從的臣民,為捍衛自己的勞動法權利,被迫成為一個訪民;為追求公平正義,蛻化為一個公民;為依法索要政治權利,蝶變為一名選民,在最後被當做索要公民政治權利的標本,我站在被告席上,被視同為反民。這是江西省一名獨立候選人的遭遇。我無罪,我所追求的每一步,都是依法走向公平、自由、民主。」

「新余三君子」去年被抓捕後,當局對他們的指控罪名不斷變更。從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到涉嫌非法集會,再到涉嫌「非法集會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19日的宣判中,又增加了尋釁滋事罪。

劉萍原代理律師鄭建偉對法庭的宣判結果已經無話可說,他認為三人是無罪的人。鄭建偉說:「我認為他們3人無罪,因有罪無罪要看他們對社會有沒有危害,他們危害的內容是什麼,危害到哪一個民眾和社會。我認為他們三人都是中華優秀的公民,面對這樣的一個司法體制,其實大家都知道結果,只是沒有想到這麼重,會是6年半,為什麼會是6年半,還是兩個罪名?難以理解,我認為他們3人是無罪的人。」


李思華的一位代表律師龐琨對宣判結果表示「出奇的憤怒。新余案居然如此重判。國為何國,法為何法,人為何人?憤怒!」

劉萍的女兒廖敏月透過網路發表聲明說,母親的判刑是對其維權活動的「嚴厲報復」,「出乎所有人的意料」。

廖敏月說:「這一年多以來,我經常的反思自己,為什麼以前的我要拚命阻止我的母親,我要去漠視當代社會中的暴戾與邪惡?我正在深刻懺悔,因為現在我的母親他們所遭受的代價,就是我們一群冷漠者!」

「這次的判決,不是三個人的悲劇,是三個家庭的悲劇,中國法制的悲哀。」「當禁止劉萍女兒參與旁聽,吊銷劉萍母親旁聽證資格,當緊急宣判,當故意算好律師無法到來時間,當讓學校以畢業證為由牽制我,種種的種種,都讓我們嗅到了一股危險的意味,開庭前的前一晚我輾轉難眠,我和記者說可能會重判,沒想到一語成讖。」

魏忠平的弟弟魏忠華嘲諷道,「今天外面全是便衣,整個市警察全出動。開個庭,宣個判,搞得鬼鬼祟祟,風聲鶴唳,如臨大敵,那點自信,那點度量,那點作為,哪像個執政的政府,哪像個八千萬的世界第一大檔?簡直像個小偷!讓人到場旁聽,會天下大亂啊?」

劉萍、魏忠平、李思華三人在過去的幾年中積極參與民間的維權活動,曾以獨立候選人的身份參加人大代表選舉。去年4月27日,由於響應網上號召呼籲官員公示財產,而被刑拘。


「新余三君子」一案的宣判結果也得到國際組織的關注,國際特赦組織形容這起判決「荒謬」,並敦促北京當局即時無條件釋放三名被告人。國際特赦組織中國研究員倪偉平發表聲明說,劉萍等人只是舉行了一場小型集會,舉起標語,呼籲官員公示財產,不可能構成「尋釁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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