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4年07月15日訊】上週,中國銀行廣東分行「個人人民幣跨境業務」的合法性問題受到了社會普遍關注。話音剛落,今天又傳來消息說:個人人民幣跨境業務試點的範圍已經擴展到「一省三市」,包括上海自貿區、廣東省和剛剛被央行授權的蘇州工業園、天津生態城。所不同的是,這次放開的人民幣流入國是新加坡,而此前中行廣東分行所暴露出的人民幣流入國是英國(倫敦)。
現在「放開」無異於「火上澆油」
應當說,中行廣東分行從事「個人人民幣跨境業務」是合法的,但現在需要查處的是:中國廣東分行是否存在超範圍經營?是否存在「洗黑錢」的問題?當然,這裡還有其它銀行廣東分行所辦理的「個人人民幣跨境業務」的合法性問題。到底會是怎樣的結果,我們需要等待監管機構給出結論。但也必須要清楚,如果監管機構確實查出問題,那只能說明「個人人民幣跨境業務」的口子開了,想要徹底管住人民幣合法、合規地跨境流動「幾乎不可能」。
不用說「減少管制」,就是在「嚴格管制」的背景下,中央銀行管住了「熱錢」跨境流動嗎?沒有,這是事實。實際上,「熱錢」跨境流動問題對所有弱勢貨幣體而言都是一道「世界性難題」。歐洲又怎樣?歐債危機過程中,歐洲央行和歐洲金融監管當局不是一樣為「熱錢」頭疼,不是一樣要臨時出台大量限制性措施以減少「熱錢」流動給經濟帶來的傷害?
所以,中國必須做好充分的準備再放。但現在做好準備了嗎?我認為沒有,中國國內金融結構嚴重扭曲,正在經歷前所未有的混亂就是例證。國內還亂著,還要再請外國人來添亂,這無異於火上澆油。大家必須要明白,說是「個人人民幣跨境業務」,實際就是「資本項目可自由兌換試點」,至少是「中國資本項目外匯管制放開已經涉及個人」。
此次獲批的四項業務是:個人經常項下的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個人對外直接投資跨境人民幣業務,即個人可以用人民幣進行包括新設、並購、參股等方式在境外設立非金融企業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業的所有權、控制權、經營管理權等權益在內的對外直接投資業務。
「試點」不過是「自欺欺人」
表面看,這些被允許的業務「沒問題」,但問題是誰能控制它「不出問題」。比如,表面上看「管道還比較細」,只允許某家銀行從事此項業務,但所有銀行之間都有業務往來,所以這個管道到底多粗央行說的清楚嗎?再有,說是只允許某個地區放開,但資本的流動性能被地域所限制嗎?監管機構怕是阻止不了。再比如,說是只允許直接投資於非金融企業,但資本出境之後,中國央行如何控制其不會挪作他用?
所以,所謂的試點不過是「自欺欺人」,其真正的目的恐怕另有深意。比如,中國銀行的「個人人民幣跨境業務」,人民幣不管是在境內換匯還是到境外換匯,總之都需要換匯,都會增加商業銀行的外匯需求。在境內換匯要經過外匯管理局,但到境外換匯,就避開了國內的外匯監管。而中國銀行在境內購匯不受限制,所以不過是境內購匯,境外使用。這有利於增加商業銀行持有外匯的積極性,有利於國際收支平衡。所以,央行會極力支持,甚至對一些違規行為也會處於一種默許狀態。
監管機構態度一定要謹慎
從數據中也可以看到問題。比如,5月份,在金融機構外匯佔款達到近400億元的情況下,央行外匯佔款僅為不到4億元。這說明,大量外匯被商業銀行購買,央行對外匯市場的日常干預減少,而穩定匯率的義務交給了「做市商」。商業銀行的購匯需求加大,必然減少央行的購匯壓力,也會使人民幣匯率相應發生變化。但這件事對中國經濟而言是利大還是弊大?相關管理機構似乎無所顧忌。
但是,外管局態度謹慎,因為它知道風險。這其中最大的風險就是「事與願違」,就是不可能嚴格控制的「洗錢」活動,以及國內民營企業用銀行貸款完成資本出逃。所以,贊成外匯局的審慎態度。不能為了所謂的「改革」而過度放大中國的經濟風險,更不能一面「打老虎」,一面給資本出逃開口子。因為,這必將導致中國財富的大量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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