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廈門大學博導吳春明多次與女研究生發生性關係,並對其他的女研究生有性騷擾行為,經查實後被開除黨籍、撤銷教師資格處分。其實在美國,別說不正當性關係了,大學老師與學生談戀愛都不允許,有人會問美國的大學生都是成年人了,為什麼還是不能師生戀呢?發表在《讀者原創版》的本文將給出詳細的解釋。
愛與性的禁果:美國大學的師生戀
大學校園裡的師生戀,一直是國內文藝作品渲染的主題,美國也曾經是這樣:他是一臉紅絡腮鬍子的年輕文學教授,她是有著一雙水汪汪大眼睛的大學新生;他在課堂上才華橫溢侃侃而談,她坐在前排滿眼傾慕凝神靜聽……..課堂上的火花演變成臥室裡的火熱,最後成為一場短暫而失望的風流韻事,這是上個世紀六十年代美國肥皂片的經典畫面。
時光飛逝到五十多年後的今天,美國大學校園裡師生之間的兩性關係已是教師道德準則所不允許的了,就是和學生談戀愛也有違校章,幾乎所有的美國大學教師和工作人員手冊裡都有這樣一條規定:嚴禁教師去「招惹」學生,或者更明白地規定不准和學生有任何的浪漫或兩性關係。
這項規定最早可以追溯到1984年,由哈佛大學率先頒布了禁止教授(包括教授的學生助理)和其直接授課與指導的學生之間有浪漫關係的規則,這是美國高校第一個頒布的師生戀規則。此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裏,校園裡沒有直接教學和指導關係的師生戀還是允許的,直到2001年弗吉尼亞威廉和瑪麗學院的某個教師在一個男性雜誌上發表了自己與一個已婚學生的戀情故事,這個故事造成了極大的輿論影響,對教師性騷擾指控的擔憂導致了學校決定禁止師生戀,這是美國大學中第一次沒有直接指導關係的老師和學生也不能談戀愛的規定,它一出臺後迅速被美國許多大學、尤其是私立大學們採用。
其實,禁止大學師生戀的根本原因在於老師和學生之間權力的不平等,如果允許師生戀,有權力(打分、推薦等)的老師可能會濫用權力,對沒有權勢的學生進行性脅迫,而作為弱勢者的學生有時不得不屈從,「雙方同意」的兩性關係在權力不平等的人之間是很難存在的,因此禁止師生戀的本質是防止權力被濫用。
禁止師生戀的另一個原因也是為了防止師生戀破裂後學生偽報老師性騷擾的指控。原本是兩廂情願的師生戀,一旦發生感情糾葛,劣勢一方的學生可能會出於報復的目的狀告老師。據美國加州教師協會統計,從1992到1998年,加州共發生34起學生因與老師感情破裂而偽報老師性騷擾的案例,由於僱員性騷擾後僱主也要承擔相關責任的法律規定,為了學校、老師、和學生三方的利益,不少大學只好將有風險的師生戀一刀切而禁止了事。鑒於同樣的道理,美國很多公司的僱員手冊也出臺了類似的規定,就是僱員之間不能談戀愛,尤其有上下級關係的僱員之間,僱員之間一旦發生私情,其中的一個必須辭職。
有趣的是,現任總統歐巴馬也被捲進「師生戀」的渾水裡,2008年美國大選時曾有媒體指責歐巴馬伕妻二人為師生戀,當年歐巴馬伕婦在一家律師事務所相識,其時歐巴馬只是一個夏季實習生,而米歇爾已是事務所的執業律師並兼他的實習指導老師。好在兩人相識在上個世紀的八十年代,師生戀在美國遭禁則是後來的事情。在目前的美國校園內,只要師生戀被公開,學校懲罰的不是學生而是老師,因為老師在體制上比學生有權力。任何老師有這種師生戀關係,一旦發現就會被解雇或開除,留任的極為例外。
寫到這裡,你或許會問,禁止師生戀是不是妨礙戀愛自由了呢?正如兩個公司的高管不能交流對方公司的機密不是妨礙言論自由一樣,美國大學禁止師生戀只是在一個特定環境之下對兩種特定職業間戀愛的限制罷了,如果師生之間真的愛到死去活來,其中一方大可辭職或退學。如果選擇繼續教書或學習,那只好與風流韻事說聲再見了。
在美國不只是對大學老師和學生之間這樣要求,對很多專業人員也是一樣的,比如醫生和病人之間、律師和客戶之間、牧師和教堂成員之間等是不能談戀愛或有兩性關係的,若有的話一旦發現,律師或醫生會被吊銷執照,這項規定主要也是為了避免相互之間權力的不平等可能帶來的脅迫。如果醫生和病人或律師和客戶互相看上了,要想談戀愛的話就得先解除醫患或律師客戶代理關係,有時候還不得不用書面的形式。
寫到這裡,我想起了發生在我自己身上的故事。那還是獨身的時候,某年因為有跨國跨州的收入使得報稅變得極為複雜,只好請律師來打理,於是找到了丫丫的爸爸(當然那時還沒有丫丫),在他辦公室第一次諮詢結束的時候,他突然說:「我不能接你的案子了,我還是推薦一樣有經驗的xx來代理你好了」。在我的萬分驚訝中只聽到他繼續說:「你今晚有空嗎?咱們一起吃頓飯吧?」我愣了一下,隨即一下子明白了….... 所以,每當丫丫追問我是怎樣看上爸爸的時候,我是這樣解釋的:當年你爸爸為了有機會娶你媽媽好生下可愛的你,連送上門的錢都不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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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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