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4年10月26日訊】(看中國記者關四妹綜合報導)一名曾任香港防暴警察工作的市民,10月25日在「推特」(twitter)上發帖質疑9月27日晚,防暴警察高舉警告標語程序的做法是違反警隊守則,促立法會議員要求保安局或警務處長交代。
市民陳志斌在「推特」留言指,自己曾在防暴訓練中擔任過持旗手,持旗手在暴亂現場向人群高舉警告標語,是需預先由現場指揮官高聲發出命令才能行動。指揮官發出命令後,也要確保是正確無誤,而副指揮官也會按規定攜錄音機記錄指揮官當時所發出的一切口頭命令,例如每次下命令施放催淚彈或下令開槍等。
他說既然開槍警告字句確實在持旗手正面出現,任何謊言都已不攻自破了。並強調,如果現場指揮官在沒有發出命令的情況,應該是不可能。
他質疑警方代表在記者會上說謊,呼籲立法會議員要求保安局或警務處長交代,找出事實真相。「最好立法會能夠傳召當日現場的指揮官、副指揮官及持旗手親自在立法會作供及示範正確舉旗方式,並聽取當日現場錄音,便可清楚知道事情真相。」
警方在9月27日暴力鎮壓後,隨即否認指控,澄清出示警告旗是「一旗兩面」,只向示威者展示正面「警告催淚煙」,而非背面的「速離,否則開槍」字眼。然而,有圖片證實,持旗手正面方向所展示的是向人群發出正式警告。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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