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豈能為五斗米折腰」,是晉朝詩人陶淵明的名句。那麼,陶淵明在什麼情況下說出這句話的?據蕭統《陶淵明傳》記載,東晉安帝義熙元年(公元405年)歲終,「會郡譴督郵至縣。縣吏請曰:‘應束帶見之。’陶淵明嘆曰:‘我豈能為五斗米,折腰向鄉里小兒!’即日解綬去職,賦《歸去來兮辭》」。就是說,有一天,郡(比縣大一級的行政區)派了個督郵(官不大,但屬於紀檢性質。此類小官名聲不好,喜貪好佔,《三國演義》有「張翼德怒鞭督郵」,打的就是這類小兒)來檢查工作。陶淵明的下級小吏提醒說,要穿戴整齊去迎接上司。於是,習慣瀟灑自然的陶先生就有了點情緒,大意是一天只掙五斗米,還要給如此小兒點頭哈腰?想得美!咱不幹了,回家蒔弄我的菜園子去吧。
陶老先生是有個性的人,且不說他辭職的對錯,只說這五斗米是多少呢?這五斗米是否就是一位縣令陶淵明當時的收入?非也。據說西漢時官吏的俸祿是年薪制,全發糧食。每年領取的糧食以重量計,也就是他們的「品秩」,於是,有萬石、二千石、六百石等種種名目(劉備擔任過縣尉,這一級小官的年薪是一百石)。從東漢開始,俸祿形式有了改變,還是稱為「石」,實際是發給一部分糧食,一部分現銀。這個變化頗受官員們歡迎。因為在此之前,要用些銀兩了,必須先賣出一些糧食換錢,然後才能去買些物品,很不方便。按史料記述,東晉時縣令的年薪是400斛(一斛10斗)糧食,一般發給一半糧食一半折合銀兩;如果按月發,則是發15斛糧米,餘下發銀錢二千五。15斛糧等於150鬥,分到一月30天,剛好一天5鬥。當時,一斗10升,1升約4斤,五斗米約200斤。不算另外發的銀錢,一天收入200斤米的官員,應該是高收入人群了。老陶先生雖然官不大,身在「公務員」行列,吃國家俸祿還是挺小康的。但是,他的離去並不是說他瞧不起這五斗米。他是個比較窮困的人,「工資收入」對他很重要。可他看到當時的官場是個「真風告退,大偽斯興」的人世,令人失望。進入仕途以後,既不能實現自己「猛志逸四海」之壯志,而折腰事人又違拗了自己的質性。所以,就算五斗米不要了,也不能「徒為所污」。他不是計較五斗米的多與少,而是看不慣,氣不順,不想與之同流合污,於是,甩了這尚可溫飽的職務。
當下有些人喜好自嘲,也愛發點小脾氣,工作一多或累了,常說「不為五斗米折腰」,以為這是低收入。其實是不知五斗米的實際價值。如果,明白了有的崗位一天能收入200斤米(以3元一斤算,是600元),也就是日薪600元,那肯定應聘者要擠破門的,至於苦點、累點,「折」點腰又算嘛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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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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