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原菏澤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劉貞堅(中)。(視頻截圖)
【看中國2015年04月20日訊】(看中國記者東辰雨綜合報導)中共原菏澤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劉貞堅夫婦以「誠信」經營「賣官夫妻店」,先後受賄116次858萬元人民幣,收受下屬官員賄款就達739萬元,最終,劉貞堅獲刑終身監禁。
據大陸媒體消息,劉貞堅,出生於1962年,山東聊城高唐縣人。自2006年起,他先後出任中共山東菏澤巨野縣委書記、菏澤市副市長、菏澤市委常委兼統戰部部長等職。
報導稱,在巨野任職期間,劉貞堅開始受賄賣官。巨野縣的18名鄉鎮黨委書記中,僅有1人沒有向劉貞堅行賄。在向劉貞堅買官的官員中,副縣級有7人,縣直屬部門一把手10人。
劉貞堅「賣官」非法收入中,只有兩筆10萬元是他本人親自收取的,其餘都是通過妻子江某某經手。江某某依靠劉貞堅的權勢,曾任中共菏澤巨野縣公安局挂職副局長、菏澤市公安局機關黨委副書記等。
當時中共巨野官場流傳著「想辦事找大嫂」,就是指江某某。他們的「賣官夫妻店」有一套「誠信」經營準則:事辦不成不收錢,收了錢一定要辦成事。對那些收了錢沒辦成事的,他還會想方設法進行「補償」。
對於官員行賄,江某某不僅來者不拒,甚至有時親自索賄。劉貞堅這邊剛與某官員面談暗示要提拔,隨後江某某就以「困難很大,書記需要與上面溝通」為由,向官員索要錢財。
因劉貞堅的「高度誠信」,使其「賣官夫妻店」收入越來越多。
此外,劉貞堅主要接收中共黨政官員的賄款,盡量避免收取企業老總的賄賂,因為他相信黨政官員不會舉報自己。
4月15日,劉貞堅因受賄罪被中共濰坊中級法院判處終生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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