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雲南省政府信訪辦,紀檢委,金融辦及省政府領導:您們好!
我們二十多萬普通的老百姓因為相信雲南政府的批文和中央電視臺,各大媒體都宣揚泛亞公司所做的稀有金屬戰略收儲是利國利民的好事,所以參與了雲南昆明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的投資,泛亞資料宣傳泛亞投資資金與銀行一樣安全,資金隨進隨出,最大的風險是資金閑置。既然泛亞所做的稀有金屬戰略收儲對國家有利,資金而且可以隨時進出,大家才會投資泛亞。現在出現問題了,泛亞無能力解決。只有請政府出面為全國23萬投資者做主,我們提出以下幾點訴求:
首先:請政府出面調查全國23萬人投資款400多億到泛亞後,泛亞都用到哪裡去了?1)按泛亞解釋泛亞融資借貸給了各供應生產商,可融資方到期未歸還泛亞,泛亞應及時處理抵押物,不足部分按法律規定還可以追訴,為什麼泛亞遲遲未追訴,投資者懷疑這裡面是否有貓膩?請政府派人核查。
2)在泛亞貸款融資的企業目前財務狀況怎樣?融資貸款的目的和償還能力我們都不知道,如果融資方是以侵佔為目的而沒有贖回抵押物,那屬於詐騙,請政府出面追其責任,讓融資方還款並將其移交司法部門處置。
3)如果部分企業在泛亞貸款的融資方,款項確實用於企業生產,只是暫時資金週轉困難,但有歸還本金和利息贖回抵押物的誠意和能力,請政府出面協調落實由泛亞簽約,企業擔保承諾歸還時間。以穩定民心。
其次: 請泛亞公司修改補充協議1)投資者勉為其難同意與泛亞公司共度難關,被形勢所迫改簽由原活期(資金隨進隨出兌現) 改為定期二年兌現的協議,但絕對不能改變甲方(泛亞有色金屬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是借款方或融資方的事實。 2)定期二年時間,本金是否可以分批分次按比例兌現部分給我們,比如一年到期支付我們10—20%的本金,一年半到期支付我們10—20%的本金,二年到期支付我們所有的剩餘本金。收益利息改為每月支付一次。
第三 請政府指派監管部門的內行人員進駐泛亞,監督流程,審計存貨,監督資金貨物流動。督促泛亞按所簽訂的定期協議逐步按期兌現給投資者。
第四 既然雲南省金融辦領導與紅籌之父梁伯韜於七月九日在昆明會談時還表示:「泛亞四年來幹了一件應該國家要干且重要的稀有金屬交易平臺建設的事情,具有重大的戰略意義」。那麼說明泛亞公司確實是在幹一件利國利民的事,那就請政府積極救市,保住泛亞。如果政府不出臺一些實質性的政策支持泛亞,讓泛亞恢覆信譽,很可能泛亞無法度過難關倒閉,不得不清算,只能將貨賤賣給早就等著低價掃貨的日本人,歐美人,既影響了國家稀有金屬資源低價賤賣,影響到國家戰略金屬產業安危,也間接影響經濟安危甚至軍事安全!同時23萬家庭近百萬人將承受一場晴天霹靂的大災(因為投資人幾乎把幾十年奮鬥的全部家產放在裡面,有養老錢,有救命錢。有小孩讀書錢,買房子錢,有預付的工程款等等,本以為放在泛亞可隨進隨出,可現在。。。。。。),鬧不好很多家庭妻離子散,流血事件,家破人亡人命事件就會不斷發生,那此事件會轟動全世界。正好讓國外有機可乘。所以懇請政府出面與泛亞一起承擔救市責任,比如:雲南省政府出面動員雲南的優質上市公司協調一點國有企業的資金到泛亞,幫助泛亞來度過這個難關。或者上報國家有關部門來收儲,或讓軍工航天等需要用稀有金屬的企業收儲,讓中央匯金等一些有國家背景的機構收儲,或者以借款的名義貸給泛亞,如果泛亞還不了,國家最後成為泛亞大股東,仍然能掌控稀有金屬定價權,至少挽救了中國戰略金屬產業,如果政府不作為看來稀有金屬的重要就是謊言了,那政府各大媒體為何以前要大力宣揚這件事呢?政府只要出手就能輕而易舉的力挽狂瀾,這樣政府既得了民心,(將來有其他戰略資源希望民間收儲也能讓全國民眾更積極的參與)同時不讓外國投資(機)人有可乘之機。也得到了稀有金屬的控制權。所以政府這次肯擔當,就一定能得到比付出多得多的回報。如果政府不肯救市,是否說明稀有金屬對國家來說不重要,那豈不是政府聯合泛亞及生產商騙廣大投資者。。。。。。
泛亞投資人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排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