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波(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6年03月17日訊】大陸官媒引述知情人士透露,梁波1月份在法庭受審時大哭陳述,「因家人受到威脅,我才編造了自己受賄的事實。」「我從來沒有收過一分錢。」有關資料顯示,據多家央企、民企陳述,他們在獲得電廠審批過程中向梁波實施了行賄,總額超過500萬元。報導說,和國家能源局副局長許永盛一樣,梁波在法庭上翻供能否逆轉案件,目前不得而知。
梁波是繼中共國家能源局副局長許永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長王駿、核電司司長郝衛平、煤炭司副司長魏鵬遠之後落馬的第五名能源局官員。
報導說,許永盛、王駿、郝衛平、魏鵬遠及梁波都出身原國家計委基礎產業司,並歷經國家發改委基礎產業司和分立後的國家能源局。除魏鵬遠分管煤炭外,其餘四人均長期主管電力工作。
許永盛曾任能源局電力司司長,王駿、郝衛平和梁波則先後擔任過電力處副處長、處長和電力司副司長之職,三人基本梯次接班。梁波資歷最淺,2000年王駿、郝衛平分別擔任電力處正副處長時,梁為電力處科員。直到2008年國家能源局成立後,梁波任火電處處長,2012年,梁波升任電力司副司長。
梁波於2014年6月5日被北京市公安局監視居住,同年8月5日被逮捕。在偵查起訴過程中,梁波案件經歷了一次補偵,兩次因案情複雜延長期限。2015年7月28日,梁波被移送起訴。2016年1月,梁波案件在法院審理,檢察院指控梁波多家央企民企的賄金500餘萬元。
然而,梁波在庭審中則表示,「因為家人受到威脅,我做了大量有罪供述。」資料顯示,在梁波做有罪供述之前,曾又一次自殺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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