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竇娥冤死後追殺貪官五百年(圖)

 2016-05-09 00:40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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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畫《竇娥冤》。(網路圖片)

竇娥冤》是元朝劇作家關漢卿根據《列女傳》中的《東海孝婦》寫出的一曲名劇,寫竇娥被無賴誣陷,又被太守桃杌錯判斬刑的冤屈故事。

這是發生在元朝的一個真實的故事,由於對當時的社會震動很大,所以被載入了史記一樣嚴肅的《列女傳》裡了。劇中有一出感人至深的一幕,是竇娥在臨刑前對監斬官設誓三樁:(1)如系冤枉,則「刀過處頭落一腔熱血休半點兒沾在地下,都飛在白練上者」;(2)如系冤枉,則「身死之後,天降三尺瑞雪,遮掩了竇娥屍首」;(3)如系冤枉,「從今以後,著這楚州亢早三年」,當時竇娥的誓言都得到了實現:血噴白綾、六月飛雪、楚地大旱三年。

可是事情並沒有結束,正應了冤有頭債有主,當時太守桃杌是因為受了很大的賄賂才錯判這起冤案的,所以竇娥生生世世都沒有放過他。先是太守桃杌元朝時死後進入地獄受炮烙酷刑無數遍,明清兩代又托生成畜類被殺幾百遍,這些都離我們比較遙遠和模糊,而最有意思和驚醒世人的是,這起冤案一直延續到今天,竇娥對他的追殺也一直延續到至今,桃杌也終於在輪迴中得到了該得到的報應。

下面就是竇娥和當年的太守桃杌在今世輪迴報冤的故事!

家住洛杉磯的張女士,原藉是臺灣臺北市人,在張女士的家族中發生了非常奇異的事。張女士的父親、祖父、曾祖父都是三十六歲那天生日去世的,一直到上面五代,她們家裡所有的男性(老大)都沒辦法逃過三十六歲離開人間這樣一個悲慘的命運。而她們家裡的女性(老大)——她的大姑姑是三十四歲過生日去世的,姑婆也是三十四歲生日去世的。也就是說,她們家族中男性老大都會在三十六歲生日死去,而女性都會在三十四歲生日死去。這個情況,她的母親雖然一直知道,卻一直沒敢告訴她,生怕張女士知道了會承受不了這種打擊,因為張女士也是老大。

張女士三十三歲那一年,她已經有了三個兒子。就在她三十三歲那年五月份的時候,她發現自己又懷孕了,預產期是她三十四歲的生日。

張女士在懷這個孩子時有些很奇怪的現象:第一,難受得要去用身體撞牆。第二,懷孕害喜時,要讓先生和自己的三個兒子打她,才會覺得好受,並且要用很大勁打,當天晚上她才能熬過去。若是她先生和兒子不願意打她,她就跟他們翻臉。這是以前懷孕期間都沒有過的現象。其實她哪裡知道,她懷的這第四個孩子,就是前世的冤親債主──竇娥。

張女士的母親有個朋友是個出家人,當他去張女士的母親那裡見到她時,很驚異和嘆息,但也沒敢向她說明真相。

在懷孕六個月時,有一天張女士的母親想要吃銀絲卷。母親希望張女士會盡量去做,於是張女士就去臺北市一家餐廳買,出門以後她搭上一輛公交車。上車之後,車上的人雖然都看見她一個孕婦挺著大肚子,卻沒有一個人願意讓位,甚至有的人把眼睛都閉起來了,裝作沒看見。

張女士一路上一直站著,忽然,車子撞到一個重物,緊急剎車,她也被撞倒了,被送往醫院。當天晚上,她感覺肚子非常痛,孩子就出生了。這時孩子只有六個月大,屬於早產兒,體形還非常小,但是可以看出是個非常漂亮的男孩子。醫生說,孩子出生過早,只能盡力而為,不一定能救得活,希望她不要報太大希望。

沒過多久醫院方告訴張女士她可以先回家,小孩要留在醫院裡繼續護理觀察。在小孩子滿月的那天晚上,她做了個惡夢,夢見小孩子拉著自己,自己也拉著他,忽然間自己的手鬆了,小孩子的臉就黑了。夢做到這裡她驚醒了,意識到這個夢是種不祥的預兆,就讓她先生打電話給醫院,詢問小孩子怎麼樣了。那時是凌晨三點鐘,先生本來不想打,但在她的一再堅持下還是打給醫院。

這時醫院正好打來電話,說小孩子在三點鐘已死了。張女士知道小孩子出事了,就開始哭泣。在那天早上大約六點多時,臺中的那位出家人包車子到他們家來。一進門就對張女士的母親說:「恭喜你。」母親沉不住氣了,心想,孩子剛走,怎麼能說恭喜我?出家人說:「小孩是不是三點鐘走的?」她先生很驚奇,問:「您怎麼知道?」出家人這才道出原委。

原來,在昨天晚上大約12點的時候,小孩子來向出家人告別。小孩說:「我本來是要帶她(指張女士)走的,可是現在卻無法帶她走了。因為,第一,她對她媽媽真的很孝順,她媽媽要吃東西,她挺著大肚子還要去幫她媽媽買。而又碰到這樣一個車禍,讓我沒有力氣再留到她肚子裡,我原本是打算在她34歲生日那天帶她走。」

出家人問:「你跟她到底有什麼仇恨?」

小孩說:「她累世的前生是一個貪官,判錯了案子,讓我冤死在監獄裡。我讓她從懷孕開始受的折磨,就是我在監獄裡受的折磨。讓她撞牆,讓孩子打她,就像監獄裡的酷刑。而現在,從她生下我以後,她家有個佛堂,我根本沒有辦法進到她家裡,還想拉拉她,沒拉動,就算了。我要到彰化一個地方去投胎了。」最後那個出家人說,他家族中的那些早亡者,也都是參與當時這樁冤案或接受賄賂的當事人!

這就是發生在現今人世上竇娥輪迴報冤的一則真實故事,由於當事人還活著,這裡只好隱去了她的名子。

諸位看官,你看了這則故事有什麼感想?人生在世其實並不像無神論宣傳的那樣,人死就如燈滅了,善與惡都記錄在因果報應裡,所以諸惡莫做,諸善奉行,都應該是每個人應該遵循的道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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