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國2016年07月03日訊】北京檢方昨天公布了備受中國輿論關注的雷洋案的屍檢鑑定意見,確定雷洋符合「胃內容物吸入呼吸道致窒息死亡」。在雷洋案進入更公開的司法程序之際,《聯合早報》幾天前獨家專訪了雷洋家屬代理律師、京衡律師事務所主任陳有西,請他談談這起案件的疑點和難點。
陳有西認為,這起案件不僅和五個警察有關,應該還有人幫助偽造證據,而這正是此案的敏感之處。
陳有西最初是從北京市昌平公安局的兩次通報中發現問題,並通過微博發表了「雷洋案不正常,公安機關應該迴避,案子必須要由檢察機關來進行偵查,公安機關自己是犯罪嫌疑人」等意見。他的意見發表後,在社會上引起了比較大的反響,有分析認為,代表官方立場的新華社的連續兩篇評論裡,就沿用了陳的觀點。
北京檢方6月1日宣布立案後,陳有西認為,代理被害人家屬擬就報案書中的主要訴求都基本達到了:北京市檢察院立案;昌平檢察院不能辦;公安不能辦;檢察機關來辦。另外,接觸雷洋的五個警察作為犯罪嫌疑人現在也都被立案偵查了,並採取了刑事強制措施,其中兩名警察昨天以涉嫌玩忽職守罪被逮捕。
誰在幫助偽造證據是案件的敏感之處
在代表被害人家屬提出的指控犯罪嫌疑人的三項罪名中,陳有西認為,濫用職權和故意傷害罪的認定是相對容易的。但是,第三項幫助偽造、隱匿證據罪,難度最大,也是本案的最關鍵之處。
他說:「我們當然合理懷疑他們在裡面做手腳,人弄死了,又操縱了整個行為的過程,裡面的證據還能夠可靠嗎?雷洋的精液,DNA,那個女店員是不是真正的幫他打過飛機,包括女店員說衣服是黑的、警察說是白的,說法對不起來,必定有一方在撒謊。」
此外,陳有西還質疑:中央電視臺、《人民日報》、新華社是通過什麼途徑知道的?他認為,可以推測是有人把這些媒體叫來的,讓女店員上電視受訪,讓派出所的所長、副所長,在電視上說雷洋有心臟病。然而,他們連病歷都沒有看到過,怎麼會知道雷洋有心臟病?雷洋在嫖娼,證據在哪裡?
他指出,如果幫助偽造證據,就不單單是這五個警察的事情了,應該有更多的人在裡面,當初是誰安排採訪,誰安排播出去的,那些人不是在偽造證據嗎?「這個案子敏感就敏感在這裡」。
陳有西指出,如果有關部門為了保幾個警察而設置重重阻撓,就在全局中被動了。
警權濫用會讓中產階級感到恐懼
對於雷洋案的社會意義,陳有西指出,在中國,警察常常處於社會矛盾的夾縫當中,警察權固然要保護,但在國家機器中,警察是較強勢的部門,警察權如果濫用,對公民權利的損害會比較大,因此權力的制約是有必要的。雷洋案的重大社會意義,就是民權和警察權的「界限」在哪裡。
陳有西認為,警察的檢查權、搜查權、盤問權 、傳喚權,乃至打人的權力,它們的界限在哪裡,需要追問清楚。雷洋案不僅是雷洋自己的事情,而是牽涉到每一個中產階級,每一個知識份子。昌平是一個大學區,是高級知識份子、中產階級聚居的地方,「像雷洋這樣,十分鐘弄死了,五十分鐘就變成一具屍體了,是很恐怖的事情。」
高層領導對本案高度重視
不過,陳有西還是肯定了北京市檢察院以及更高層的領導對本案的高度重視,並且想嚴格查清真相,「從程序來講,基本上是符合中國的法律的,一步一步的,每個環節做的都還是不錯的。要講問題的話,是結果公布的遲了一點。」
作為犯罪嫌疑人一方的警察方面,也聘請了北京同樣具有相當影響力的律師辯護團隊,對此,陳有西認為,對方請的律師水平越高越好,因為越優秀的律師,越會講道理、講事實、講證據、講法律,對話起來越輕鬆,沒有無賴做法,沒有人身攻擊,雙方抗辯越激烈,真相就越能夠浮出水面。
陳有西指出,法庭抗辯的功能,就是通過較量,交鋒,把真相挖掘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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