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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售樓員揭秘開發商坑害買房人內幕

 2016-11-30 09:13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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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中國2016年11月30日訊】編者按:以下文章在網路熱傳,作者是一位地產售樓員,他認為國內開發商缺少一種責任精神,購房人維權總是處於弱勢。以下觀點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代表本網站觀點,僅供讀者參考,文章略有刪節。

故事主人翁:伍新

年齡:29

心得體會:國內開發商缺少一種責任精神,購房人維權總是處於弱勢。

轉眼2016年接近了尾聲,到年底,我入行房地產行業就滿一週年了。不瞞您說,我之所以進入這一行業,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為了方便自己買房,說白了就是作為地產人買房將更加便捷。當初因為這個決定妻子跟我大吵了一架,「放著好好的銷售主管不做,非去賣什麼房子。」在她看來,房地產銷售吃的是青春飯,每天風裡來雨裡去,不如辦公室Officer看著體面。我當時鐵定了心想涉足這一行業,但不會長干,等買了房子就撤身。就是在這短暫的一年裡,我經歷了房地產業種種火爆、乃至瘋狂的過程,讓我深刻認識到這個行業的水深。

開發商造勢 無知的購房人跟風搶房

去年年底我入職了一家中等水平的房地產企業,那時正值樓市淡季,售樓處只有零星的看房人,可以說看房的比買房的人多,去年經歷了五次降息,購房人似乎還在期盼「大招」降臨,遊走在買與不買之間。記得有這麼一位看房的大姐,帶著她的老公來的,通過觀察大姐的言談舉止,我將她列入了「靠譜」的行列,她家目前本地+外地已經有四套房子,手裡還有一些閑錢想著能投資到房產上,這是個敢出手的主兒,我給自己定下目標:兩天內簽下這單生意。既然她是投資用,地段和戶型是首要考慮的,於是我就努力將項目的交通優勢和戶型特點突出,迎合客戶的需求是簽單的關鍵。在看了兩處房子後,「靠譜姐」交了定金簽了合同,我就這樣拿下了第一單生意。

雖然我以前從事的也是銷售工作,但是我始終都給自己樹立一個原則,那就是不做違背良心的事,不會為了簽單欺騙購房人。入行地產界,這小小的原則在巨大的利益面前逐漸出現鬆動裂痕,直至徹底崩塌。新年後,受契稅營業稅雙降利好的影響,多地樓市轉熱,甚至出現「日光碟」。當時我所在的樓盤也對外宣稱1000套房子,現在賣的只剩下100多套了,消息一發出就引來不少「搶房」的人群,400多套房子不到半天就售罄了,造勢的結果讓原本一些徘徊在購房邊緣的人迅速入市,有的甚至是舉家負債買房。有對年輕夫妻,在他們交定金的時候我才知道,他們還在籌集首付款,聽到這個消息,我心裏有了些許不解:沒錢也敢這麼搶房,還給我找麻煩。小夫妻中的妻子還挺著大肚子,我也沒在說什麼,敦促他們趕緊籌集首付金。

有個細節的地方讓我對「造勢營銷」的行為產生了愧疚感,夫妻中的丈夫在付定金,簽約時顯得格外小心,定金中的百元大鈔中夾雜著不少被展平的百元紙幣,不難看出來這些錢對他們來說來之不易。原本沒啥經濟能力買房的他們被「火爆」的熱潮嚇到了,慌亂之中買了房子。我雖對這種昧著良心賺錢的行為心生不滿,但身為公司員工,大家是一條船上的,我只能默認了這種賺錢「捷徑」。從購房人的角度看,我其實不建議這種舉家負債的買房方式,或許他們的父母為了買房拿出了養老的錢,甚至跑去親戚家借錢。而其中的導火索,就是「造勢營銷」,讓多少無知的年輕人透支青春、透支父母晚年,擠破頭貸款買房。

事實證明,在樓市火熱的情況下,並非只有「造勢營銷」這一個套路。

捂盤惜售 房價就是這麼炒高的

聽同事說,我們在外地的一個項目在放號的時候承諾了一個開盤時間,但實際上不會在約定時間內開盤,故意延長開盤時間等房價漲高了再賣,這就叫做「捂盤惜售」,這是房地產銷售裡面常用的套路,目的就是為了製造熱銷的假象,讓購房人覺得房子供不應求,僧多粥少,就能在價格上就可以做文章了。有些項目遲遲不放盤,房價從最初的幾千一平方米,在幾個月的時間裏飆漲一倍。聽到這裡,我想起來家裡有個親戚的遭遇跟這個如出一轍。他從去年開始就看房子了,當時交了1萬排號費,原本說今年3月就開盤,結果到現在都還沒有開盤,不僅如此,為了躲避檢查,那個項目進行了假認購,對外謊稱房子已經賣完了,而銷售人員私人承認還有房子,但是單價早已經超過1萬元,是去年將近一倍。如果不買的話1萬元排號費也不退還,無奈之下,親戚已經準備通過法律程序解決問題了。

在這提醒各位購房人,開發商收取購房人的排號費後,故意隱瞞不能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銷售合同的事實,違反了誠實信用原則,造成購房人信賴利益損失,應承擔締約過失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當事人在訂立合同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一)假借訂立合同,惡意進行磋商;

(二)故意隱瞞與訂立合同有關的重要事實或者提供虛假情況;

(三)有其他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開發商應當賠償購房人損失。

縱然是開發商捂盤惜售違反了合同法,購房人有理有據,可是這到頭來受傷最深的還是買房的一方,時間成本加上精神成本,更重要的是錯過了買房好時間,是多少金錢換不來的啊。好在我入行沒多久就買了房子,很慶幸自己沒遇到這種事,雖然想法自私了點,但這一點卻稍稍給了我一點安慰,讓我在這個行業能繼續堅持做下去,多瞭解一些內部情況。

無良開發商胡作非為 購房人維權舉步維艱

到後半年的時候,媒體爆出來有些開發商為了多賣出去幾套房子,私自更改樓盤規劃,導致業主不能拿到房產證。這一現象同樣是地產界的一大「頑疾」,我媳婦老家那邊就有個樓盤,規劃中明確是13層樓,實際竟多加蓋了三層,等於是16層樓。要知道,樓層建設規劃考慮了地面承重能力,每個樓能蓋到多少層都有嚴格的安全規劃的,超過限定樓層,拿不到產權證是小事,留下安全隱患才是大事,而開發商竟然拿全樓人的生命換取額外利益,當真是為了錢不擇手段。可憐那些買了13層以上的業主,在得知自己買的房子有這些問題時跑到開發商處討說法,對方信誓旦旦地說:房產證肯定能辦下來,你們就踏實回去等著吧。到了這個時候,他們居然還沒有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目光短淺導致停留在利益層面。

說到這裡,不得不提日本的房地產開發商以及日本地產企業的服務精神。日本房地產開發商把準確判斷和滿足客戶需求放在首位,把欺騙消費者的行為視為行業的恥辱,在日本沒有哪個開發商敢私改規劃謀取暴利,因為一旦被發現,面臨的不僅僅是處罰,而是整個企業生涯的終止。

而在中國恐怕很難有這種「犯傻」的開發商吧,地產開發商熱衷於拿地建房賺錢,客戶的需求早就無從談起,捂盤惜售、私改規劃的企業不在少數,面對購房人的維權,開發商往往會想辦法一拖再拖,多少購房人因為漫長的維權路程斷送了買房夢。我並不是說日本有多好,而是希望國內的房地產企業能多一些應有的服務精神和責任精神,購房人花錢買的只不過是最基本的住房需求而已,對於有些經濟能力有限的人來說,失去了房子就好比天塌了下來,剝奪這最基本需求的無良開發商就是他們生命中撒旦惡魔。

我已經決定明年1月就洗手不幹了,我承認賣了一年的房子賺了不少錢,有些錢我賺的並不安心。我個人言辭的作用有限,但仍希望更多購房人遇不見我說的這些情況,也希望有關部門能完善法律法規,還我們一個安定的購房環境。

(文章僅代表作者個人立場和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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