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沒有親身經歷過大飢荒,但是大飢荒的歷史由於父輩們的耳傳心授,不能不讓人心靈震撼,不能不讓人追尋和反思這段歷史。聽母親說,那時候,找不到一點吃的,身上沒有一點勁。她們村子裡餓死很多人,一個胡同裡剩下幾戶人!多虧姥爺負責看管糧庫,偷一點糧食藏在腰帶裡,一家老小才算沒餓死。大人們聚會吃飯的時候,經常會不由自主地回憶起大飢荒的歲月。母親還經常說,「狼惡虎惡沒餓惡」,她曾經看到有一個老太太,在城裡搶了人家一個包子,趕緊吐上吐沫,狼吞虎嚥吃起來,這時一輛馬車把她撞倒了,軋得她鮮血直流,她卻只顧自己沒命地吃包子……
無獨有偶。孫正荃在《親歷1960年人吃人的大飢荒》一文記載,做為青海省報記者,他受領導派遣「帶著問題搞調查」來到民和縣,在一棵大樹下看到有位老奶奶坐著。他直截了當地問這位阿奶,「現在農民在想什麼」老人望著他,一臉的不解一臉的無助,好一會,才說:「我想吃個饃啊!三年啦,沒吃上一口乾的啦!」將近五十年過去了,「想吃個饃」這句話還時時在他心頭迴響,「她是那樣的瘦弱那樣的蒼老那樣的無力,我不知道她在那張破舊的小凳子上還坐了多久,在她熬到生命最後一刻的時候,她終於吃到一塊乾糧了嗎?」
古人說,「民以食為天。」管子曰:「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大飢荒時代,人們已經沒有了尊嚴,甚至發生過大量人吃人的事情。
農村基本上都是這樣的情況,「村裡村外,能吃的都吃了,吃光了,先是野菜、榆樹皮,那是好東西,後來,只要是地里長的地上跑的都吃了,再後來,挖老鼠洞,能吃的不能吃的都吃了,見啥吃啥,連「觀音土」也吃了,頂餓呀,可那玩意兒漲肚子,拉不出屎……村裡呀,沒少死人,先是年歲大的,這也罷了,閻王早叫他幾年,總要走的,最可憐的是娃娃,哭著鬧著要吃,有啥吃呀?好在村裡幾年沒人生娃了,就是生了,哪有奶呀,還不是個死?」「有的人家已經死得絕種了……」
還是在那個民和縣,這裡的氣候是全省最好的,這裡的土地是全省最肥的,這裡的交通是全省最發達的……在歷史上,這裡一直是青海的「糧倉」,盛產小麥、青稞、玉米,甚至有水稻,水果品種非常之多。
記者孫正荃在村子裡隨意走走,職業經驗促使他在不經意中抓到很有價值的東西。在一個不小的院落,至少有五間北房,三間東西房,定是個三代人的大家。院子裡不見人影,他推門走進好像還有人住的北房,立即聞到一股有些異樣的味道,鍋裡冒著熱氣,他朝鍋臺走去,隨手揭開鍋蓋,眼前的一幕讓他驚呆了:分明是孩子的一條胳膊!
他站在那裡呆滯了!突然,一個中年男子撲通一聲跪在了他腳邊,讓他驚嚇不已。他趕緊扶男子起來,男子卻向他一個勁地作揖磕頭,求他什麼,可是他也沒聽明白。只好一遍遍地對男子說,「我不是縣裡的幹部,我什麼也沒有看見,我什麼也不知道……」。
然而,這個中年男子竟然在這天夜裡投水自盡了。幸虧被人發現,救了起來。聽說碰上有人到礦上不遠有個鉛鋅礦去偷糧食,不然他死了也沒人給他弔孝,因全家就他了,沒人啦。
孫正荃說,「我像逃避瘟疫一樣匆匆離開了這個村子,或許更是擔心別惹出更大的麻煩,也可能乾脆是自己脆弱的神經再也無法承受這地獄般的恐怖和殘酷……」1960年省公安廳給省委的報告中說到「西寧市和湟中縣發生人相食案件300多起。而那時的報紙,從省報到中央各報,依然是「形勢一片大好」,依然是「以階級鬥爭為綱」。
《九評共產黨》揭示,「過去大飢荒發生時,官府總要設粥廠,開倉放糧,允許飢民逃荒,但中共顯然認為逃荒會有損‘黨的威信’。於是派民兵把守鄉村的交通路口,防止飢民外逃。甚至在飢民忍無可忍去糧管所搶糧時下令開槍鎮壓,並誣蔑被槍殺的飢民是反革命分子。當時甘肅、山東、河南、安徽、湖北、湖南、四川、廣西等許多省分餓殍遍野,沒有飯吃的農民還被逼著去‘大修水利’、‘大煉鋼鐵’,許多人走著走著路就一頭倒在地上永遠也起不來了。最後死了人沒人有力氣掩埋,許多村莊一戶一戶地死絕。」
《墓碑》的作者楊繼繩認為,正是在這樣的背景下,才出現了人相食的慘劇。「人在極端情況下,人性喪失,像動物的時候,動物性更突出了。」
四川省在1959年到1961年三年大飢荒時期,死亡人數達到一千萬到一千二百萬人,是中國餓死人數最多的省分。四川作家石豐綱對滎經縣大飢荒倖存者近百人進行了採訪,其中說到吃人肉的有二十多起。
有一家娃娃一歲多死了,她就把屍體燉來吃。她還喊她的女兒去吃,她的女兒不吃,她還卷(罵)她女兒:娼婦(一種習慣罵法),你不吃,餓死你!她家女兒去看還說是燉的啥子野物(野味),用筷子一撈,看到腳指頭、手指頭,嚇忙了……
在大躍進與大飢荒期間,安徽毫縣發生了大量人吃人事件,在《亳縣「特殊案件」的記述》裡被一一記載。僅舉二例:
五馬公社泥店集西南王樓村裡王××的前妻多次吃了人肉,一天剛把煮熟的人肉撈到大盆裡就被幹部抓獲。幹部把本人和煮的熟肉一起送到大場裡,召開群眾大會準備批判鬥爭。會未開始,到場的人均聞到肉香,久餓難忍的農民,有人說我來嚐嚐,伸手拿一塊就吃,接著一哄而起,搶奪爭拿,亂成一團。轉眼把一盆人肉搶吃一光。王××說:「我愛人在場也搶吃一塊,並說很香。」幹部們尷尬驚呆,大會不宣而散,不了了之。(《地錄》114頁)
在雙溝公社(原康莊後改為李營大隊)後李營(後湖)生產隊(《地錄》276頁),1960年春吃人肉事屢有發生。農民李春祥家剛煮好一盆人肉,被村幹部逮了個正著。幹部認為人贓俱在,除大訓李春祥家人以外,喊人開鬥爭大會,肉剛端出,就被飢餓的農民一哄而上、搶吃一空。幹部驚呆了,再也沒有辦法,只能收場。半個世紀過去了,前後李營的老年農民還不斷講述這些悲慘故事。
「亳州市譙城區一位負責同志曾告訴我說,在那個年代裡,吃人肉不算什麼秘密,他家村莊十里河公社(集)東南港小廟(《地錄》215頁)1960年春吃人肉的不是一戶而是幾戶。吃過人肉,把骨頭都拋在莊附近麥田裡,收麥以後,白花花的人骨頭,扔的東一塊、西一塊,是他親眼看到的。」(《亳縣「特殊案件」的記述》)
《九評共產黨》揭示,「中國歷史上飢荒最嚴重的時候曾經出現過‘易子而食’,而到了中共統治時期卻出現了這樣的故事:活著的人不但把死去的人割了、煮了、吃掉,還將外面來逃荒的人、乃至自己的孩子殺了吃掉……這樣的人倫慘劇到底發生了多少我們無從知道,但我們卻知道造成這無數人倫慘劇的罪魁中共,卻把它變成了黨領導人民抗擊‘自然災害’的頌歌,並繼續號稱自己‘偉光正’。」
人吃人的罪惡,還能否喚起人們心中本來的人性?不由想起毛澤東在1959年3月25日的上海秘密會議上,要大幅度提高徵繳糧食。當有人擔心餓死人的時候,毛說了如下魔鬼言論:「大家吃不飽,大家死,不如死一半,讓另一半人能吃飽。」
參考資料:
《孫正荃:親歷1960年人吃人的大飢荒》
《亳縣「特殊案件」的記述》
《九評共產黨》
《毛的大飢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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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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