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tent

臺灣太陽花學運11人被判輕罪(圖)

 2017-04-11 07:32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3
    小字

「318太陽花學運」
「318太陽花學運」(網路圖片)

【看中國2017年4月11日訊】2014年,臺灣318太陽花學運佔領立法院一案,臺北地院上月底判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為廷及立委黃國昌等人無罪。週一,臺北地院再就學運衍生的佔領行政院案,作出判刑。

據臺灣《蘋果日報》報導,佔領行政院案有93名被告,分別涉犯煽惑犯罪、妨害公務、損壞公物、加重竊盜及侵入建築物等罪。其中被控煽惑犯罪或加重竊盜的,包括黑色島國青年陣線召集人魏揚在內的11名被告,均獲判無罪。臺北地院行政庭長兼發言人表示,魏揚等人當時不滿服貿爭議而發表言論、呼口號激勵民眾士氣,沒有煽惑他人犯罪的故意。

另外11名被控妨害公務及損害公物的被告,則分別被判刑3月至5月不等,但可以每日1,000元新台幣(253港元)的罰款代替入獄。另外87名侵入政院被告,則因行政院撤告獲判公訴不受理。

2014年3月17日,國民黨立委張慶忠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以30秒時間宣布完成《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的委員會審查,引起反對這項協議的學生在立法院會場外抗議。

3月18日,學運領袖林飛帆、陳為廷等人,率群眾佔領立法院。抗議者認為,國民黨同中國大陸達成的服貿協議將強化大陸對臺灣的影響力。

5天後,魏揚與其黑色島國青年陣線成員及部分318佔領立法院的學運成員,見時任總統馬英九及行政院,未獲「退回服貿協議」訴求正面回應,當晚7時許,在網路上開始號召民眾,在行政院周邊拒馬上鋪棉被,爬入行政院,並在正門前廣場進行靜坐抗議等行動。隨後,大批民眾、學生陸續闖進行政院辦公室,過程中與前來勸阻的警員爆發激烈衝突。

臺北地檢署偵辦此後就3月23日的佔領行政院行動,起訴132人。臺灣民進黨在去年舉行的臺灣大選中獲勝上臺不久,釋出善意。行政院於蔡英文上任時,撤回對126人的告訴,至於魏揚等21人因被訴妨害公務,屬於公訴罪,無法撤告,臺北地院審理後在週一下午宣判。

責任編輯: 張蘭 --版權所有,任何形式轉載需看中國授權許可。 嚴禁建立鏡像網站。
本文短網址:


【誠徵榮譽會員】溪流能夠匯成大海,小善可以成就大愛。我們向全球華人誠意徵集萬名榮譽會員:每位榮譽會員每年只需支付一份訂閱費用,成為《看中國》網站的榮譽會員,就可以助力我們突破審查與封鎖,向至少10000位中國大陸同胞奉上獨立真實的關鍵資訊, 在危難時刻向他們發出預警,救他們於大瘟疫與其它社會危難之中。

分享到:

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評論

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理性交流,拒絕謾罵。

留言分頁:
分頁:


x
我們和我們的合作夥伴在我們的網站上使用Cookie等技術來個性化內容和廣告並分析我們的流量。點擊下方同意在網路上使用此技術。您要使用我們網站服務就需要接受此條款。 詳細隱私條款. 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