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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輪功學員遭迫害致死 家人申訴獲國賠(組圖)

 2017-08-02 09:11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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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郴州市法輪功學員許郴生生前照
湖南郴州市法輪功學員許郴生生前照(圖片來源:明慧網)

【看中國2017年8月2日訊】(看中國記者端木珊綜合報導)2012年5月被迫害致死的湖南郴州市法輪功學員許郴生,其家屬經過長達4年的維權,終於2016年底獲得31.9萬元的國家賠償。專家分析,這起補償案例對仍持續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而言,無疑是一種警示。

據海外《明慧網》報導,法輪功學員許郴生2012年5月16日上午被郴州市公安局北湖分局人民西路派出所警察當街抓捕。在派出所,警方將其背銬在專用的審訊椅(鐵椅子)上訊問,經過12小時不給水喝,不給飯吃,不讓上廁所等嚴酷審訊後,許郴生突然死亡,年僅47歲。在許郴生被抓前,其身體並無異樣,很健康。

命案發生後,當局並未及時通知家屬,而是等到18日,才將其死訊告知許郴生前夫楊先生。許郴生的兒子則是在20日聞訊後,從就讀的大學趕回家中。

湖南郴州市法輪功學員許郴生遺體
湖南郴州市法輪功學員許郴生遺體(圖片來源:明慧網)

對於許郴生的死亡,郴州市政法委,公安局,610辦等組織召開了11次家屬協調會,試圖將事情壓制,推卸責任。親屬要求公正屍檢,卻遭受公檢法方面的阻撓,強行阻止許郴生家人聘請法醫。最終,家屬堅持,不簽字遺體火化處理。

相關事件激起民間憤慨,不少市民把許郴生的遭遇印成傳單,貼在公開場所。圍觀市民批評中共違憲剝奪民眾信仰自由、殺人害命。即使有當地警察前來維穩,也在民眾的質問下低頭離開。

2014年8月26日開始,許郴生的兒子楊許俊向北湖公安分局申請國家賠償。同年10月24日,北湖分局決定不予賠償。楊許俊不服,又向北湖區法院提起訴訟。2016年12月19日,北湖區法院下達《行政賠償調解書》,家屬獲得國家賠償死亡金31萬9千6百元和被贍養人生活費5千4百元人民幣。

專家:國賠第一例 透露一種警示      

對於這起國家賠償案例,資深中國問題專家橫河認為,這反映出中共當局對法輪功的迫害已經難以為繼。

橫河表示:「從迫害法輪功開始,中共當局實際上是全面破壞法律,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致殘,從來都是申訴無門的。在報導中清楚說明是受害者親屬通過法律程序,由法庭調停,明確是國家賠償的,我所知道這是第一例。」   

「這起國家賠償,是由法庭調停,犯罪的是公安部門,就說明長期以來在迫害法輪功中,由610辦公室協調、公檢法一家去迫害法輪功,這個機制和政策開始失效了。從政策上來說,很顯然中央高層已經不再有強化迫害的新政策持續出爐。整個以610為中心的迫害系統,很可能不再被重視,導致它的運轉效力也下降了,當然也可能它的權力受到限制了。還有就是跟這個案子本身有關的法庭法官,甚至是地方的黨政官員,不再願意為這個迫害承擔個人責任。迫害法輪功已經難以為繼,對於還在進行迫害的中共官員,無疑是一種警示。」

據悉,許郴生1965年4月出生,原湖南郴州市煙廠職工。因堅守法輪功真、善、忍的信仰,2000年到2012年間,她被郴州煙廠停職後,曾被郴州市公安局、長沙鐵路公安處、「610」人員、國安非法抓捕、關押、抄家、恐嚇、罰款、關洗腦班、折磨虐待、上報網上通緝等等。在迫害中她與丈夫被迫離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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