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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新聞」盧昱宇遭重判 李婷玉下落不明(圖)

 2017-08-07 03:06 桌面版 简体 打賞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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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新聞」推特截圖
「非新聞」推特截圖

【看中國2017年8月7日訊】(看中國記者端木珊綜合報導)維權網路平臺「非新聞」的創辦人盧昱宇日前被以「尋釁滋事罪」判刑4年,外界評論認為,這體現出北京正在繼續打壓公民維權人士。

上週四,盧昱宇被中國雲南大理一家法院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

盧昱宇和他的女友李婷玉2012年底開始創辦「非新聞」網站,致力於報導和蒐集中國各地發生的群體事件、公眾抗議和社會問題。二人共同管理博客(wickedonna.blogspot.com)及名為「非新聞」的推特賬號(@wickedonnaa)。非新聞在推特帳號上擁有超過1.8萬的粉絲。

去年6月15日,盧昱宇、李婷玉被當局以「尋釁滋事」罪拘留,並於7月正式批捕。

11月8日,二人獲得「記者無疆界」組織和法國電視五臺共同設立的年度「國際新聞自由獎」中的「公民記者自由獎」。據《德國之聲》報導,記者無疆界組織秘書長德洛爾(Christophe Deloire)當時在陳述頒獎理由時表示:「同在中國被關押的八十多名公民記者和博客作者一樣,盧昱宇和李婷玉為了中國新聞報導的自由性和獨立性付出了高昂的代價。」

今年6月23日,盧昱宇案在雲南大理開庭,庭審從上午一直持續到晚上九點多才結束,但沒有當庭宣判,盧昱宇堅持不認罪。

本週四被判刑入獄4年後,盧昱宇表示對此結果不滿並將要求上訴。

盧昱宇的辯護律師王宗躍在網上發布的辦案小記表示,這四年判決雖在預料之中,但相對認罪判緩的同案亦實屬較重。

而「非新聞」另一創辦人李婷玉的家人透露,李婷玉今年4月被當局「秘密審訊」,但目前仍下落不明。法新社報導則顯示,無法確認李婷玉是否依舊在押。

《華爾街日報》評論認為,此案凸顯出中國政府在處理勞工維權活動上的強硬立場。

國際特赦組織中國研究員倪偉平(William Nee)則向法新社評論說:「盧昱宇被判入獄四年的結果讓人十分不安,因為他什麼也沒做,只是收集和歸納了已經公開的信息。」「諷刺的是,雖然中國政府依舊自稱為社會主義者和工人的支持者,但是這一重刑也許正顯示,中國當局決心打壓勞工維權人士和其支持者。」

《美國之音》報導稱,總部位於紐約的新聞自由團體「保護記者委員會」(Committee to Protect Journalists)4日發文表示,中國法院對盧昱宇的判決進一步對該國新聞自由造成沈重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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