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養猴人的兒子,沒有學到父親養猴的技術,倒掌握了雞的習性。他畜養的公雞,雞冠和腳爪都不出色。羽毛也不耀眼。沒有神采,好像啄食、飲水的意念都沒有。可是,遇見了敵手,它就變成了雞中的英雄!讓它打鳴報曉,它總比別的雞叫得準時,所以人們都稱它為「天雞」。這位養雞人死之前,曾把養雞的方法,傳授給了兒子,但兒子背棄了他父親的方法,公雞如果羽毛不漂亮,嘴爪不鋒利,他一概不餵養。因此,他養的公雞,再也不像父親先前的那些公雞那樣,天亮就及時報曉,鬥敵很勇猛;卻只是會聳著雞冠、邁著大步、吃吃喝喝罷了。
唉,治國之道的敗壞,也就像養雞這樣啊!
(羅隱《讒書》)
【賞析】
父親與兒子的養雞事業,在這裡形成了正反方面的兩極對比:父親養雞不唯貌美是舉,而重其實能,所以他養的公雞,儘管冠距不舉,毛羽不彰,貌不驚人,但是善鬥雞,會報時;兒子養雞則不行父親之道,專搞以貌取雞,這樣,他養的雞儘管毛羽彩艷,嘴距銛利,外觀不錯,但都是繡花枕頭,外美內虛,鬥不了雞,報不了時,只知吃吃喝喝。
這個故事,很值得今天領導者選用人才時一讀,由此應知道以貌取人,只重外表而不重實才,只能湮沒真才,而讓那些驢子屎,外面光的庸才,位居顯高白吃飯,以為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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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那這篇文章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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